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珲发改审批〔2022〕142号

珲春边境管理大队: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的请示》(珲边管函〔2022〕17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 (略) 关于《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京秀咨评字〔2022〕JL-052号),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推进业务技术用房保障,大力加强暖警工程建设,改善边境派出所民警的生活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

(项目代码:2209-*-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延边边境管理支队。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选址分 (略) 板石镇、哈达门乡、密江乡、杨泡乡,具体建设地点为珲春大队板石边境派出所、哈达门边境派出所、马滴达边境派出所、密江边境派出所、杨泡边境派出所等5个基层单位现有场区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共扩建备勤宿舍457.40㎡,其中:板石边境派出所扩建备勤宿舍91.48㎡、哈达门边境派出所扩建备勤宿舍91.48㎡、马滴达边境派出所扩建备勤宿舍91.48㎡、密江边境派出所扩建备勤宿舍91.48㎡、杨泡边境派出所扩建备勤宿舍91.48㎡。

五、建设期限

1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9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47.47万元,设备购置费14万元,安装工程费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万元,基本预备费17.73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延边支队珲春大队防川边境派出所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法〔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延边支队珲春大队防川边境派出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延边支队珲春大队防川边境派出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延边支队珲春大队防川边境派出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日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珲发改审批〔2022〕142号

珲春边境管理大队: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的请示》(珲边管函〔2022〕17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 (略) 关于《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京秀咨评字〔2022〕JL-052号),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推进业务技术用房保障,大力加强暖警工程建设,改善边境派出所民警的生活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

(项目代码:2209-*-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延边边境管理支队。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选址分 (略) 板石镇、哈达门乡、密江乡、杨泡乡,具体建设地点为珲春大队板石边境派出所、哈达门边境派出所、马滴达边境派出所、密江边境派出所、杨泡边境派出所等5个基层单位现有场区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共扩建备勤宿舍457.40㎡,其中:板石边境派出所扩建备勤宿舍91.48㎡、哈达门边境派出所扩建备勤宿舍91.48㎡、马滴达边境派出所扩建备勤宿舍91.48㎡、密江边境派出所扩建备勤宿舍91.48㎡、杨泡边境派出所扩建备勤宿舍91.48㎡。

五、建设期限

1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9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47.47万元,设备购置费14万元,安装工程费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万元,基本预备费17.73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延边支队珲春大队防川边境派出所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法〔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延边支队珲春大队防川边境派出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延边支队珲春大队防川边境派出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延边支队珲春大队防川边境派出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延边支队基层单位扩建备勤宿舍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