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弘路(清源路至弘毅路)道路工程(逾期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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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弘路(清源路至弘毅路)道路工程(逾期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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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关于惠弘路清源路至弘毅路道路工程
逾期重办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办理惠弘路清源路至弘毅路道路工程逾
期重办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
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吴区新安街道清源路以南弘毅路以北,
(略) 新吴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2022 年度无
锡市新吴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该项目对促
(略) 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用地面积0.3707公顷,其中农用地0.3707 公顷
耕地0.3707 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公顷,
未利用地0 公顷。项目如需编制可研报告,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
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
使用。
三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
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落实补充耕地要求,开垦补充同
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做到占优补优 。
四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
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略) 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惠弘路清源路至弘毅
路道路工程逾期重办项目用地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有效期三年。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
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 年 11 月 15 日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关于惠弘路清源路至弘毅路道路工程
逾期重办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办理惠弘路清源路至弘毅路道路工程逾
期重办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
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吴区新安街道清源路以南弘毅路以北,
(略) 新吴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2022 年度无
锡市新吴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该项目对促
(略) 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用地面积0.3707公顷,其中农用地0.3707 公顷
耕地0.3707 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公顷,
未利用地0 公顷。项目如需编制可研报告,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
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
使用。
三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
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落实补充耕地要求,开垦补充同
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做到占优补优 。
四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
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略) 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惠弘路清源路至弘毅
路道路工程逾期重办项目用地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有效期三年。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
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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