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四十四:部分地区垃圾渗滤液处置不力。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120余万吨,风险隐患突出。
二、整改目标
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渗滤液及时有效处理,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三、整改措施
1.分区作业,覆盖土工膜。生活垃圾填埋场实行分区作业,完成一个分区,就覆盖一个分区的土工膜,实现雨水与渗滤液的分离。
2.提高日常处理产能。将场区日常处理渗滤液产能由日处理70吨提升至日处理170吨,并做到渗滤液产生与产能匹配,达到日产日清。
3.应急处理渗滤液DTRO工艺,每日处理450吨原液,保证按工期完成存量处理。
4.加强场区配套设备稳定运行,产水达标排放,形成良性循环,确保垃圾堆体产生渗滤液日产日清。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日,巴彦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17届51次)专题研究巴彦县生活垃圾库存渗滤液处理问题,确保争取上级债券资金支持,应急处理。经过招标程序,中地 (略) 中标,库存渗滤液约9万吨,服务费1448.2万元。中标后,于**日生产至**日处理渗滤液53397万吨;**日至**日,处理渗滤液37120万吨,处理率100%。目前处理完全部库存渗滤液。
五、公示时间:**日至**日(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电话:0451-*
八、受理地址:巴彦县松江路2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日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四十四:部分地区垃圾渗滤液处置不力。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120余万吨,风险隐患突出。
二、整改目标
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渗滤液及时有效处理,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三、整改措施
1.分区作业,覆盖土工膜。生活垃圾填埋场实行分区作业,完成一个分区,就覆盖一个分区的土工膜,实现雨水与渗滤液的分离。
2.提高日常处理产能。将场区日常处理渗滤液产能由日处理70吨提升至日处理170吨,并做到渗滤液产生与产能匹配,达到日产日清。
3.应急处理渗滤液DTRO工艺,每日处理450吨原液,保证按工期完成存量处理。
4.加强场区配套设备稳定运行,产水达标排放,形成良性循环,确保垃圾堆体产生渗滤液日产日清。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日,巴彦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17届51次)专题研究巴彦县生活垃圾库存渗滤液处理问题,确保争取上级债券资金支持,应急处理。经过招标程序,中地 (略) 中标,库存渗滤液约9万吨,服务费1448.2万元。中标后,于**日生产至**日处理渗滤液53397万吨;**日至**日,处理渗滤液37120万吨,处理率100%。目前处理完全部库存渗滤液。
五、公示时间:**日至**日(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电话:0451-*
八、受理地址:巴彦县松江路2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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