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四川民族学院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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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四川民族学院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机关名称:泸定县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名称: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评价项目: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

???受托评价中介机构:四川中磊会计 (略)

???公司地址: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1栋905室

???电话:(028)*

???邮政编码:*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一)项目业主 1

(二)项目背景 1

(三)项目内容 2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

(一)评价范围 2

(二)评价目的 2

(三)评价依据 3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

三、评价情况及结论 4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5

(一)项目立项 5

(二)绩效目标 6

(三)资金投入 6

(四)资金管理 6

(五)组织实施 7

(六)完成数量 8

(七)完成质量 9

(八)完成时效 9

(九)完成成本 9

(十)社会效益 9

(十一)经济效益 10

(十二)受益群体满意度 1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0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 10

(二)合同签订不够规范 10

(三)绩效自评不规范 10

(四)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差距较大 10

(五)未要求 (略) 泸定校区开展回购事宜 11

(六)施工单位分包 11

(七)成本控制不到位 11

(八)项目实施时间控制不到位 11

六、相关措施建议 11

(一)针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的建议 11

(二)针对“合同签订不够规范”的建议 11

(三)针对“绩效自评不规范”的建议 12

(四)针对“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差距较大”的建议 12

(五)针对“未要求 (略) 泸定校区开展回购事宜”的建议 12

(六)针对“施工单位分包”的建议 12

(七)针对“成本控制不到位”的建议 12

(八)针对“项目实施时间控制不到位”的建议 12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磊咨字[2022]第10-25号

泸定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发改局)“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7号)要求,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

机构名称: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性质:机关;负责人:倪月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D;单位所在地:泸定县红军路302号。

(二)项目背景

(略) 泸定新校区项目位于泸定县泸桥镇,办学规模1万人,校园占地面积1001.97亩,校舍建筑面积32.46万平方米。项目计划2022年前建成泸定校区一期,新增办学规模2500人;2024年前、2029年前分别建成二期、三期。 (略) 泸定新校区的开工建设,将为 (略) 内一流的综合大学、一流的人才基地、 (略) 校奠定坚实基础。

(三)项目内容

为加快 (略) 泸定新校区建设,**日, (略) 副院长向帮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旭率 (略) 规建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泸定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略) (略) 、 (略) 相关负责人就 (略) 泸定校区建设施工用电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

一是 (略) 泸定校区建设施工用电工程费用由县财政先行垫支,施工完毕后, (略) 泸定校区采取回购的方式支付建设费用约150.00万元,作为永久性供电线路;

二是县人民政府指定县发改局作为施工用电线路项目业主,采用委托代建方式由 (略) 进行建设,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垫付,建成后根据实际成本由 (略) 出资购买,并交付进行管理使用。

三是由县发改局牵头,泸桥镇人民政府和涉及村组具体负责施工用电线路建设协调,涉及电杆窝和拉线窝用地标准事宜原则同意参照泸石高速公路建设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范围

对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实施的泸定县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目的

通过对泸定县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项目建设过程及运行后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主管部门及运维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泸定县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主要的是发挥绩效评价对决策信息的反馈作用,建立一种科学、明确的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依据,将绩效评价融入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 号);

5.《 (略) 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川财绩〔2019〕14 号);

6.《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7号);

7.其他相关法规及操作规范。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7号)等相关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设定评价指标及权重如下:

1.项目决策:含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4.00分。

2.项目实施:含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8.00分。

3.项目完成:含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完成成本四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18.00分。

4.项目绩效:含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30.00分。

三、评价情况及结论

本项目实施后,可以保证 (略) 泸定校区工程建设用电,加快校区建设,建成后通过集中规模办学,能够优化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节省教育资源,增强学生的自理能力,使学生素质得到全面发展,缩小了城乡的教育差距,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综上所述,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完成成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泸定县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76.86分,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项目决策

24.00

22.40

93.33%

项目实施

28.00

18.40

65.71%

项目完成

18.00

12.06

67.00%

项目绩效

30.00

24.00

80.00%

合计

100.00

76.86

76.86%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立项

二级指标“项目立项”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规划合理性和程序严密性。

1.规划合理性

为加快 (略) 泸定新校区建设,**日, (略) 副院长向帮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旭率 (略) 规建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泸定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略) (略) 、 (略) 相关负责人就 (略) 泸定校区建设施工用电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10Kv线路全长3.557km)与项目规划相一致。

2.程序严密性

根据《关于研究 (略) 泸定校区建设用电事宜会议纪要》(泸府阅〔2021〕19号)通知,经过泸定县人民政府、 (略)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泸定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略) , (略) 集体研究决定:

