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数字绿色橡胶新材料全产业链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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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数字绿色橡胶新材料全产业链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 (略) 数字绿色橡胶新材料全产业链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抚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电话:0794—*

传真:0794—*

通讯地址: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办事大厅(*)

项目名称

江西 (略) 数字绿色橡胶新材料全产业链产业园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纬十路以南,科纵三路以西,赣闽北大道以北,文昌大道以东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为新建工程,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纬十路以南,科纵三路以西,赣闽北大道以北,文昌大道以东。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6.*;北纬:27.*。项目用地81747.07m2(122.62亩),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10%。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栋炼胶车间、1栋轮胎制品车间、1栋新材料生产车间、1栋粉碎车间、1栋办公楼、1栋综合楼、1栋原料库和1栋成品库,新建废气、废水、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供电供水供热等公用工程。粉碎车间为胶粉生产车间,主要工艺有切口割圈、破碎、风选、磁选、磨粉等工艺,新材料车间主要为再生胶生产车间,主要工艺为脱硫、精炼成型、冷却等工艺,炼胶车间主要为混炼胶生产车间,主要工艺为密炼、开练、胶片冷却等工艺,轮胎制品车间主要生产免充气轮胎,主要工艺有挤出胚胎预成型、成型硫化、注射成型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0.4万吨胶粉、0.9万吨再生胶、1.6万吨混炼胶及4000万只免充气轮胎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胶粉生产过程产生颗粒物,再生胶生产过程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气和低浓度有机废气,炼胶过程产生的密炼机下顶栓高浓度有机废气和密炼机下顶栓、开炼机、隔离剂和胶冷线等工序产生的低浓度有机废气,轮胎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1)胶粉生产过程产生颗粒物。采用密闭或半密闭设备(部分设备进出口无法密闭),在未封闭部分上方拟设置集气罩收集破碎、筛分、风选和磨粉过程产生的粉尘,一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胶粉生产过程产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443t/a,排放速率为0.056kg/h,排放浓度为3.3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583t/a、排放速率为0.074kg/h。(2)再生胶废气。断硫工段产生的高浓废气通过管道收集经沸石转轮浓缩+RTO(蓄热焚烧炉)+碱喷淋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除油除尘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低浓度废气(配料搅拌、精炼、挤出工段)一并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再生胶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量为1.373t/a,排放速率为0.1734kg/h,排放浓度为5.8mg/m3;*苯排放量为0.027t/a,排放速率为0.0034kg/h,排放浓度为0.1mg/m3;二*苯排放量为0.059t/a,排放速率为0.0075kg/h,排放浓度为0.2mg/m3;硫化氢排放量为0.004t/a,排放速率为0.0005kg/h,排放浓度为0.002mg/m3;二硫化碳排放量为0.019t/a,排放速率为0.0024kg/h,排放浓度为0.1mg/m3;颗粒物排放量为1.288t/a,排放速率为0.1626kg/h,排放浓度为5.4mg/m3;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01t/a,排放速率为0.0002kg/h,排放浓度为0.005mg/m3;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122t/a,排放速率为0.0155kg/h,排放浓度为0.5mg/m3。(3)炼胶废气。密炼机上顶栓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高效过滤器预处理后的开炼机、隔离剂、胶冷线的废气一并经注入式低温等离子+复合光氧催化+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3),炼胶废气低浓度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颗粒物排放量为0.331t/a,排放速率为0.0418kg/h,排放浓度为1.3mg/m3;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691t/a,排放速率为0.0873kg/h,排放浓度为4.2mg/m3;硫化氢排放量为0.021t/a,排放速率为0.0026kg/h,排放浓度为0.1mg/m3。密炼机下顶栓废气与挤出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沸石转轮浓缩+RTO焚烧炉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有组织排放情况,颗粒物排放量为0.039t/a,排放速率为0.005kg/h,排放浓度为0.5mg/m3;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462t/a,排放速率为0.0583kg/h,排放浓度为5.8mg/m3;硫化氢排放量为0.018t/a,排放速率为0.0023kg/h,排放浓度为0.2mg/m3;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24t/a,排放速率为0.003kg/h,排放浓度为0.3mg/m3;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694t/a,排放速率为0.2139kg/h,排放浓度为21.4mg/m3。(4)轮胎生产废气。轮胎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后统一经干式过滤器+复合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337t/a,排放速率为0.0426kg/h,排放浓度为2.1mg/m3;硫化氢排放量为0.022t/a,排放速率为0.0027kg/h,排放浓度为0.1mg/m3

