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机关名称:泸定县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名称: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价项目: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
???受托评价中介机构:四川中磊会计 (略)
???公司地址: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1栋905室
???电话:(028)*
???邮政编码:*
目录
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磊咨字[2022]第10-34号
泸定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人社局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文件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
机构名称: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性质:机关;单位负责人:向阳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9。
(二)项目背景?
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略) 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泸定县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根据2014年2月 (略) 印发《 (略)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文件进行组织实施。同时**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府发〔2014〕18号),该实施办法指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设立了13档次标准,城乡居民自愿参保,多缴多得。
该项目涉及财政补贴人数14945人、基础养老金发放人数9287人、重度残疾人代缴人数637人。基础养老金发放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13.00元;重度残疾人代缴每人/每年500.00元;个人缴费补贴标准(平均每人/每年)70.00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对人社局实施的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主管部门及运维单位及时整改。同时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主要目的是发挥绩效评价对决策信息的反馈作用,建立一种科学、明确的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依据,将绩效评价融入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 号);
5.《 (略) 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川财绩〔2019〕14 号);
6.《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7号);
7.其他相关法规及操作规范。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7号)等相关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设定评价指标及权重如下:
1.项目决策:含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4.00分。
2.项目实施:含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8.00分。
3.项目完成:含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18.00分。
4.项目绩效:含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受益群体满意度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30.00分。
三、评价情况及结论
本项目实施后,将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综上所述,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0.20分,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项目决策 | 24.00 | 21.20 | 88.33% |
项目实施 | 28.00 | 24.00 | 85.71% |
项目完成 | 18.00 | 15.00 | 83.33% |
项目绩效 | 30.00 | 30.00 | 100.00% |
合计 | 100.00 | 90.20 | 90.20%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立项
二级指标“项目立项”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规划合理性和程序严密性。
1.规划合理性
2014年2月 (略) 印发《 (略)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文件强调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构成进行了阐述。具体详见(国发〔2014〕8号)。
(略) 发布的(国发〔2014〕8号)文件,2014年4月 (略) 人民政府印发了《 (略) 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
**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府发〔2014〕18号),该实施办法指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设立了13档次标准,城乡居民自愿参保,多缴多得。集体补助提出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予以补助。政府补贴规定对参保人员予以基本补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通货膨胀的不断变化,缴费档次标准及补贴因此也会提高,截至2022年,相关缴费档次及补贴提高政府均下发了相应文件。
2.程序严密性
除国家、省相关实施意见,**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府发〔2014〕18号),其中明确了参保范围、基金筹集、个人账户、领取待遇条件、养老保险待遇、基金管理、基金监督、经办管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等。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二)绩效目标
”
1.评价组查阅了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的绩效申报表,该表设置了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并精确到了三级指标,数量指标中设定财政补贴人数、基础养老金发放人数、重度残疾人代缴人数指标。质量指标中设置了基础养老金发放准确率、缴费补贴兑现率、重度残疾城乡养老保险费代缴率指标。时效指标设置了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补贴率、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养老保险费完成率指标。成本指标设置了人均基础养老金费用、人均缴费补贴资金、人均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养老保险费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设置了工作促进作用、项目实施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设置了参保群众满意度指标。
2.经审查发现:(1)二级指标“完成时效”指标下设置三级指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补贴率、重度残疾人代缴保费完成率”,(2)二级“社会效益”指标下设置三级指标“工作促进作用”。两项指标设置不合理,故此项扣2.80分。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2.80分,得分为5.20分。
(三)资金投入
二级指标“资金投入”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
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划分为基础养老金县级配套、残疾人县级配套、个人缴费县级配套,根据2021年缴费人数和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确定相应参保人数,并发放相应保险金。
截至**日,泸定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759人、重度残疾人员509人、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7,725人,以上人员均不包含海螺沟管理局辖区人员。泸定县2021按年应承担配套资金为1,148,139.00元,其中:基础养老金658,653.00元,重度残疾人代缴203,600.00元,个人缴费补贴285,886.00元。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四)资金管理
二级指标“资金管理”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资金到位率、预算完成率和使用合规性。
1.资金到位率
**日,县财政下达大平台数据700,000.00元,**日,县财政下达大平台数据448,139.00元。合计下达资金1,148,139.00元。
2.预算执行率
2021年合计到位资金1,148,139.00元,项目实际支出为1,148,139.00元。
3.使用合规性
当年合计发放资金1,148,139.00元,由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由财政局将补贴直接划至农户一卡通账户中。
指标分为12.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2.00分。
(五)组织实施
二级指标“组织实施”下设四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人社局2021年制定有《收支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2021年度泸定县财政局共计下达资金1,148,139.00元到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对相关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编制相关人员发放保险金统计表,最终提请发放。
3.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时效指标值设置为100%,达成率设置不合理,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养老保险费完成率不是时效指标,且相关自评表未进行打分处理。此项扣4.00分。
指标分为16.00分,扣除4.00分,得分为12.00分。
(六)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
