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机关名称:泸定县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名称: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评价项目: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
???受托评价中介机构:四川中磊会计 (略)
???公司地址: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1栋905室
???电话:(028)*
???邮政编码:*
目 录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磊咨字[2022]第10-16号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基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9号)要求,结合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320号政府综合楼7楼,单位负责人:陈继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9T,机构类型:机关。
(二)项目背景
根据《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函〔2019〕246 号)文件要求,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及连接线是泸定范围内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唯一通道,连接线一期工程将原设计泸定连接线延伸至泸定县彩虹桥头,利用两侧桥头进行交通分、汇流至泸定县城和国道318线。由于彩虹桥两侧桥头平交口平面技术指标低且受地形限制加宽改造困难,该处已成为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严重拥堵点。为缓解连接线通行压力,提高上、下雅康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原则同意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设计变更。
(三)项目内容
为确保《关于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快速推动项目建设,彻底解决泸定县高速路连接点拥堵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使用政府性基金开展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项目3,266.35万元。
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为改善泸定县与雅康高速连接线道路通行状况,缓解白日坝彩虹大桥处的交通拥堵现状,开展雅康高速泸定互通链接线二期建设项目红线内房屋征收工作,涉及范围延安路东侧(北至泸桥镇 延安路560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460号、西至泸桥镇延安路路边、东至山边)和延安路西侧(北至泸桥镇延安路407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389号)以及路逸汽修厂全部建筑、州财政局地块地上建筑物。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评价范围对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目的通过对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主管部门及相关负责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主要目的是发挥绩效评价对决策信息的反馈作用,建立一种科学、明确的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依据,将绩效评价融入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1.《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 号);
5.《 (略) 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川财绩〔2019〕14 号);
6.?《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基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9号);
7.其他相关法规及操作规范。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基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9号)等相关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设定评价指标及权重如下:
1.项目决策:含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4.00分。
2.项目实施:含资金管理与组织实施两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8.00分。
3.项目完成:含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和完成时效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18.00分。
4.项目绩效:含社会效益和受益群体满意度两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30.00分。
三、评价情况及结论本项目实施后,通过对旧城的更新改造与雅康高速泸定互通链的修筑,大大改善了泸定县与雅康高速连接线道路通行状况,有效缓解了白日坝彩虹大桥处的交通拥堵现状,提高了泸定县人民的幸福感,提高了交通便利程度,促进了泸定县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综上所述,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在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2.00分,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项目决策 | 24.00 | 22.00 | 91.67% |
项目实施 | 28.00 | 22.00 | 78.57% |
项目完成 | 18.00 | 18.00 | 100.00% |
项目绩效 | 30.00 | 30.00 | 100.00% |
合计 | 100.00 | 92.00 | 92.00% |
二级指标“项目依据”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规划合理性和程序严密性。
1.规划合理性
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及连接线是泸定范围内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唯一通道,连接线一期工程将原设计泸定连接线延伸至泸定县彩虹桥头,利用两侧桥头进行交通分、汇流至泸定县城和国道318线。由于彩虹桥两侧桥头平交口平面技术指标低且受地形限制加宽改造困难,该处已成为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严重拥堵点。为缓解连接线通行压力,提高上、下雅康高速公路通行能力,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进行了设计变更,须开展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旧城改造拆迁工程。
2.?程序严密性
**日,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对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建设红线内房屋进行征收的请示》(泸住建〔2020〕177号)向泸定县人民政府作出请示,申请开展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工作。征收范围为涉及范围延安路东侧(北至泸桥镇延安路560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460号、西至泸桥镇延安路路边、东至山边)和延安路西侧(北至泸桥镇延安路407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389号)以及路逸汽修厂全部建筑、州财政局地块地上建筑物。
2020年10月 22日,泸定县人民政府《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 对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建设红线内房屋进行征收请示的批复》(泸府函〔2020〕209号),同意了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房屋征收的请示,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二)绩效目标二级指标“绩效目标”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目标明确性。
