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9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云和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9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云和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9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检测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云和县绿林 (略) 年产100万套出口木制玩具技改项目竣工噪声和固废验收项目 | 云和县绿林路1号 | 云和县绿林 (略) | 云和县环境监测站 | 云和县绿林 (略) 原名云和 (略) 。云和 (略) 成立于2004年,厂址位于云和县绿林路1号,技改前项目产品为鲜香菇(深加工出口),但 (略) 场环境变化,于2010年停止生产。 (略) 场需求,云和 (略) 开始实施生产木制工艺品,项目总投资1622万元,总用地面积9902.61m2,建筑面积为12035m2,形成100万套/a出口木制玩具的生产能力。**日,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变更为云和县绿林 (略) ,其法定代表人不变。 建设单位于2016年7 (略) (略) 对该项目编制了《云和 (略) 年产100万套出口木制玩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日取得了云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和 (略) 年产100万套出口木制玩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云环审[2016]81号)。 | 1、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了环评报告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和有关措施,基本完成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该项目较好的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测点昼间最大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声环境昼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3、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有木材边角料、收集粉尘、废次品、废包装桶、漆渣、废转印纸、生活垃圾。木材边角料、收集粉尘、废次品统一外售;废转印纸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桶和漆渣暂存在固体废物堆放地,由有厂家回收处理。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人:云和县环境保护局,电话:0578-*,传真:0578-*;地址:云和县梨园路40号,邮编:*。 |
云和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9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检测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云和县绿林 (略) 年产100万套出口木制玩具技改项目竣工噪声和固废验收项目 | 云和县绿林路1号 | 云和县绿林 (略) | 云和县环境监测站 | 云和县绿林 (略) 原名云和 (略) 。云和 (略) 成立于2004年,厂址位于云和县绿林路1号,技改前项目产品为鲜香菇(深加工出口),但 (略) 场环境变化,于2010年停止生产。 (略) 场需求,云和 (略) 开始实施生产木制工艺品,项目总投资1622万元,总用地面积9902.61m2,建筑面积为12035m2,形成100万套/a出口木制玩具的生产能力。**日,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变更为云和县绿林 (略) ,其法定代表人不变。 建设单位于2016年7 (略) (略) 对该项目编制了《云和 (略) 年产100万套出口木制玩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日取得了云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和 (略) 年产100万套出口木制玩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云环审[2016]81号)。 | 1、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了环评报告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和有关措施,基本完成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该项目较好的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测点昼间最大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声环境昼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3、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有木材边角料、收集粉尘、废次品、废包装桶、漆渣、废转印纸、生活垃圾。木材边角料、收集粉尘、废次品统一外售;废转印纸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桶和漆渣暂存在固体废物堆放地,由有厂家回收处理。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人:云和县环境保护局,电话:0578-*,传真:0578-*;地址:云和县梨园路40号,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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