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 (略) 清廉单元建设工作方案》和《 (略) 直单位“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局清廉机关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创建清廉机关为抓手,全面施策,整章建制,努力营造“干部清正、系统清廉、作风清明、行业清朗”的政治生态,党员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推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目标任务
我局争取通过5年左右建设,全面达成清廉机关建设目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有序,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不断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日趋完备,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明显下降,社会认可度、市场主体满意度明显提升。通过15年左右建设,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清廉形象深入人心,管党治党责任机制更健全,权力运行更规范,政治生态更优化,崇廉倡廉氛围更浓厚,清廉思想、清廉文化、清廉作风在全局上下蔚然成风。
三、主要内容
围绕我局创建清廉机关的目标要求开展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丰富创建载体,充实创建内容,确保创建实效,织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惩防网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和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体系和纪律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统领清廉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创新推动学党章党规,全面培育和提升党员干部“政治三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状况研判,抓好党内谈心谈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委、市委工作要求,局党组工作部署落实执行到位,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四个服从、五个必须”,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
(二)强化清廉机关建设组织领导。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清廉机关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协助抓。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研究部署清廉机关创建工作不少于4次,党组书记每年至少听取1次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汇报。着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机关科室、娄底经开区分局、局属单位负责人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强化专责监督职责和功能。机关纪委及党支部要履行监督责任到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监督,坚决遏制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增量,消化存量问题。
(三)深化改革推动公权力廉洁运行。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改革,抓好“一件事一次办”“交房即交证”工作,精简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提高机关效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慵懒散”“推拖绕”等衙门作风问题。扎紧制度笼子,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紧盯重点环节和岗位,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选人用人、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管理制度。强化本部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持续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清廉工程”。
(四)从严约束党员干部做到为政清廉。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班子成员带头上廉政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廉政主题党课。坚持抓好纪律专题教育、廉政警示教育,认真执行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制度,传递组织关爱。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制度,督促领导干部严格管好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持续正风肃纪,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查自纠,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露头就打。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创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索拿卡要吃”等行为,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纠治“慵懒散”“推拖绕”等“机关病”,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工作效率。
(五)健全监督体系建设清廉机关。提高党内监督效能,强化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有效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强化对机关科室、分局、局属单位负责人的监督。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事项的办理结果、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类监督利剑作用,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定期回访行政相对人。强化涉纪舆情处置,认真核实处置涉纪信访事项。全力推进上级部署的各类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公职人员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问题。加强对内部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态度和服务效能的检查,推行重大工作部署执行情况“全流程”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各科室(单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紧盯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防止权力设租寻租,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各单位清廉机关建设的督查考核,将相关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督查重要内容。
(六)着力推进机关清廉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精神,夯实责任,做实举措。加强清廉文化硬件设施建设,丰富清廉文化传播载体。举行形式多样的清廉文化主题活动,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内法规和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学习,组织1次“清廉行”主题党日活动。用好廉政文化资源,组织干部职工前往红色教育、廉政教育基地学习,用先贤忠臣、革命前辈的优秀事迹和良好家风陶冶情操。以廉政家访、家属座谈会、廉洁家书、清廉诗词朗诵等形式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不少于1次。
四、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刘文伟任组长,党组成员宗娟娟、谢爱群、谭军、成永胜、颜利军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娄底经开区分局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机关纪委,由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纪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清廉机关建设的指导、宣传、协调和督查等具体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2年11月)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 (略) 直单位“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审核备案。方案出台后,各单位要及时将精神传达到广大干部职工。
(二)全面推进(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部署和推进全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机关各科室、娄底经开区分局、局属各单位按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个性建设标准,开展本单位的清廉单位建设工作。
(三)巩固提升(长期坚持)
每年12月上旬,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清廉单位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将清廉机关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和治理效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部署和调度,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和推进,要严格对标对表上级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机关科室、娄底经开区分局和局属单位要统一思想、主动参与、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务必履行“一岗双责”,不当旁观者,创新开展清廉科室(单位)建设工作,将清廉机关建设各项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科室(单位)要把清廉科室(单位)建设作为政治任务抓严抓实,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立足工作职责,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打造清廉机关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过程。
