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惠灌渠(高碑店路-五环路段)治理工程-bb5901d2f5c247b8b66437e253bfceb6-拟审查项目
通惠灌渠(高碑店路-五环路段)治理工程-bb5901d2f5c247b8b66437e253bfceb6-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朝阳区高碑店乡,治理范围西起通惠灌渠的渠首节制闸下游第二座交通桥,东至东五环桥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施工期(1)生态a)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①不占用地红线外的土地。②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③严禁将工程弃土弃渣随意放置b)*生生态①尽量少占用土地。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③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工作c)水生生态施工前关闭渠首闸,实现干槽施工。3)①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拦挡。 ②堆放材料临时覆盖。 ③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植被(2)大气①避免大面积同时开挖,尽量不在大风天气情况下施工。②边界应设2.5m以上的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围挡。③增加清扫和洒水次数。④易起尘作业时,洒水抑尘,缩短起尘时间。⑤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密闭存储。对施工主要地面硬化处理。⑥弃土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及时覆盖防尘布等、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⑦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⑧清理淤泥时喷洒除臭剂; 3)定期维修与保养车辆机械。4)沥青烟乳化沥青一般为常温使用,使用量较小且使用时温度较低,沥青挥发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依托项目周边的公共厕所,施工现场不排放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废水经简易防渗沉淀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排放。(4)声环境保护措施1)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3)降低人为噪声影响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5)设置高标准施工围挡6)交通噪声防治措施7)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5)固体废物措施1)对能够再利用的下脚料等材料进行回收,对无回收价值的 (略) 垃圾渣土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2)清理出的淤泥日产日清、采用封闭式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新宇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审批部门: (略)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略) 朝阳区高碑店乡,治理范围西起通惠灌渠的渠首节制闸下游第二座交通桥,东至东五环桥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施工期(1)生态a)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①不占用地红线外的土地。②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③严禁将工程弃土弃渣随意放置b)*生生态①尽量少占用土地。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③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工作c)水生生态施工前关闭渠首闸,实现干槽施工。3)①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拦挡。 ②堆放材料临时覆盖。 ③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植被(2)大气①避免大面积同时开挖,尽量不在大风天气情况下施工。②边界应设2.5m以上的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围挡。③增加清扫和洒水次数。④易起尘作业时,洒水抑尘,缩短起尘时间。⑤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密闭存储。对施工主要地面硬化处理。⑥弃土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及时覆盖防尘布等、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⑦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⑧清理淤泥时喷洒除臭剂; 3)定期维修与保养车辆机械。4)沥青烟乳化沥青一般为常温使用,使用量较小且使用时温度较低,沥青挥发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依托项目周边的公共厕所,施工现场不排放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废水经简易防渗沉淀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排放。(4)声环境保护措施1)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3)降低人为噪声影响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5)设置高标准施工围挡6)交通噪声防治措施7)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5)固体废物措施1)对能够再利用的下脚料等材料进行回收,对无回收价值的 (略) 垃圾渣土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2)清理出的淤泥日产日清、采用封闭式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新宇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审批部门: (略)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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