本项目RTO燃烧后产生的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中相关标准,生产过程中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从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的要求和表6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H2S、二硫化碳及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及表1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

2.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全厂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管网排入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凤岗河,最终汇入抚河。

3.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生产线、磨粉生产线、再生胶生产线、密炼生产线、橡胶加压式捏炼生产线、注射成型机、预成型生产线、、空压机、冷却塔、风机等生产设备。应优化平面总体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除尘器收集粉尘、边角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固废,主要成分为胶粉、胶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滤袋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打 (略)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5.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各类固废在产生、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固废散失,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要求设置防漏、防渗措施,确保危险废物不泄漏或者渗透进入地下水。当污染发生的时候,企业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对土壤表层的掉落物料进行回收,如无法回收,需挖取受污染土壤,合理暂存,最后将其视作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遏制污染物在土壤中进一步扩散。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各类原料应包装完好无损,不同原料之间应隔开存放,使用后应及时密闭包装桶,分区分类规范暂存。(2)相关人员应认真巡视检查,配给应急风险物资。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厂内禁止烟火,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3)加强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关键设备要配备足够的配件。对管道破裂等事故造成污水外流,须及时组织人员抢修。(4)保证电源双回路供电,避免因停电事故而使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置不能正常运行。(5)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外排废水水质和废气排放浓度变化情况和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尤其要记录事故工况,以便总结经验,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进行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 (略) 数字绿色橡胶新材料全产业链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抚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电话:0794—*

传真:0794—*

通讯地址: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办事大厅(*)