(三)强化督导,确保效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督导考核,创建清廉机关的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年度评先评优等结果挂钩。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为贯彻落实《 (略) 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 (略) 清廉单元建设工作方案》和《 (略) 直单位“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局清廉机关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创建清廉机关为抓手,全面施策,整章建制,努力营造“干部清正、系统清廉、作风清明、行业清朗”的政治生态,党员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推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目标任务
我局争取通过5年左右建设,全面达成清廉机关建设目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有序,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不断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日趋完备,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明显下降,社会认可度、市场主体满意度明显提升。通过15年左右建设,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清廉形象深入人心,管党治党责任机制更健全,权力运行更规范,政治生态更优化,崇廉倡廉氛围更浓厚,清廉思想、清廉文化、清廉作风在全局上下蔚然成风。
三、主要内容
围绕我局创建清廉机关的目标要求开展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丰富创建载体,充实创建内容,确保创建实效,织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惩防网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和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体系和纪律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统领清廉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创新推动学党章党规,全面培育和提升党员干部“政治三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状况研判,抓好党内谈心谈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委、市委工作要求,局党组工作部署落实执行到位,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四个服从、五个必须”,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
(二)强化清廉机关建设组织领导。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清廉机关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协助抓。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研究部署清廉机关创建工作不少于4次,党组书记每年至少听取1次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汇报。着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机关科室、娄底经开区分局、局属单位负责人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强化专责监督职责和功能。机关纪委及党支部要履行监督责任到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监督,坚决遏制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增量,消化存量问题。
(三)深化改革推动公权力廉洁运行。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改革,抓好“一件事一次办”“交房即交证”工作,精简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提高机关效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慵懒散”“推拖绕”等衙门作风问题。扎紧制度笼子,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紧盯重点环节和岗位,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选人用人、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管理制度。强化本部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持续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清廉工程”。
(四)从严约束党员干部做到为政清廉。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班子成员带头上廉政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廉政主题党课。坚持抓好纪律专题教育、廉政警示教育,认真执行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制度,传递组织关爱。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制度,督促领导干部严格管好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持续正风肃纪,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查自纠,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露头就打。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创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索拿卡要吃”等行为,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纠治“慵懒散”“推拖绕”等“机关病”,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工作效率。
(五)健全监督体系建设清廉机关。提高党内监督效能,强化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有效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强化对机关科室、分局、局属单位负责人的监督。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事项的办理结果、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类监督利剑作用,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定期回访行政相对人。强化涉纪舆情处置,认真核实处置涉纪信访事项。全力推进上级部署的各类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公职人员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问题。加强对内部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态度和服务效能的检查,推行重大工作部署执行情况“全流程”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各科室(单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紧盯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防止权力设租寻租,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各单位清廉机关建设的督查考核,将相关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督查重要内容。
(六)着力推进机关清廉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精神,夯实责任,做实举措。加强清廉文化硬件设施建设,丰富清廉文化传播载体。举行形式多样的清廉文化主题活动,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内法规和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学习,组织1次“清廉行”主题党日活动。用好廉政文化资源,组织干部职工前往红色教育、廉政教育基地学习,用先贤忠臣、革命前辈的优秀事迹和良好家风陶冶情操。以廉政家访、家属座谈会、廉洁家书、清廉诗词朗诵等形式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不少于1次。
四、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刘文伟任组长,党组成员宗娟娟、谢爱群、谭军、成永胜、颜利军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娄底经开区分局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机关纪委,由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纪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清廉机关建设的指导、宣传、协调和督查等具体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2年11月)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 (略) 直单位“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审核备案。方案出台后,各单位要及时将精神传达到广大干部职工。
(二)全面推进(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部署和推进全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机关各科室、娄底经开区分局、局属各单位按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个性建设标准,开展本单位的清廉单位建设工作。
(三)巩固提升(长期坚持)
每年12月上旬,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清廉单位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将清廉机关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和治理效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部署和调度,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和推进,要严格对标对表上级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机关科室、娄底经开区分局和局属单位要统一思想、主动参与、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务必履行“一岗双责”,不当旁观者,创新开展清廉科室(单位)建设工作,将清廉机关建设各项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科室(单位)要把清廉科室(单位)建设作为政治任务抓严抓实,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立足工作职责,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打造清廉机关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过程。
(三)强化督导,确保效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督导考核,创建清廉机关的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年度评先评优等结果挂钩。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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