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1月18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2年11月18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2年11月18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徽县中 (略) 整体迁建项目

(略) 徽县银杏树镇银杏树村汽车站以北,新交警队以南

(略) (略)

甘肃恒信 (略)

项目建设地 (略) 徽县银杏树镇银杏树村汽车站以北,新交警队以南,建设床位规模550张,总用地面积约42374.52m2,总建筑面积约*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960m2,地下建筑面积27600m2。主要建筑为新建门急诊医技综合楼37135m2,总高4层,框架结构, (略) 大楼、总高15层,框剪结构,建筑面积29765m2,行政办公等其他相关辅助功能用房5060m2,新建人才公寓,建筑面积7000m2,总高5层。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冲洗作业等产生的施工废水;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施工场地作业要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建筑物料及时苫盖,采取洒水降尘、机械保养,以减少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影响;施工生活废水泼洒降尘;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及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出售给附近建材厂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清运至徽县相关部门指定地点。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少,且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并可通过加强管理减少其不利影响。

运行期:

1.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地埋式,密闭加盖,周围设置绿化带等方式减少恶臭的排放;污泥脱水间采用封闭式减少恶臭的排放;

②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

③停车场汽车尾气周围设置绿化带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直接排入城镇雨水管网;

本项目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 (略) 污水处理站然后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徽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等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可使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②餐饮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③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就地进行消毒脱水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④医疗废物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⑤废化验试剂盒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⑥污水处理站栅渣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电话:093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

关于2022年11月18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徽县中 (略) 整体迁建项目

(略) 徽县银杏树镇银杏树村汽车站以北,新交警队以南

(略) (略)

甘肃恒信 (略)

项目建设地 (略) 徽县银杏树镇银杏树村汽车站以北,新交警队以南,建设床位规模550张,总用地面积约42374.52m2,总建筑面积约*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960m2,地下建筑面积27600m2。主要建筑为新建门急诊医技综合楼37135m2,总高4层,框架结构, (略) 大楼、总高15层,框剪结构,建筑面积29765m2,行政办公等其他相关辅助功能用房5060m2,新建人才公寓,建筑面积7000m2,总高5层。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冲洗作业等产生的施工废水;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施工场地作业要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建筑物料及时苫盖,采取洒水降尘、机械保养,以减少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影响;施工生活废水泼洒降尘;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及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出售给附近建材厂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清运至徽县相关部门指定地点。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少,且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并可通过加强管理减少其不利影响。

运行期:

1.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地埋式,密闭加盖,周围设置绿化带等方式减少恶臭的排放;污泥脱水间采用封闭式减少恶臭的排放;

②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

③停车场汽车尾气周围设置绿化带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直接排入城镇雨水管网;

本项目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 (略) 污水处理站然后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徽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等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可使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②餐饮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③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就地进行消毒脱水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④医疗废物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⑤废化验试剂盒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⑥污水处理站栅渣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电话:093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