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拟作出沈阳恒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拟作出沈阳恒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 (略) 建设项目 | (略) 三道岗子镇三道岗子村755号 | 沈阳 (略) | 辽宁 (略) | 项 (略) 三道岗子镇三道岗子村775号,总投资600万元,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31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废炉渣及初期分拣废物处理生产线,新增磁选机、破碎机、打砂机、摇床等设备及其附属设施,项目以*龙纸业(沈阳)有限公司产生的焚烧炉渣、初期分拣废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若项目原料来源发生变化,另行办理环保手续),经磁选、破碎、打砂、分选等工序,年生产轻集料30290.727吨。 | 批准 | 无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投料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破碎工序在封闭设备内进行,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上述废气共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装卸工序在封闭原料库内进行,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厂界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打砂机与摇床系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磁选机、破碎机、摇床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及手套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沉淀渣、废金属、玻璃碴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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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 (略) 建设项目 | (略) 三道岗子镇三道岗子村755号 | 沈阳 (略) | 辽宁 (略) | 项 (略) 三道岗子镇三道岗子村775号,总投资600万元,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31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废炉渣及初期分拣废物处理生产线,新增磁选机、破碎机、打砂机、摇床等设备及其附属设施,项目以*龙纸业(沈阳)有限公司产生的焚烧炉渣、初期分拣废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若项目原料来源发生变化,另行办理环保手续),经磁选、破碎、打砂、分选等工序,年生产轻集料30290.727吨。 | 批准 | 无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投料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破碎工序在封闭设备内进行,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上述废气共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装卸工序在封闭原料库内进行,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厂界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打砂机与摇床系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磁选机、破碎机、摇床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及手套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沉淀渣、废金属、玻璃碴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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