二级指标“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实际完成率和质量达标率。
财政补贴(缴费补贴、待遇领取补贴等)人数计划为22017人,实际完成14945人,此项扣除3.00分;
基础养老金发放人数9287人,实际发放人数9287人;
重度残疾人代缴人数637人,实际代缴人数637人。
截至评价日,尚未接到有关投诉事项。
指标分为12.00分,扣除3.00分,得分为9.00分。
(七)完成时效
二级指标“完成时效”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完成及时性。
2021年度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按月发放,2021年度总计发放1,008,679.40元,存在极少部分当月未发放成功情况,次月及时补足。
指标分为6.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6.00分。
(八)社会效益
二级指标“社会效益”下设四个三级指标分别为:保障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地区社会稳定、增强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人社会幸福感、反哺机制有效性。
1.保障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
评价组查阅了养老金发放情况,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均按相关制度及按时发放了养老金,对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起到了保障作用。
2.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地区社会稳定
评价组查阅了该项目的立项文件,对于政策中提及的补贴,是一项造福于人民的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地区社会安定、稳定起到了保障作用。
3.增强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人社会幸福感
评价组经调查与询问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人相关养老金发放情况,均认为国家政策造福了人民群众,该项目的实施增强了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人社会幸福感。
4.反哺机制有效性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产生利息431,328.54元,委托投资收益4,837,737.51元。
指标分为15.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5.00分。
(九)可持续影响
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持续影响。
评价组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对社会群体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较为满意,社会效益良好,极大地保障了地区社会安定,为年满60岁及以上老人提供了基础生活保障,有效地提升了60岁及以上老人的社会幸福感。
指标分为5.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5.00分。
(十)受益群体满意度
二级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各相关主体满意度。
经过评价组进行满意度调查,收到有效问卷110份,综合满意度为99.20%,受益群体的社会满意度较好。
指标分为1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到位,设置不规范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项目的绩效目标中的指标理解不到位,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补贴率、重度残疾人代缴保费完成率不是时效指标,工作促进作用也不是社会效益,且自评报告中未进行自评打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欠佳根据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绩效目标表知悉,本项目计划完成补贴人数22,017人,实际完成14,945人,完成率为67.89%。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到位,设置不规范”的建议建议: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对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将绩效指标、指标值、绩效管理的相关知识及时灌输至相关人员,提高单位人员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绩效目标管理,积极宣传和宣导,查明未完成计划任务数量的原因,以便后续加强和整改,从而提高本项目对社会、对更多60岁以上老年人的养老基本保障,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附件1: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附件2: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
???????????????????????????????????主评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机关名称:泸定县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名称: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价项目: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
???受托评价中介机构:四川中磊会计 (略)
???公司地址: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1栋905室
???电话:(028)*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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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磊咨字[2022]第10-34号
泸定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人社局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文件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
机构名称: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性质:机关;单位负责人:向阳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9。
(二)项目背景?
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略) 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泸定县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根据2014年2月 (略) 印发《 (略)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文件进行组织实施。同时**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府发〔2014〕18号),该实施办法指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设立了13档次标准,城乡居民自愿参保,多缴多得。
该项目涉及财政补贴人数14945人、基础养老金发放人数9287人、重度残疾人代缴人数637人。基础养老金发放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13.00元;重度残疾人代缴每人/每年500.00元;个人缴费补贴标准(平均每人/每年)70.00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对人社局实施的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主管部门及运维单位及时整改。同时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主要目的是发挥绩效评价对决策信息的反馈作用,建立一种科学、明确的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依据,将绩效评价融入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 号);
5.《 (略) 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川财绩〔2019〕14 号);
6.《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7号);
7.其他相关法规及操作规范。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7号)等相关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设定评价指标及权重如下:
1.项目决策:含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4.00分。
2.项目实施:含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8.00分。
3.项目完成:含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18.00分。
4.项目绩效:含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受益群体满意度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30.00分。
三、评价情况及结论
本项目实施后,将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综上所述,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0.20分,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项目决策 | 24.00 | 21.20 | 88.33% |
项目实施 | 28.00 | 24.00 | 85.71% |
项目完成 | 18.00 | 15.00 | 83.33% |
项目绩效 | 30.00 | 30.00 | 100.00% |
合计 | 100.00 | 90.20 | 90.20%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立项
二级指标“项目立项”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规划合理性和程序严密性。
1.规划合理性
2014年2月 (略) 印发《 (略)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文件强调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构成进行了阐述。具体详见(国发〔2014〕8号)。
(略) 发布的(国发〔2014〕8号)文件,2014年4月 (略) 人民政府印发了《 (略) 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
