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泰县清凉镇幸福庄园项目规划条件拟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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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泰县清凉镇幸福庄园项目规划条件拟调整的公示

  幸福庄园项目由福建之光生态 (略) 于2019年7月通过土地竞拍取得40.71亩6个地块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涵盖乡村旅游、大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养生度假、休闲体育、酒店餐饮等多个领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因地块A-03(旅馆用地)和地块A-07(旅馆用地)部分用地涉及高压线安全防护走廊和数个坟墓未搬迁影响无法使用,经县政府研究审议将受影响用地收回,现建设单位福建之光生态 (略) 申请对地块用地红线进行调整,拟调整如下:
  总用地面积由27137平方米调整为20075平方米,其中旅馆用地面积由19770平方米调整为12708平方米,涉及收回的旅馆用地7061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现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和我局公示栏上,公示时间为**日至**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向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咨询(联系电话:*)。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空间规划科提出书面申请。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书面反馈意见邮寄地址: (略) 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邮政编码:*。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幸福庄园项目由福建之光生态 (略) 于2019年7月通过土地竞拍取得40.71亩6个地块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涵盖乡村旅游、大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养生度假、休闲体育、酒店餐饮等多个领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因地块A-03(旅馆用地)和地块A-07(旅馆用地)部分用地涉及高压线安全防护走廊和数个坟墓未搬迁影响无法使用,经县政府研究审议将受影响用地收回,现建设单位福建之光生态 (略) 申请对地块用地红线进行调整,拟调整如下:
  总用地面积由27137平方米调整为20075平方米,其中旅馆用地面积由19770平方米调整为12708平方米,涉及收回的旅馆用地7061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现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和我局公示栏上,公示时间为**日至**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向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咨询(联系电话:*)。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空间规划科提出书面申请。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书面反馈意见邮寄地址: (略) 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邮政编码:*。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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