该项目实施前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部分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但该项目质量指标指标值设定:依法完成20户房屋征拆工作,设定不够规范,所设指标值与质量指标关联性不强。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2.00分,得分为6.00分。
(三)资金投入二级指标“资金投入”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
**日,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向泸定县人民政府请示预拨第一批拆迁安置补助款2,000.00万元——《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关于拨付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的请示》(泸住建〔2021〕109号);而后根据评估机构四川大友房 (略) 确定好的房屋评估价值,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根据《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 (略) 规划红线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好的征收补偿费用和房屋重置价值,向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资金,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向财政申报预算并进行资金的拨付。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四)资金管理
二级指标“资金管理”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资金到位率、预算完成率、使用合规性。
????1.资金到位率
?2021年财政已下达指标32,663,476.94元,实际到位资金 32,663,476.94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预算完成率
????该项目财政已下达预算32,663,476.94元,项目实际支出为32,663,476.94元,预算完成率为100.00%。
3.?使用合规性
该项目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也存在资金使用不合规的地方:
**#凭证,支付了旧城改造拆迁项目法律顾问费80,000.00元。此项扣2.00分。
指标分为12.00分,扣除2.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组织实施二级指标“组织实施”下设四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住建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反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汇编基本完整,健全合规。
2.制度执行有效性
该项目依据《泸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建设红线内房屋进行征收请示的批复》(泸府函〔2020〕209号)文件组织实施该项目,该项目的执行基本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整,项目合同书、资金拨付等资料齐全并及时进行了归档。
3.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但项目产出情况自评不够完整,流于形式,且未量化进行评分。此处扣4.00分。
指标分为16.00分,扣除4.00分,得分为12.00分。
(六)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二级指标“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分别下设三级指标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表,计划当年征收土地面积4200.23㎡,征收房屋面积8228.15㎡,涉及搬迁住户20户,实际完成了房屋拆除数量22户,拆除面积8577.31㎡,实际完成征收土地面积5827.50㎡,截至评价日,尚未接到相关投诉事项。
指标分为12.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2.00分。
(七)完成时效二级指标“完成时效”下设三级指标完成及时性。
该项目计划2021年底完成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工作,**日,完成了旧城改造拆迁补偿的最后一笔款项的支付工作。
指标分为6.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6.00分。
(八)社会效益二级指标“社会效益”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实现拆迁和安置的有序衔接、推动拆迁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2021年度住建局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按时完成了拆迁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了拆迁补偿工作,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改 (略) 交通环境,优化交通组织系统,加快城镇生态文明建设, (略) 基础设施短板,为 (略) 发展提供基础, (略) 建设基础设施, (略) 居民居住幸福指数。
指标分为2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20.00分。
(九)受益群体满意度二级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下设三级指标:各相关主体满意度。
经过评价组进行满意度调查,收到有效问卷31份,综合满意度为99.64%。
指标分为1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一)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拆迁补偿资金使用时,用补偿资金支付了项目法律顾问费80,000.00元。
(二)项目自评不够规范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但项目产出情况自评不够完整,流于形式,且未量化进行评分。
(三)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
该项目质量指标指标值设定:依法完成20户房屋征拆工作,指标值设定不够规范,所设指标值与质量指标无关联关系。
(一)针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建议建议: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执行的有效和合规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针对“项目自评不够规范”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加强对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将绩效指标、指标值、绩效管理的相关知识及时灌输至相关人员,提高单位人员绩效管理和自评水平,在对项目进行自评时,评价得出合理的分数。
(三)针对“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对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单位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明确单位绩效管理的目的、意义,以及组织实施绩效管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促进财政资金合规、高效使用。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产出和效益指标。
附件1:关于泸定县2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用项目基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附件2:关于泸定县2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用项目基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评分表)
??(本页无正文)
四川中磊会计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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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机关名称:泸定县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名称: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评价项目: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