县人民政府指定县发改局作为施工用电线路项目业主,采用委托代建方式由 (略) 进行建设,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垫付,建成后根据实际成本由 (略) 出资购买,并交付进行管理使用;由县发改局牵头,泸桥镇人民政府和涉及到的村组负责具体的施工用电线路建设协调工作。

泸定县发改局根据该文件开展实施该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二)绩效目标

该项目实施前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部分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进行了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但该项目存在未编制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和指标值的情况。此项扣1.60分。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1.60分,得分为6.40分。

(三)资金投入

二级指标“资金投入”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

发改局根据**日泸定县人民政府、 (略)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泸定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略) 、 (略) 集体研究决定,与甘 (略) 签订了临时用电施工合同和临时用电采购合同,以合同价作为预算价,向泸定县财政局申报预算资金。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四)资金管理

二级指标“资金管理”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资金到位率、预算完成率和使用合规性。

1.资金到位率

泸定县财政局已下达预算资金209.6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5.31万元,政府性基金资金14.3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预算执行率

实际到位资金209.68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为20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5.31万元,政府性基金资金14.3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3.使用合规性

该项目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但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合同质保金相关事宜;设备采购合同金额为99.10万元,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书增加了3.50万元,采购合同合计金额为102.60万元,**日, (略) 出具了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结算书,显示设备合计价款812,048.00元,结算价款与合同金额差距较大,发改局按照合同价款进行支付。此项扣3.60分。

指标分为12.00分,扣除3.60分,得分为8.40分。

(五)组织实施

二级指标“组织实施”下设四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1.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制定了《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内部控制手册》。

其内对内控的总体框架、风险的控制、组织架构、三重一大、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相关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和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发改局实施的该项目基本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但也存在以下不足的地方:

(1) (略) 与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签订了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书,调增合同金额35,000.00元,合同未填明日期;

(2)未根据(泸府阅〔2021〕19号)文件,要求 (略) 按照项目的实际成本办理回购事宜;

(3) (略) 在实施过程中将工程全部分包给民营企业 (略) 进行施工,未经过发改局批准,发改局监管不到位。

此处扣4.00分。

3.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对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但是未进行量化评分,未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此项扣2.00分。

指标分为16.00分,扣除6.00分,得分为10.00分。

(六)完成数量

二级指标“完成数量”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实际完成率。

根据项目数量指标新建10kv线路全长3.537km,实际新建线路全长为3.446KM,完成率为97.43%。此项扣0.10分。

指标分为4.00分,扣除0.10分,得分为3.90分。

(七)完成质量

二级指标“完成质量”下设一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质量达标率。

**日,工程全部内容经 (略)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最终验收合格。

指标分为4.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0.00分。

(八)完成时效

二级指标“完成时效”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完成及时性。

最初计划开工日期为**日,完成日期为**日;最终竣工日期为**日,未在计划时间内竣工。

指标分为5.00分,扣除3.85分,得分为1.15分。

(九)完成成本

二级指标“完成成本”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成本控制率。

该项目最初计划成本为150.00万元,实际成本为209.68万元。

指标分为5.00分,扣除1.99分,得分为3.01分。

(十)社会效益

二级指标“社会效益”下设三个三级指标为加快建设、保证供电。

由于工程建设耗电量较高,且 (略) 泸定校区离城区较远,供电不便,通过临时用电工程的建议,可以保证 (略) 泸定校区工程建设用电,加快校区建设,建成后通过集中规模办学,能够优化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节省教育资源,增强学生的自理能力,使学生素质得到全面发展,缩小了城乡的教育差距,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指标分为1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0.00分。

(十一)经济效益

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投资金额。

项目建成后业主单位进行了工程移交,但存在代为支付的项目投资金额未进行收回的情况。

指标分为10.00分,扣除6.00分,得分为4.00分。

(十二)受益群体满意度

二级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各相关主体满意度。

通过评价组进行满意度调查,收到有效问卷39份,综合满意度为96.80%。

指标分为1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

发改局存在未编制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和指标值的情况。

(二)合同签订不够规范

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一次性支付100.00%的合同款项;设备采购合同约定:一次性预付100.00%的合同款项;且两个合同均未约定项目质保金相关事宜。

(略) 与发改局签订临时用电工程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书,合同未填明日期。

(三)绩效自评不规范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相关文件对项目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但是未进行自评评分,未评价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四)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差距较大

