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函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函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
《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我局组织的规划环评审查小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根据审查小组意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进一步优化规划,控制发展规模,在规划实施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1.《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
2.《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
**日, (略) 生态环 (略) 建阳区组织召开了《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审查会。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规划实施单位),福建和蓝 (略) (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应邀的6名专家共计2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共11人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会上审查小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规划以及《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划概述
《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为浦城县县级规划。规划范围:涵盖生猪产业、肉牛产业、肉兔产业、肉羊产业、家禽产业、蜜蜂产业等畜牧产业,涉及浦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19个乡镇(街道)。规划期限:2021—2030年。
规划到2030年养殖规模控制在:全县生猪年出栏量20万头以内,存栏量在12万头以内;牛年出栏0.7万头以上,存栏量在1.6万头左右(其中奶牛存栏0.7万头);羊年出栏3万头以上,存栏量3万头左右;兔子年出栏5万只以上,存栏量5万只左右;鸡年出栏达到24600万羽以上,存栏量3005万羽左右;鸭年出栏控制在80万只以内,存栏在59万只左右;蜜蜂养殖量达到2万箱;全县肉、蛋、奶产量分别稳定在34万吨、3.5万吨、5.6万吨左右。
二、对《报告书》的总体审议意见
《报告书》在开展浦城县畜牧业发展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开展了规划的协调性分析以及水环境、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环境风险等方面的影响评价,在环境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论证了规划的环境合理性,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审查认为,《报告书》基础资料较翔实,内容较全面,采用方法较适当,对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基本合理,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三、对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的总体评价
从总体上看,该规划与《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略)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浦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修订)等基本协调。规划实施可能会对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带来一定压力,因此,在认真落实《报告书》及审查小组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的前提下,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四、在规划优化调整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空间管控,优化规划布局。坚持生态优先、区域协调发展,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优化规划养殖规模、布局、结构等, (略) 县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协调性衔接。
(二)科学规划养殖种类和规模,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浦城县畜禽养殖总规模和各控制区域的规模。 (略) 、县政府发展圣农千亿产业规划,以保障圣农产业链发展为重点,合理规划其他养殖种类的规模。原则上不新建生猪养殖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应按照“总量控制、自求平衡”的原则, (略) 、市政府有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积极引导现有生猪养殖场整合重组和标准化升级改造,逐步向大中型标准化、生态化、智能化现代生猪养殖场转型。
(三)强化环保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保要求,大力提升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持续推进污染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禽类养殖粪便采用焚烧发电为主的处理方式,消杀等生产和生活废水应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生猪、牛等养殖场应配套建设满足粪污处理要求的微生物发酵床处理设施,实现养殖废水“零排放”;鼓励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实行垫料生物发酵的养殖场在异位发酵床和雨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纳入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管范围。
(四)完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根据规划布局、规模、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特征污染物排放状况等,建立和完善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重点做好水环境、消纳地土壤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健全流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五)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依法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根据跟踪评价结果调整规划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在规划进行重大调整或修订时,应依法重新或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五、对规划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环评的指导意见
对符合规划环评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具体建设项目,应将规划环评结论作为重要依据,其环评文件中选址、规模分析内容可适当简化。应重点关注项目对水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影响,并根据水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方式,明确具体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对策,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从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及环保对策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明确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审查小组
**日
附件2
《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姓 名 | 单 位 | 职称/职务 |
彭 佳 | (略) 生态环境局 | 工程师 |
游亿煌 | (略) 农业农村局 | 工程师 |
吴证明 | 浦城县发科局 | 办公室主任 |
曾宏浦 |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 信息中心主任 |
詹新平 | 浦城县林业局 | 审批股股长 |
李锦月 | (略) 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 | 高级工程师 |
张善华 | (略) 环境科学研究所 | 高级工程师 |
李延风 | (略) 环 (略) | 高级工程师 |
郑洪萍 | (略) 环境监测中心站 | 高级工程师 |
刘用清 | (略) 环境科学学会 | 教授级高工 |
冯喆文 | (略) 环 (略) | 高级工程师 |
抄送:浦城县人民政府, (略) 农业农村局,浦城县发科局、自然资源局、
林业局,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福建和蓝 (略) 。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
