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岗萃元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鹤岗市紫苏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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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岗萃元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鹤岗市紫苏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鹤岗萃元 (略) (略) 紫苏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黄培鹤
  联系电话: 0468-*
  传 真:0468-*
  通讯地址: (略) 工农区东解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

鹤岗萃元 (略) (略) 紫苏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址

建设地 (略) 东山区新发路

建设单位

鹤岗萃元 (略)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略) 远大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东山区新发路 。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紫苏籽10000吨,产品为粗榨油、分离蛋白、多肽、精炼油、高含量亚麻酸等食品。建设内容为:制剂车间、深加工车间、植物提取车间、综合楼、动力中心、罐区、仓库及配套设施等。本项目生产和生活用热由厂区动力中心两台6t/h生物质锅炉供应,一用一备。工程总投资37489万元,环保投资26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期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施工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旱厕定期外运堆肥,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压尘。施工产生的残土和废弃土全部回填。建筑垃圾按照环卫部门要求,送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统 (略) 政部门处理。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车辆行进速度,控制鸣笛,夜间禁止施工。

二、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物质锅炉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40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和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紫苏预处理工序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亚临界萃取过程中废气非*烷总烃收集后经碱喷淋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精炼油脱色和和脱臭过程中废气非*烷总烃和臭气通过碱喷淋装置收集处理+活性炭除臭,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脱脂粕粉碎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蛋白多肽喷雾干燥塔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喷雾干燥塔自带)进行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微胶囊喷雾干燥塔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喷雾干燥塔自带)进行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油烟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集气罩+生物除臭工艺,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200 m3/d),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废水处理后满足入网标准经 (略) 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建筑隔声、基座减振减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紫苏预处理筛选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蛋白多肽工艺过滤残渣,作为饲料外售;脱酸、脱胶和脱水过程中产生固废皂角,作为肥皂原料外售;油脂精炼脱蜡产生的废腊,作为化妆品原料外售;脂肪酸酯交换产生的甘油,作为化妆品原料外售;脂肪酸提取离心分离和脂肪酸分子蒸馏产生的饱和脂肪酸,作为化妆品原料外售;原辅材料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污水站污泥,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白土、化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存在化学品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和生产车间等,化学品罐区的化学品泄漏、危废暂存间的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发生泄漏以及车间生产装置发生泄漏,可能会污染地下水,罐区和危废暂存间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防渗要达到“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要求。污水处理站和生产车间进行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防渗技术要求及措施:一般地面硬化。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

意见

同意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鹤岗萃元 (略) (略) 紫苏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黄培鹤
  联系电话: 0468-*
  传 真:0468-*
  通讯地址: (略) 工农区东解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

鹤岗萃元 (略) (略) 紫苏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址

建设地 (略) 东山区新发路

建设单位

鹤岗萃元 (略)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略) 远大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东山区新发路 。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紫苏籽10000吨,产品为粗榨油、分离蛋白、多肽、精炼油、高含量亚麻酸等食品。建设内容为:制剂车间、深加工车间、植物提取车间、综合楼、动力中心、罐区、仓库及配套设施等。本项目生产和生活用热由厂区动力中心两台6t/h生物质锅炉供应,一用一备。工程总投资37489万元,环保投资26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期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施工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旱厕定期外运堆肥,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压尘。施工产生的残土和废弃土全部回填。建筑垃圾按照环卫部门要求,送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统 (略) 政部门处理。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车辆行进速度,控制鸣笛,夜间禁止施工。

二、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物质锅炉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40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和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紫苏预处理工序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亚临界萃取过程中废气非*烷总烃收集后经碱喷淋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精炼油脱色和和脱臭过程中废气非*烷总烃和臭气通过碱喷淋装置收集处理+活性炭除臭,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脱脂粕粉碎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蛋白多肽喷雾干燥塔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喷雾干燥塔自带)进行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微胶囊喷雾干燥塔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喷雾干燥塔自带)进行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油烟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集气罩+生物除臭工艺,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200 m3/d),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废水处理后满足入网标准经 (略) 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建筑隔声、基座减振减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紫苏预处理筛选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蛋白多肽工艺过滤残渣,作为饲料外售;脱酸、脱胶和脱水过程中产生固废皂角,作为肥皂原料外售;油脂精炼脱蜡产生的废腊,作为化妆品原料外售;脂肪酸酯交换产生的甘油,作为化妆品原料外售;脂肪酸提取离心分离和脂肪酸分子蒸馏产生的饱和脂肪酸,作为化妆品原料外售;原辅材料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污水站污泥,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白土、化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存在化学品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和生产车间等,化学品罐区的化学品泄漏、危废暂存间的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发生泄漏以及车间生产装置发生泄漏,可能会污染地下水,罐区和危废暂存间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防渗要达到“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要求。污水处理站和生产车间进行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防渗技术要求及措施:一般地面硬化。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

意见

同意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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