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竣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HDPE颗粒359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山市生竣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HDPE颗粒359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 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生 (略) 年产HDPE颗粒359吨迁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生 (略) 年产HDPE颗粒359吨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生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 (略) 生 (略) (略) 神湾镇神溪村军民路18号厂房(一)第4卡A,中心坐标为北纬22°16"42.646";东经113°21"11.561"。总用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总投资为80万元,环保投资为12万元。本项目主要从事废旧资源再生,年产HDPE颗粒(废旧塑料粒)359吨。由于原项目所在地需要进行升级改造,按要求搬迁至其他厂区进行生产,同时,项目计划增加一台挤出造粒机扩大产能,迁建后总产能为:HDPE颗粒359t/a。(迁建前项目未生产,因此没有产生固废、废水、废气等)。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槽车转移至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铺设到该区域后,经市政管道排入神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挤出冷却废水、喷淋废水、清洗工件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1、挤出工序废气;2、破碎工序废气。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1、挤出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后有组织排放;2、破碎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为了进一步优化项目区的声环境,将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①项目各类生产设备均位于厂区内,厂房为混砖锌铁棚结构厂房,可以阻隔一定的噪声;②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③取合理的安装;④生产设备的基座在加固的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声处理;⑤不安排夜间生产。根据《噪声与振动控制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加装减振底座的降声量5~8dB (A) (本项目取8dB(A) ),墙体隔声效果可以降噪10~30dB (此本项目以25dB(A)计)。总降噪量为33dB(A),因此项目经过降噪措施后噪声值为57.7dB(A)。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挤出机滤网;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挤出废气水喷淋产生的油及渣。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挤出机滤网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挤出废气水喷淋产生的油及渣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生 (略)

联系人:彭志乐

电话:*

四、附件:验收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略) 生 (略) 年产HDPE颗粒359吨迁建项目验收报告(2022.11.08)-盖章版.pdf

本公告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日至**日。

(略) 生 (略)

**日

, (略) ,中山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 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生 (略) 年产HDPE颗粒359吨迁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生 (略) 年产HDPE颗粒359吨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生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 (略) 生 (略) (略) 神湾镇神溪村军民路18号厂房(一)第4卡A,中心坐标为北纬22°16"42.646";东经113°21"11.561"。总用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总投资为80万元,环保投资为12万元。本项目主要从事废旧资源再生,年产HDPE颗粒(废旧塑料粒)359吨。由于原项目所在地需要进行升级改造,按要求搬迁至其他厂区进行生产,同时,项目计划增加一台挤出造粒机扩大产能,迁建后总产能为:HDPE颗粒359t/a。(迁建前项目未生产,因此没有产生固废、废水、废气等)。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槽车转移至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铺设到该区域后,经市政管道排入神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挤出冷却废水、喷淋废水、清洗工件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1、挤出工序废气;2、破碎工序废气。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1、挤出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后有组织排放;2、破碎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为了进一步优化项目区的声环境,将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①项目各类生产设备均位于厂区内,厂房为混砖锌铁棚结构厂房,可以阻隔一定的噪声;②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③取合理的安装;④生产设备的基座在加固的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声处理;⑤不安排夜间生产。根据《噪声与振动控制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加装减振底座的降声量5~8dB (A) (本项目取8dB(A) ),墙体隔声效果可以降噪10~30dB (此本项目以25dB(A)计)。总降噪量为33dB(A),因此项目经过降噪措施后噪声值为57.7dB(A)。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挤出机滤网;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挤出废气水喷淋产生的油及渣。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挤出机滤网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挤出废气水喷淋产生的油及渣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生 (略)

联系人:彭志乐

电话:*

四、附件:验收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略) 生 (略) 年产HDPE颗粒359吨迁建项目验收报告(2022.11.08)-盖章版.pdf

本公告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日至**日。

(略) 生 (略)

**日

, (略) ,中山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