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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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关于《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地块(以下建成“本地块”) (略) 湘西州花垣县双龙镇十八洞村,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9°30′7.677″,纬度:28°23′7.499″,本地块原为双龙镇十八洞村集体用地,主要用途为耕地、林地、农村道路,紧邻地块外西南侧、南侧分布有十八洞村居民住宅,根据《花垣县十八洞村村庄规划(2018-2035)》和十八洞村的整体发展,该地块现已规划为公共设施用地。用作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6393公顷(26393平方米,具)。

二、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耕地、林地、农村道路,地块内未进行过工业生产、仓储及畜禽养殖活动。因此,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相邻地块历史上为农村道路、宅基地、山林、农用地和荒地,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不会对调查区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委托单位:湖南十八洞田园综 (略)

编制单位:湖南湘军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湖南,花垣县

关于《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地块(以下建成“本地块”) (略) 湘西州花垣县双龙镇十八洞村,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9°30′7.677″,纬度:28°23′7.499″,本地块原为双龙镇十八洞村集体用地,主要用途为耕地、林地、农村道路,紧邻地块外西南侧、南侧分布有十八洞村居民住宅,根据《花垣县十八洞村村庄规划(2018-2035)》和十八洞村的整体发展,该地块现已规划为公共设施用地。用作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6393公顷(26393平方米,具)。

二、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耕地、林地、农村道路,地块内未进行过工业生产、仓储及畜禽养殖活动。因此,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相邻地块历史上为农村道路、宅基地、山林、农用地和荒地,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不会对调查区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委托单位:湖南十八洞田园综 (略)

编制单位:湖南湘军 (略)

联系人: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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