该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合计金额为102.60万元,**日, (略) 出具了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结算书,显示设备合计价款81.20万元,结算价款与合同金额差距较大,发改局按照合同价款支付款项。

(五)未要求 (略) 泸定校区开展回购事宜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未根据(泸府阅〔2021〕19号)文件,要求 (略) 按照项目的实际成本办理回购事宜。

(六)施工单位分包

施工单位 (略) 将工程全部分包给民营企业 (略) 进行施工,未经过发改局批准,项目实施过程发改局监管不到位。

(七)成本控制不到位

该项目最初集体决议成本控制在为150.00万元内,实际成本为209.68万元,实际成本偏离计划成本较高。

(八)项目实施时间未在计划内完成

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日、完成日期为**日,实际的竣工日期为**日,完成时间较长。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根据规定按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表,明确项目总体目标,并细化分解成完善的绩效指标和指标值。

(二)针对“合同签订不够规范”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合同签订审批,对于工程和采购类合同,应明确好项目质保金,约定分批次进行款项的支付,避免约定一次性支付款项的情况出现。

(三)针对“绩效自评不规范”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对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将绩效指标、指标值、绩效管理的相关知识及时灌输至相关人员,提高单位人员绩效管理和自评水平,在对项目进行自评时,评价得出合理的分数。

(四)针对“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差距较大”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项目预算金额编制,根据预算金额签订合理的合同金额,完善项目管理,在项目完成结算后,应按照结算金额进行资金的支付,避免出现支付金额与结算金额差距较大的情况出现。

(五)针对“未要求 (略) 泸定校区开展回购事宜”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项目管理,及时的要求 (略) 泸定校区按照项目实际成本开展回购事宜,收回资金后上缴财政统筹使用。

(六)针对“施工单位分包”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后续实施项目的监管力度,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单位,应对其进行监管,避免出现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情况出现。

(七)针对“成本控制不到位”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项目成本的控制,对于最初已经计划好成本的项目,应明确好相应的成本控制措施,合理编制预算,避免项目超计划成本完成。

(八)针对“项目实施时间未在计划内完成”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项目管理,实施前计划好项目的进度安排,项目执行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避免出现项目实施时间偏离最初计划时间的情况出现。

附件1:泸定县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附件2:泸定县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主评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 ? ? ? ? ? ?

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机关名称:泸定县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名称: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评价项目: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

???受托评价中介机构:四川中磊会计 (略)

???公司地址: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1栋905室

???电话:(028)*

???邮政编码:*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一)项目业主 1

(二)项目背景 1

(三)项目内容 2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

(一)评价范围 2

(二)评价目的 2

(三)评价依据 3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

三、评价情况及结论 4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5

(一)项目立项 5

(二)绩效目标 6

(三)资金投入 6

(四)资金管理 6

(五)组织实施 7

(六)完成数量 8

(七)完成质量 9

(八)完成时效 9

(九)完成成本 9

(十)社会效益 9

(十一)经济效益 10

(十二)受益群体满意度 1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0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 10

(二)合同签订不够规范 10

(三)绩效自评不规范 10

(四)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差距较大 10

(五)未要求 (略) 泸定校区开展回购事宜 11

(六)施工单位分包 11

(七)成本控制不到位 11

(八)项目实施时间控制不到位 11

六、相关措施建议 11

(一)针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的建议 11

(二)针对“合同签订不够规范”的建议 11

(三)针对“绩效自评不规范”的建议 12

(四)针对“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差距较大”的建议 12

(五)针对“未要求 (略) 泸定校区开展回购事宜”的建议 12

(六)针对“施工单位分包”的建议 12

(七)针对“成本控制不到位”的建议 12

(八)针对“项目实施时间控制不到位”的建议 12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磊咨字[2022]第10-25号

泸定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发改局)“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7号)要求,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

机构名称: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性质:机关;负责人:倪月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D;单位所在地:泸定县红军路302号。

(二)项目背景

(略) 泸定新校区项目位于泸定县泸桥镇,办学规模1万人,校园占地面积1001.97亩,校舍建筑面积32.46万平方米。项目计划2022年前建成泸定校区一期,新增办学规模2500人;2024年前、2029年前分别建成二期、三期。 (略) 泸定新校区的开工建设,将为 (略) 内一流的综合大学、一流的人才基地、 (略) 校奠定坚实基础。

(三)项目内容

为加快 (略) 泸定新校区建设,**日, (略) 副院长向帮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旭率 (略) 规建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泸定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略) (略) 、 (略) 相关负责人就 (略) 泸定校区建设施工用电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

