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2022年鸣沙镇五道渠村新植枸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宁县2022年鸣沙镇五道渠村新植枸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中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审批中宁县2022年鸣沙镇五道渠村新植枸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中宁县2022年鸣沙镇五道渠村新植枸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中宁县2022年鸣沙镇五道渠村新植枸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位于中宁县鸣沙镇,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东经 105°56′59.59″,北纬 37°33′34.47″,属新建项目。**日,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2022〕46号文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予以批复。建设规模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379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首部枢纽4座、地埋敷设田间压力管道93.7公里、建设农田输配电4.25公里及其自动化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由首部枢纽工程区和田间工程区组成。

项目总占地44.8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为0.48公顷,临时占地为44.36公顷,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和耕地;建设期总挖方量为26.80万立方米,总填方量26.80万立方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2649.0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247.05万元;本项目已于2022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5月完工,总工期3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4.84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时段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修正后的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18%。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及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25.80万元,工程措施投资13.48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02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26万元,独立费用10.30万元,基本预备费0.7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批复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其他事项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中宁县水务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中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审批中宁县2022年鸣沙镇五道渠村新植枸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中宁县2022年鸣沙镇五道渠村新植枸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中宁县2022年鸣沙镇五道渠村新植枸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位于中宁县鸣沙镇,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东经 105°56′59.59″,北纬 37°33′34.47″,属新建项目。**日,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2022〕46号文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予以批复。建设规模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379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首部枢纽4座、地埋敷设田间压力管道93.7公里、建设农田输配电4.25公里及其自动化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由首部枢纽工程区和田间工程区组成。

项目总占地44.8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为0.48公顷,临时占地为44.36公顷,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和耕地;建设期总挖方量为26.80万立方米,总填方量26.80万立方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2649.0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247.05万元;本项目已于2022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5月完工,总工期3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4.84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时段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修正后的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18%。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及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25.80万元,工程措施投资13.48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02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26万元,独立费用10.30万元,基本预备费0.7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批复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其他事项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中宁县水务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