???受托评价中介机构:四川中磊会计 (略)
???公司地址: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1栋905室
???电话:(028)*
???邮政编码:*
目 录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磊咨字[2022]第10-16号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基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9号)要求,结合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320号政府综合楼7楼,单位负责人:陈继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9T,机构类型:机关。
(二)项目背景
根据《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函〔2019〕246 号)文件要求,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及连接线是泸定范围内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唯一通道,连接线一期工程将原设计泸定连接线延伸至泸定县彩虹桥头,利用两侧桥头进行交通分、汇流至泸定县城和国道318线。由于彩虹桥两侧桥头平交口平面技术指标低且受地形限制加宽改造困难,该处已成为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严重拥堵点。为缓解连接线通行压力,提高上、下雅康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原则同意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设计变更。
(三)项目内容
为确保《关于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快速推动项目建设,彻底解决泸定县高速路连接点拥堵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使用政府性基金开展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项目3,266.35万元。
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为改善泸定县与雅康高速连接线道路通行状况,缓解白日坝彩虹大桥处的交通拥堵现状,开展雅康高速泸定互通链接线二期建设项目红线内房屋征收工作,涉及范围延安路东侧(北至泸桥镇 延安路560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460号、西至泸桥镇延安路路边、东至山边)和延安路西侧(北至泸桥镇延安路407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389号)以及路逸汽修厂全部建筑、州财政局地块地上建筑物。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评价范围对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目的通过对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主管部门及相关负责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主要目的是发挥绩效评价对决策信息的反馈作用,建立一种科学、明确的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依据,将绩效评价融入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1.《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 号);
5.《 (略) 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川财绩〔2019〕14 号);
6.?《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基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9号);
7.其他相关法规及操作规范。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基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9号)等相关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设定评价指标及权重如下:
1.项目决策:含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4.00分。
2.项目实施:含资金管理与组织实施两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8.00分。
3.项目完成:含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和完成时效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18.00分。
4.项目绩效:含社会效益和受益群体满意度两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30.00分。
三、评价情况及结论本项目实施后,通过对旧城的更新改造与雅康高速泸定互通链的修筑,大大改善了泸定县与雅康高速连接线道路通行状况,有效缓解了白日坝彩虹大桥处的交通拥堵现状,提高了泸定县人民的幸福感,提高了交通便利程度,促进了泸定县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综上所述,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在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基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2.00分,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项目决策 | 24.00 | 22.00 | 91.67% |
项目实施 | 28.00 | 22.00 | 78.57% |
项目完成 | 18.00 | 18.00 | 100.00% |
项目绩效 | 30.00 | 30.00 | 100.00% |
合计 | 100.00 | 92.00 | 92.00% |
二级指标“项目依据”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规划合理性和程序严密性。
1.规划合理性
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及连接线是泸定范围内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唯一通道,连接线一期工程将原设计泸定连接线延伸至泸定县彩虹桥头,利用两侧桥头进行交通分、汇流至泸定县城和国道318线。由于彩虹桥两侧桥头平交口平面技术指标低且受地形限制加宽改造困难,该处已成为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严重拥堵点。为缓解连接线通行压力,提高上、下雅康高速公路通行能力,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进行了设计变更,须开展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旧城改造拆迁工程。
2.?程序严密性
**日,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对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建设红线内房屋进行征收的请示》(泸住建〔2020〕177号)向泸定县人民政府作出请示,申请开展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工作。征收范围为涉及范围延安路东侧(北至泸桥镇延安路560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460号、西至泸桥镇延安路路边、东至山边)和延安路西侧(北至泸桥镇延安路407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389号)以及路逸汽修厂全部建筑、州财政局地块地上建筑物。
2020年10月 22日,泸定县人民政府《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 对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建设红线内房屋进行征收请示的批复》(泸府函〔2020〕209号),同意了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房屋征收的请示,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二)绩效目标二级指标“绩效目标”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目标明确性。
