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海安广颐养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拟批准公示]海安广颐养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海安广颐养老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南城街道海南村14、23组;
建设单位:海安 (略) ;
环评机构:南京名环 (略) ;
项目概况:海安 (略) 成立于2019年10月,主要从事机构养老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康复辅具销售、 (略) 服务、家庭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医疗护理服务。海安 (略) 拟投资15000 (略) (略) 高新区南城街道海南村14、23组闲置土地建设海安广颐养老中心建设项目。 (略) 规划,项目主要建设医养结合综合用房3幢,总建筑面积2578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29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91.6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住院废水、门诊废水、医护人员生活废水、陪护人员生活废水、洗衣废水和经隔油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行政后勤人员生活污水一并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 (略) 进行集中处理。(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中的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相关标准。(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声环境功能区2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污水站水处理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厂内暂存不超过48h,在清掏前对污泥进行监测,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要求。(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海安广颐养老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南城街道海南村14、23组;
建设单位:海安 (略) ;
环评机构:南京名环 (略) ;
项目概况:海安 (略) 成立于2019年10月,主要从事机构养老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康复辅具销售、 (略) 服务、家庭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医疗护理服务。海安 (略) 拟投资15000 (略) (略) 高新区南城街道海南村14、23组闲置土地建设海安广颐养老中心建设项目。 (略) 规划,项目主要建设医养结合综合用房3幢,总建筑面积2578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29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91.6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住院废水、门诊废水、医护人员生活废水、陪护人员生活废水、洗衣废水和经隔油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行政后勤人员生活污水一并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 (略) 进行集中处理。(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中的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相关标准。(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声环境功能区2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污水站水处理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厂内暂存不超过48h,在清掏前对污泥进行监测,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要求。(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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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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