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兰州新城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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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兰州新城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兰州新城鸿 (略)
审批事项名称: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项目名称:兰州安宁吾悦广场项目商业地铁接驳工程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261.75㎡;地下建筑面积1538.62㎡
建筑层数:地上1F,地下1F
项目地址:安宁区吾悦广场项目以南、S568#规划路以东、以北,S595#规划路以西
发布日期:

发布日期:**日—11月28日

日照结论:自身无日照要求,对周边无日照影响。

联系电话:0931-*

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方案总平图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地块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兰州新城鸿 (略)
审批事项名称: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项目名称:兰州安宁吾悦广场项目商业地铁接驳工程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261.75㎡;地下建筑面积1538.62㎡
建筑层数:地上1F,地下1F
项目地址:安宁区吾悦广场项目以南、S568#规划路以东、以北,S595#规划路以西
发布日期:

发布日期:**日—11月28日

日照结论:自身无日照要求,对周边无日照影响。

联系电话:0931-*

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方案总平图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地块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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