该项目实施前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部分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但该项目质量指标指标值设定:依法完成20户房屋征拆工作,设定不够规范,所设指标值与质量指标关联性不强。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2.00分,得分为6.00分。
(三)资金投入二级指标“资金投入”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
**日,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向泸定县人民政府请示预拨第一批拆迁安置补助款2,000.00万元——《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关于拨付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的请示》(泸住建〔2021〕109号);而后根据评估机构四川大友房 (略) 确定好的房屋评估价值,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根据《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 (略) 规划红线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好的征收补偿费用和房屋重置价值,向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资金,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向财政申报预算并进行资金的拨付。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四)资金管理
二级指标“资金管理”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资金到位率、预算完成率、使用合规性。
????1.资金到位率
?2021年财政已下达指标32,663,476.94元,实际到位资金 32,663,476.94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预算完成率
????该项目财政已下达预算32,663,476.94元,项目实际支出为32,663,476.94元,预算完成率为100.00%。
3.?使用合规性
该项目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也存在资金使用不合规的地方:
**#凭证,支付了旧城改造拆迁项目法律顾问费80,000.00元。此项扣2.00分。
指标分为12.00分,扣除2.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组织实施二级指标“组织实施”下设四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住建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反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汇编基本完整,健全合规。
2.制度执行有效性
该项目依据《泸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建设红线内房屋进行征收请示的批复》(泸府函〔2020〕209号)文件组织实施该项目,该项目的执行基本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整,项目合同书、资金拨付等资料齐全并及时进行了归档。
3.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但项目产出情况自评不够完整,流于形式,且未量化进行评分。此处扣4.00分。
指标分为16.00分,扣除4.00分,得分为12.00分。
(六)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二级指标“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分别下设三级指标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表,计划当年征收土地面积4200.23㎡,征收房屋面积8228.15㎡,涉及搬迁住户20户,实际完成了房屋拆除数量22户,拆除面积8577.31㎡,实际完成征收土地面积5827.50㎡,截至评价日,尚未接到相关投诉事项。
指标分为12.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2.00分。
(七)完成时效二级指标“完成时效”下设三级指标完成及时性。
该项目计划2021年底完成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工作,**日,完成了旧城改造拆迁补偿的最后一笔款项的支付工作。
指标分为6.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6.00分。
(八)社会效益二级指标“社会效益”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实现拆迁和安置的有序衔接、推动拆迁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2021年度住建局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按时完成了拆迁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了拆迁补偿工作,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改 (略) 交通环境,优化交通组织系统,加快城镇生态文明建设, (略) 基础设施短板,为 (略) 发展提供基础, (略) 建设基础设施, (略) 居民居住幸福指数。
指标分为2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20.00分。
(九)受益群体满意度二级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下设三级指标:各相关主体满意度。
经过评价组进行满意度调查,收到有效问卷31份,综合满意度为99.64%。
指标分为1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一)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拆迁补偿资金使用时,用补偿资金支付了项目法律顾问费80,000.00元。
(二)项目自评不够规范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但项目产出情况自评不够完整,流于形式,且未量化进行评分。
(三)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
该项目质量指标指标值设定:依法完成20户房屋征拆工作,指标值设定不够规范,所设指标值与质量指标无关联关系。
(一)针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建议建议: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执行的有效和合规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针对“项目自评不够规范”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加强对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将绩效指标、指标值、绩效管理的相关知识及时灌输至相关人员,提高单位人员绩效管理和自评水平,在对项目进行自评时,评价得出合理的分数。
(三)针对“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对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单位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明确单位绩效管理的目的、意义,以及组织实施绩效管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促进财政资金合规、高效使用。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产出和效益指标。
附件1:关于泸定县2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用项目基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附件2:关于泸定县2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用项目基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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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磊会计 (略)
??????????????????????????????主评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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