一是 (略) 泸定校区建设施工用电工程费用由县财政先行垫支,施工完毕后, (略) 泸定校区采取回购的方式支付建设费用约150.00万元,作为永久性供电线路;

二是县人民政府指定县发改局作为施工用电线路项目业主,采用委托代建方式由 (略) 进行建设,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垫付,建成后根据实际成本由 (略) 出资购买,并交付进行管理使用。

三是由县发改局牵头,泸桥镇人民政府和涉及村组具体负责施工用电线路建设协调,涉及电杆窝和拉线窝用地标准事宜原则同意参照泸石高速公路建设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范围

对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实施的泸定县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目的

通过对泸定县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项目建设过程及运行后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主管部门及运维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泸定县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主要的是发挥绩效评价对决策信息的反馈作用,建立一种科学、明确的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依据,将绩效评价融入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 号);

5.《 (略) 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川财绩〔2019〕14 号);

6.《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7号);

7.其他相关法规及操作规范。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7号)等相关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设定评价指标及权重如下:

1.项目决策:含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4.00分。

2.项目实施:含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8.00分。

3.项目完成:含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完成成本四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18.00分。

4.项目绩效:含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30.00分。

三、评价情况及结论

本项目实施后,可以保证 (略) 泸定校区工程建设用电,加快校区建设,建成后通过集中规模办学,能够优化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节省教育资源,增强学生的自理能力,使学生素质得到全面发展,缩小了城乡的教育差距,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综上所述,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完成成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泸定县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76.86分,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项目决策

24.00

22.40

93.33%

项目实施

28.00

18.40

65.71%

项目完成

18.00

12.06

67.00%

项目绩效

30.00

24.00

80.00%

合计

100.00

76.86

76.86%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立项

二级指标“项目立项”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规划合理性和程序严密性。

1.规划合理性

为加快 (略) 泸定新校区建设,**日, (略) 副院长向帮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旭率 (略) 规建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泸定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略) (略) 、 (略) 相关负责人就 (略) 泸定校区建设施工用电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10Kv线路全长3.557km)与项目规划相一致。

2.程序严密性

根据《关于研究 (略) 泸定校区建设用电事宜会议纪要》(泸府阅〔2021〕19号)通知,经过泸定县人民政府、 (略)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泸定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略) , (略) 集体研究决定:

县人民政府指定县发改局作为施工用电线路项目业主,采用委托代建方式由 (略) 进行建设,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垫付,建成后根据实际成本由 (略) 出资购买,并交付进行管理使用;由县发改局牵头,泸桥镇人民政府和涉及到的村组负责具体的施工用电线路建设协调工作。

泸定县发改局根据该文件开展实施该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二)绩效目标

该项目实施前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部分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进行了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但该项目存在未编制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和指标值的情况。此项扣1.60分。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1.60分,得分为6.40分。

(三)资金投入

二级指标“资金投入”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

发改局根据**日泸定县人民政府、 (略)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泸定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略) 、 (略) 集体研究决定,与甘 (略) 签订了临时用电施工合同和临时用电采购合同,以合同价作为预算价,向泸定县财政局申报预算资金。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四)资金管理

二级指标“资金管理”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资金到位率、预算完成率和使用合规性。

1.资金到位率

泸定县财政局已下达预算资金209.6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5.31万元,政府性基金资金14.3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预算执行率

实际到位资金209.68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为20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5.31万元,政府性基金资金14.3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3.使用合规性

该项目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但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合同质保金相关事宜;设备采购合同金额为99.10万元,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书增加了3.50万元,采购合同合计金额为102.60万元,**日, (略) 出具了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结算书,显示设备合计价款812,048.00元,结算价款与合同金额差距较大,发改局按照合同价款进行支付。此项扣3.60分。

指标分为12.00分,扣除3.60分,得分为8.40分。

(五)组织实施

二级指标“组织实施”下设四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1.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制定了《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内部控制手册》。

其内对内控的总体框架、风险的控制、组织架构、三重一大、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相关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和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发改局实施的该项目基本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但也存在以下不足的地方:

(1) (略) 与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签订了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书,调增合同金额35,000.00元,合同未填明日期;

(2)未根据(泸府阅〔2021〕19号)文件,要求 (略) 按照项目的实际成本办理回购事宜;

(3) (略) 在实施过程中将工程全部分包给民营企业 (略) 进行施工,未经过发改局批准,发改局监管不到位。

此处扣4.00分。

3.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对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但是未进行量化评分,未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此项扣2.00分。

