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载县广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3万吨再生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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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载县广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3万吨再生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关于万载县广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3万吨再生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万载县 (略) 年回收加工3万吨再生塑料制品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万载县迎宾大道(*)

项目名称

万载县 (略) 年回收加工3万吨再生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万载县潭埠镇潭埠村

建设单位

万载县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万载县潭埠镇潭埠村,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12′42.44″,北纬28°06′27.03″。占地面积为49438.84m2(74.16亩),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46万元,占总投资的3.46%。

项目主要建设有8栋1F生产车间、1栋1F原料仓库、1栋1F成品仓库、1栋3F办公楼、1栋3F食堂及住宿楼等配套设施,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设施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等环保工程。年回收加工3万吨再生塑料制品,其中年产胶框3000吨、卡板2500吨、花炮底座2500吨、PE再生塑料颗粒500吨、PP再生塑料颗粒500吨、ABS再生塑料颗粒7000吨、PS再生塑料颗粒4000吨、PET再生塑料颗粒9000吨、ABS再生塑料颗粒8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相应的成熟可行工艺处理,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排气口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管理要求,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生产车间造粒挤出废气治理措施: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软帘围合)收集+水喷淋+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7#生产车间造粒挤出废气治理措施: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软帘围合)收集+水喷淋+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5#、6#生产车间造粒挤出废气治理措施: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软帘围合)收集+水喷淋+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8#、9#生产车间注塑废气、脱模有机废气治理措施: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软帘围合)收集+水喷淋+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水处理站废气治理措施: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投放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车间投料粉尘、未收集到的粉尘治理措施:加强车间通风和有组织收集。运营期工艺废气中的颗粒物、*烯腈、*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表9排放限值;非*烷总烃、苯*烯、*苯、TVOC、苯系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表1、表2中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企业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万载县潭埠镇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前,废水不外排,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回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万载县潭埠镇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后,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废水排入万载潭埠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排入锦江。回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外排废水中的pH、CODcr、BOD5、SS、NH3-N、TP、TN排放满足万载县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LAS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万载县潭埠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排入锦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场区绿化,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环保手续,具有危险废物性质的原料及产生的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书》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六)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本项目2#、3#、5#、6#、7#、8#、9#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CODcr0.97t/a,NH3-N0.10t/a,VOCs4.21t/a。

附件:

关于万载县广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3万吨再生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万载县 (略) 年回收加工3万吨再生塑料制品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万载县迎宾大道(*)

项目名称

万载县 (略) 年回收加工3万吨再生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万载县潭埠镇潭埠村

建设单位

万载县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万载县潭埠镇潭埠村,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12′42.44″,北纬28°06′27.03″。占地面积为49438.84m2(74.16亩),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46万元,占总投资的3.46%。

项目主要建设有8栋1F生产车间、1栋1F原料仓库、1栋1F成品仓库、1栋3F办公楼、1栋3F食堂及住宿楼等配套设施,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设施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等环保工程。年回收加工3万吨再生塑料制品,其中年产胶框3000吨、卡板2500吨、花炮底座2500吨、PE再生塑料颗粒500吨、PP再生塑料颗粒500吨、ABS再生塑料颗粒7000吨、PS再生塑料颗粒4000吨、PET再生塑料颗粒9000吨、ABS再生塑料颗粒8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相应的成熟可行工艺处理,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排气口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管理要求,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生产车间造粒挤出废气治理措施: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软帘围合)收集+水喷淋+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7#生产车间造粒挤出废气治理措施: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软帘围合)收集+水喷淋+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5#、6#生产车间造粒挤出废气治理措施: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软帘围合)收集+水喷淋+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8#、9#生产车间注塑废气、脱模有机废气治理措施: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软帘围合)收集+水喷淋+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水处理站废气治理措施: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投放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车间投料粉尘、未收集到的粉尘治理措施:加强车间通风和有组织收集。运营期工艺废气中的颗粒物、*烯腈、*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表9排放限值;非*烷总烃、苯*烯、*苯、TVOC、苯系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表1、表2中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企业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万载县潭埠镇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前,废水不外排,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回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万载县潭埠镇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后,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废水排入万载潭埠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排入锦江。回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外排废水中的pH、CODcr、BOD5、SS、NH3-N、TP、TN排放满足万载县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LAS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万载县潭埠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排入锦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场区绿化,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环保手续,具有危险废物性质的原料及产生的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书》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六)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本项目2#、3#、5#、6#、7#、8#、9#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CODcr0.97t/a,NH3-N0.10t/a,VOCs4.21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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