《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我局组织的规划环评审查小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根据审查小组意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进一步优化规划,控制发展规模,在规划实施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1.《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
2.《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
**日, (略) 生态环 (略) 建阳区组织召开了《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审查会。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规划实施单位),福建和蓝 (略) (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应邀的6名专家共计2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共11人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会上审查小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规划以及《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划概述
《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为浦城县县级规划。规划范围:涵盖生猪产业、肉牛产业、肉兔产业、肉羊产业、家禽产业、蜜蜂产业等畜牧产业,涉及浦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19个乡镇(街道)。规划期限:2021—2030年。
规划到2030年养殖规模控制在:全县生猪年出栏量20万头以内,存栏量在12万头以内;牛年出栏0.7万头以上,存栏量在1.6万头左右(其中奶牛存栏0.7万头);羊年出栏3万头以上,存栏量3万头左右;兔子年出栏5万只以上,存栏量5万只左右;鸡年出栏达到24600万羽以上,存栏量3005万羽左右;鸭年出栏控制在80万只以内,存栏在59万只左右;蜜蜂养殖量达到2万箱;全县肉、蛋、奶产量分别稳定在34万吨、3.5万吨、5.6万吨左右。
二、对《报告书》的总体审议意见
《报告书》在开展浦城县畜牧业发展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开展了规划的协调性分析以及水环境、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环境风险等方面的影响评价,在环境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论证了规划的环境合理性,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审查认为,《报告书》基础资料较翔实,内容较全面,采用方法较适当,对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基本合理,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三、对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的总体评价
从总体上看,该规划与《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略)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浦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修订)等基本协调。规划实施可能会对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带来一定压力,因此,在认真落实《报告书》及审查小组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的前提下,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四、在规划优化调整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空间管控,优化规划布局。坚持生态优先、区域协调发展,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优化规划养殖规模、布局、结构等, (略) 县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协调性衔接。
(二)科学规划养殖种类和规模,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浦城县畜禽养殖总规模和各控制区域的规模。 (略) 、县政府发展圣农千亿产业规划,以保障圣农产业链发展为重点,合理规划其他养殖种类的规模。原则上不新建生猪养殖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应按照“总量控制、自求平衡”的原则, (略) 、市政府有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积极引导现有生猪养殖场整合重组和标准化升级改造,逐步向大中型标准化、生态化、智能化现代生猪养殖场转型。
(三)强化环保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保要求,大力提升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持续推进污染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禽类养殖粪便采用焚烧发电为主的处理方式,消杀等生产和生活废水应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生猪、牛等养殖场应配套建设满足粪污处理要求的微生物发酵床处理设施,实现养殖废水“零排放”;鼓励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实行垫料生物发酵的养殖场在异位发酵床和雨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纳入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管范围。
(四)完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根据规划布局、规模、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特征污染物排放状况等,建立和完善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重点做好水环境、消纳地土壤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健全流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五)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依法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根据跟踪评价结果调整规划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在规划进行重大调整或修订时,应依法重新或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五、对规划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环评的指导意见
对符合规划环评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具体建设项目,应将规划环评结论作为重要依据,其环评文件中选址、规模分析内容可适当简化。应重点关注项目对水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影响,并根据水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方式,明确具体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对策,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从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及环保对策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明确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审查小组
**日
附件2
《浦城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姓 名 | 单 位 | 职称/职务 |
彭 佳 | (略) 生态环境局 | 工程师 |
游亿煌 | (略) 农业农村局 | 工程师 |
吴证明 | 浦城县发科局 | 办公室主任 |
曾宏浦 |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 信息中心主任 |
詹新平 | 浦城县林业局 | 审批股股长 |
李锦月 | (略) 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 | 高级工程师 |
张善华 | (略) 环境科学研究所 | 高级工程师 |
李延风 | (略) 环 (略) | 高级工程师 |
郑洪萍 | (略) 环境监测中心站 | 高级工程师 |
刘用清 | (略) 环境科学学会 | 教授级高工 |
冯喆文 | (略) 环 (略) | 高级工程师 |
抄送:浦城县人民政府, (略) 农业农村局,浦城县发科局、自然资源局、
林业局,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福建和蓝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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