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关于完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问题的公示(问题四十三)
延寿县关于完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问题的公示(问题四十三)
延寿县人民政府已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4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哈尔滨9区9县现存农药包装废弃物237.86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存量较大,部分地区处置资金投入不足,存在污染生态环境风险。
二、整改目标
完成2020年剩余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的同时,完成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
三、整改措施:
1.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回收网点建设、存放转运、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处置,以及重点区域公益性回收工作等所需的基本费用支出,全面完成回收处理工作,避免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生态环境风险。
2.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采取押金回收、奖励回收、积分管理、实物兑换等有效措施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
3.组织乡镇、村屯及种植大户进行捡*回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延寿县将延河镇新发村的延寿县农药包装废弃物中转中心作为统一回收站点,以全县106个行政村的*捡点组成“立体”回收网络,实现辖区全覆盖、无死角,每个*捡点超过4000个农药包装物,由中转中心统一收购拉回2019年-2021年底,完成223.2吨农药包装度弃物的回收与处置。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
六、受理部门
延寿县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
七、受理电话
0451-*(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
八、受理地址
延寿县东新华街135号(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延寿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延寿县人民政府已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4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哈尔滨9区9县现存农药包装废弃物237.86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存量较大,部分地区处置资金投入不足,存在污染生态环境风险。
二、整改目标
完成2020年剩余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的同时,完成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
三、整改措施:
1.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回收网点建设、存放转运、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处置,以及重点区域公益性回收工作等所需的基本费用支出,全面完成回收处理工作,避免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生态环境风险。
2.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采取押金回收、奖励回收、积分管理、实物兑换等有效措施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
3.组织乡镇、村屯及种植大户进行捡*回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延寿县将延河镇新发村的延寿县农药包装废弃物中转中心作为统一回收站点,以全县106个行政村的*捡点组成“立体”回收网络,实现辖区全覆盖、无死角,每个*捡点超过4000个农药包装物,由中转中心统一收购拉回2019年-2021年底,完成223.2吨农药包装度弃物的回收与处置。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
六、受理部门
延寿县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
七、受理电话
0451-*(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
八、受理地址
延寿县东新华街135号(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延寿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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