**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府发〔2014〕18号),该实施办法指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设立了13档次标准,城乡居民自愿参保,多缴多得。集体补助提出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予以补助。政府补贴规定对参保人员予以基本补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通货膨胀的不断变化,缴费档次标准及补贴因此也会提高,截至2022年,相关缴费档次及补贴提高政府均下发了相应文件。
2.程序严密性
除国家、省相关实施意见,**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府发〔2014〕18号),其中明确了参保范围、基金筹集、个人账户、领取待遇条件、养老保险待遇、基金管理、基金监督、经办管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等。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二)绩效目标
”
1.评价组查阅了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的绩效申报表,该表设置了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并精确到了三级指标,数量指标中设定财政补贴人数、基础养老金发放人数、重度残疾人代缴人数指标。质量指标中设置了基础养老金发放准确率、缴费补贴兑现率、重度残疾城乡养老保险费代缴率指标。时效指标设置了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补贴率、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养老保险费完成率指标。成本指标设置了人均基础养老金费用、人均缴费补贴资金、人均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养老保险费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设置了工作促进作用、项目实施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设置了参保群众满意度指标。
2.经审查发现:(1)二级指标“完成时效”指标下设置三级指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补贴率、重度残疾人代缴保费完成率”,(2)二级“社会效益”指标下设置三级指标“工作促进作用”。两项指标设置不合理,故此项扣2.80分。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2.80分,得分为5.20分。
(三)资金投入
二级指标“资金投入”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
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划分为基础养老金县级配套、残疾人县级配套、个人缴费县级配套,根据2021年缴费人数和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确定相应参保人数,并发放相应保险金。
截至**日,泸定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759人、重度残疾人员509人、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7,725人,以上人员均不包含海螺沟管理局辖区人员。泸定县2021按年应承担配套资金为1,148,139.00元,其中:基础养老金658,653.00元,重度残疾人代缴203,600.00元,个人缴费补贴285,886.00元。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四)资金管理
二级指标“资金管理”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资金到位率、预算完成率和使用合规性。
1.资金到位率
**日,县财政下达大平台数据700,000.00元,**日,县财政下达大平台数据448,139.00元。合计下达资金1,148,139.00元。
2.预算执行率
2021年合计到位资金1,148,139.00元,项目实际支出为1,148,139.00元。
3.使用合规性
当年合计发放资金1,148,139.00元,由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由财政局将补贴直接划至农户一卡通账户中。
指标分为12.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2.00分。
(五)组织实施
二级指标“组织实施”下设四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人社局2021年制定有《收支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2021年度泸定县财政局共计下达资金1,148,139.00元到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对相关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编制相关人员发放保险金统计表,最终提请发放。
3.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时效指标值设置为100%,达成率设置不合理,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养老保险费完成率不是时效指标,且相关自评表未进行打分处理。此项扣4.00分。
指标分为16.00分,扣除4.00分,得分为12.00分。
(六)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
二级指标“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实际完成率和质量达标率。
财政补贴(缴费补贴、待遇领取补贴等)人数计划为22017人,实际完成14945人,此项扣除3.00分;
基础养老金发放人数9287人,实际发放人数9287人;
重度残疾人代缴人数637人,实际代缴人数637人。
截至评价日,尚未接到有关投诉事项。
指标分为12.00分,扣除3.00分,得分为9.00分。
(七)完成时效
二级指标“完成时效”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完成及时性。
2021年度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按月发放,2021年度总计发放1,008,679.40元,存在极少部分当月未发放成功情况,次月及时补足。
指标分为6.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6.00分。
(八)社会效益
二级指标“社会效益”下设四个三级指标分别为:保障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地区社会稳定、增强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人社会幸福感、反哺机制有效性。
1.保障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
评价组查阅了养老金发放情况,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均按相关制度及按时发放了养老金,对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起到了保障作用。
2.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地区社会稳定
评价组查阅了该项目的立项文件,对于政策中提及的补贴,是一项造福于人民的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地区社会安定、稳定起到了保障作用。
3.增强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人社会幸福感
评价组经调查与询问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人相关养老金发放情况,均认为国家政策造福了人民群众,该项目的实施增强了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人社会幸福感。
4.反哺机制有效性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产生利息431,328.54元,委托投资收益4,837,737.51元。
指标分为15.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5.00分。
(九)可持续影响
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持续影响。
评价组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对社会群体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较为满意,社会效益良好,极大地保障了地区社会安定,为年满60岁及以上老人提供了基础生活保障,有效地提升了60岁及以上老人的社会幸福感。
指标分为5.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5.00分。
(十)受益群体满意度
二级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各相关主体满意度。
经过评价组进行满意度调查,收到有效问卷110份,综合满意度为99.20%,受益群体的社会满意度较好。
指标分为1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到位,设置不规范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项目的绩效目标中的指标理解不到位,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补贴率、重度残疾人代缴保费完成率不是时效指标,工作促进作用也不是社会效益,且自评报告中未进行自评打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欠佳根据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绩效目标表知悉,本项目计划完成补贴人数22,017人,实际完成14,945人,完成率为67.89%。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到位,设置不规范”的建议建议: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对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将绩效指标、指标值、绩效管理的相关知识及时灌输至相关人员,提高单位人员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绩效目标管理,积极宣传和宣导,查明未完成计划任务数量的原因,以便后续加强和整改,从而提高本项目对社会、对更多60岁以上老年人的养老基本保障,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附件1: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附件2: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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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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