指标分为16.00分,扣除6.00分,得分为10.00分。

(六)完成数量

二级指标“完成数量”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实际完成率。

根据项目数量指标新建10kv线路全长3.537km,实际新建线路全长为3.446KM,完成率为97.43%。此项扣0.10分。

指标分为4.00分,扣除0.10分,得分为3.90分。

(七)完成质量

二级指标“完成质量”下设一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质量达标率。

**日,工程全部内容经 (略)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最终验收合格。

指标分为4.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0.00分。

(八)完成时效

二级指标“完成时效”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完成及时性。

最初计划开工日期为**日,完成日期为**日;最终竣工日期为**日,未在计划时间内竣工。

指标分为5.00分,扣除3.85分,得分为1.15分。

(九)完成成本

二级指标“完成成本”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成本控制率。

该项目最初计划成本为150.00万元,实际成本为209.68万元。

指标分为5.00分,扣除1.99分,得分为3.01分。

(十)社会效益

二级指标“社会效益”下设三个三级指标为加快建设、保证供电。

由于工程建设耗电量较高,且 (略) 泸定校区离城区较远,供电不便,通过临时用电工程的建议,可以保证 (略) 泸定校区工程建设用电,加快校区建设,建成后通过集中规模办学,能够优化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节省教育资源,增强学生的自理能力,使学生素质得到全面发展,缩小了城乡的教育差距,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指标分为1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0.00分。

(十一)经济效益

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投资金额。

项目建成后业主单位进行了工程移交,但存在代为支付的项目投资金额未进行收回的情况。

指标分为10.00分,扣除6.00分,得分为4.00分。

(十二)受益群体满意度

二级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各相关主体满意度。

通过评价组进行满意度调查,收到有效问卷39份,综合满意度为96.80%。

指标分为1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

发改局存在未编制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和指标值的情况。

(二)合同签订不够规范

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一次性支付100.00%的合同款项;设备采购合同约定:一次性预付100.00%的合同款项;且两个合同均未约定项目质保金相关事宜。

(略) 与发改局签订临时用电工程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书,合同未填明日期。

(三)绩效自评不规范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相关文件对项目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但是未进行自评评分,未评价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四)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差距较大

该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合计金额为102.60万元,**日, (略) 出具了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结算书,显示设备合计价款81.20万元,结算价款与合同金额差距较大,发改局按照合同价款支付款项。

(五)未要求 (略) 泸定校区开展回购事宜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未根据(泸府阅〔2021〕19号)文件,要求 (略) 按照项目的实际成本办理回购事宜。

(六)施工单位分包

施工单位 (略) 将工程全部分包给民营企业 (略) 进行施工,未经过发改局批准,项目实施过程发改局监管不到位。

(七)成本控制不到位

该项目最初集体决议成本控制在为150.00万元内,实际成本为209.68万元,实际成本偏离计划成本较高。

(八)项目实施时间未在计划内完成

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日、完成日期为**日,实际的竣工日期为**日,完成时间较长。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根据规定按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表,明确项目总体目标,并细化分解成完善的绩效指标和指标值。

(二)针对“合同签订不够规范”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合同签订审批,对于工程和采购类合同,应明确好项目质保金,约定分批次进行款项的支付,避免约定一次性支付款项的情况出现。

(三)针对“绩效自评不规范”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对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将绩效指标、指标值、绩效管理的相关知识及时灌输至相关人员,提高单位人员绩效管理和自评水平,在对项目进行自评时,评价得出合理的分数。

(四)针对“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差距较大”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项目预算金额编制,根据预算金额签订合理的合同金额,完善项目管理,在项目完成结算后,应按照结算金额进行资金的支付,避免出现支付金额与结算金额差距较大的情况出现。

(五)针对“未要求 (略) 泸定校区开展回购事宜”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项目管理,及时的要求 (略) 泸定校区按照项目实际成本开展回购事宜,收回资金后上缴财政统筹使用。

(六)针对“施工单位分包”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后续实施项目的监管力度,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单位,应对其进行监管,避免出现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情况出现。

(七)针对“成本控制不到位”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项目成本的控制,对于最初已经计划好成本的项目,应明确好相应的成本控制措施,合理编制预算,避免项目超计划成本完成。

(八)针对“项目实施时间未在计划内完成”的建议

发改局应加强项目管理,实施前计划好项目的进度安排,项目执行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避免出现项目实施时间偏离最初计划时间的情况出现。

附件1:泸定县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附件2:泸定县 (略) 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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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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