项目名称

江西 (略) 数字绿色橡胶新材料全产业链产业园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纬十路以南,科纵三路以西,赣闽北大道以北,文昌大道以东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为新建工程,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纬十路以南,科纵三路以西,赣闽北大道以北,文昌大道以东。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6.*;北纬:27.*。项目用地81747.07m2(122.62亩),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10%。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栋炼胶车间、1栋轮胎制品车间、1栋新材料生产车间、1栋粉碎车间、1栋办公楼、1栋综合楼、1栋原料库和1栋成品库,新建废气、废水、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供电供水供热等公用工程。粉碎车间为胶粉生产车间,主要工艺有切口割圈、破碎、风选、磁选、磨粉等工艺,新材料车间主要为再生胶生产车间,主要工艺为脱硫、精炼成型、冷却等工艺,炼胶车间主要为混炼胶生产车间,主要工艺为密炼、开练、胶片冷却等工艺,轮胎制品车间主要生产免充气轮胎,主要工艺有挤出胚胎预成型、成型硫化、注射成型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0.4万吨胶粉、0.9万吨再生胶、1.6万吨混炼胶及4000万只免充气轮胎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胶粉生产过程产生颗粒物,再生胶生产过程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气和低浓度有机废气,炼胶过程产生的密炼机下顶栓高浓度有机废气和密炼机下顶栓、开炼机、隔离剂和胶冷线等工序产生的低浓度有机废气,轮胎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1)胶粉生产过程产生颗粒物。采用密闭或半密闭设备(部分设备进出口无法密闭),在未封闭部分上方拟设置集气罩收集破碎、筛分、风选和磨粉过程产生的粉尘,一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胶粉生产过程产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443t/a,排放速率为0.056kg/h,排放浓度为3.3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583t/a、排放速率为0.074kg/h。(2)再生胶废气。断硫工段产生的高浓废气通过管道收集经沸石转轮浓缩+RTO(蓄热焚烧炉)+碱喷淋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除油除尘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低浓度废气(配料搅拌、精炼、挤出工段)一并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再生胶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量为1.373t/a,排放速率为0.1734kg/h,排放浓度为5.8mg/m3;*苯排放量为0.027t/a,排放速率为0.0034kg/h,排放浓度为0.1mg/m3;二*苯排放量为0.059t/a,排放速率为0.0075kg/h,排放浓度为0.2mg/m3;硫化氢排放量为0.004t/a,排放速率为0.0005kg/h,排放浓度为0.002mg/m3;二硫化碳排放量为0.019t/a,排放速率为0.0024kg/h,排放浓度为0.1mg/m3;颗粒物排放量为1.288t/a,排放速率为0.1626kg/h,排放浓度为5.4mg/m3;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01t/a,排放速率为0.0002kg/h,排放浓度为0.005mg/m3;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122t/a,排放速率为0.0155kg/h,排放浓度为0.5mg/m3。(3)炼胶废气。密炼机上顶栓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高效过滤器预处理后的开炼机、隔离剂、胶冷线的废气一并经注入式低温等离子+复合光氧催化+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3),炼胶废气低浓度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颗粒物排放量为0.331t/a,排放速率为0.0418kg/h,排放浓度为1.3mg/m3;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691t/a,排放速率为0.0873kg/h,排放浓度为4.2mg/m3;硫化氢排放量为0.021t/a,排放速率为0.0026kg/h,排放浓度为0.1mg/m3。密炼机下顶栓废气与挤出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沸石转轮浓缩+RTO焚烧炉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有组织排放情况,颗粒物排放量为0.039t/a,排放速率为0.005kg/h,排放浓度为0.5mg/m3;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462t/a,排放速率为0.0583kg/h,排放浓度为5.8mg/m3;硫化氢排放量为0.018t/a,排放速率为0.0023kg/h,排放浓度为0.2mg/m3;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24t/a,排放速率为0.003kg/h,排放浓度为0.3mg/m3;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694t/a,排放速率为0.2139kg/h,排放浓度为21.4mg/m3。(4)轮胎生产废气。轮胎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后统一经干式过滤器+复合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337t/a,排放速率为0.0426kg/h,排放浓度为2.1mg/m3;硫化氢排放量为0.022t/a,排放速率为0.0027kg/h,排放浓度为0.1mg/m3

本项目RTO燃烧后产生的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中相关标准,生产过程中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从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的要求和表6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H2S、二硫化碳及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及表1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

2.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全厂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管网排入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凤岗河,最终汇入抚河。

3.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生产线、磨粉生产线、再生胶生产线、密炼生产线、橡胶加压式捏炼生产线、注射成型机、预成型生产线、、空压机、冷却塔、风机等生产设备。应优化平面总体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除尘器收集粉尘、边角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固废,主要成分为胶粉、胶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滤袋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打 (略)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5.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各类固废在产生、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固废散失,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要求设置防漏、防渗措施,确保危险废物不泄漏或者渗透进入地下水。当污染发生的时候,企业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对土壤表层的掉落物料进行回收,如无法回收,需挖取受污染土壤,合理暂存,最后将其视作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遏制污染物在土壤中进一步扩散。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各类原料应包装完好无损,不同原料之间应隔开存放,使用后应及时密闭包装桶,分区分类规范暂存。(2)相关人员应认真巡视检查,配给应急风险物资。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厂内禁止烟火,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3)加强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关键设备要配备足够的配件。对管道破裂等事故造成污水外流,须及时组织人员抢修。(4)保证电源双回路供电,避免因停电事故而使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置不能正常运行。(5)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外排废水水质和废气排放浓度变化情况和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尤其要记录事故工况,以便总结经验,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进行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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