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裕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裕兴果蔬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裕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裕兴果蔬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福建 (略) :
你公司《关于请求福建 (略) 裕兴果蔬加工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福裕兴〔2022〕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204-*-04-01-*。项目新增5台螺旋预煮机,2台杀菌釜等主要设备,以及配套2台燃生物质锅炉等公用工程及辅助附属设施,建设水果类、蔬菜类等罐头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72000吨果蔬罐头(其中:预煮罐头60500吨,不预煮罐头11500吨)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迁建项目,内容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蘑菇、荔枝等鲜果蔬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各种果蔬罐头,主要用能设备包括螺旋预煮机、杀菌釜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5年4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9399.01tce(当量值)、10453.78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627.32万kWh、生物质燃料20130.72t。预煮罐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53.26kgce/t,不预煮罐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1.04kgce/t,均优于所比较的国内相近生产规模同类企业主要产品能效水平。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 (略) “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 (略) 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采用工业锅炉智能优化控制系统、蒸汽冷凝水回收等节能技术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燃生物质锅炉、变压器、水泵、通风机、空压机、电机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当于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 (略) 、华安县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 (略) :
你公司《关于请求福建 (略) 裕兴果蔬加工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福裕兴〔2022〕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204-*-04-01-*。项目新增5台螺旋预煮机,2台杀菌釜等主要设备,以及配套2台燃生物质锅炉等公用工程及辅助附属设施,建设水果类、蔬菜类等罐头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72000吨果蔬罐头(其中:预煮罐头60500吨,不预煮罐头11500吨)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迁建项目,内容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蘑菇、荔枝等鲜果蔬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各种果蔬罐头,主要用能设备包括螺旋预煮机、杀菌釜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5年4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9399.01tce(当量值)、10453.78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627.32万kWh、生物质燃料20130.72t。预煮罐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53.26kgce/t,不预煮罐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1.04kgce/t,均优于所比较的国内相近生产规模同类企业主要产品能效水平。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 (略) “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 (略) 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采用工业锅炉智能优化控制系统、蒸汽冷凝水回收等节能技术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燃生物质锅炉、变压器、水泵、通风机、空压机、电机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当于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 (略) 、华安县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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