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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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

(略) 县级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建设参考标准

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的基本创建要求是,经营管理科学,运行机制高效,基础设施完备,生产装备先进,科技水平领先,产业体系完善,产业集聚效应较强,主导产业相对集中连片,特色优势明显,文化内涵丰富,有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品牌效应和知名度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一、珍贵树种与优势用材林类示范区

(一)建设规模。面积500亩以上。

(二)主要品种。适宜广西生长的松、杉、桉、樟、竹子等乡土树种和列入广西重点发展珍贵树种参考名录的红椎、西南桦、秃杉、沉香、降香黄檀、格木、柚木、檀香等。

(三)硬件设施建设。道路、防火、管护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全;林道、防火带和防火林带设置合理规范。

(四)科技研发与推广。建有现代育苗场所和设施,或与现代规模化育苗单位建立有长期稳定的苗木合作关系;推广应用良种良法、测土配方施肥、密度调控、生态复合经营等现代先进实用高产栽培技术,管理水平先进,种源清晰;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有相应的科研支撑单位,有科技人员定期开展技术指导。

(五)产业示范。活立木年生长量比其他同类品种高20%以上;生态效益显著,能有效改善林分结构和增加生物多样性;实施产业化经营,形成较完整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产业链;以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把一家一户农民组织起来,进行技术推广、试验示范。

(六)产业功能拓展。强化产业联动,带动周边地区开展森林旅游、生态休闲等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联动,实现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二、特色经济林类示范区

(一)建设规模。面积500亩以上。

(二)主要品种。油茶、核桃、八角、板栗、肉桂、澳洲坚果及其他特色林果等经济林。

(三)硬件设施建设。道路、防火、管护等林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因地、因品种推广使用高效节水灌溉、抚育施肥先进设施;有储藏、包装和初加工等采后处理场地和设施。

(四)科技研发与推广。建有现代育苗场所和设施,或与现代规模化育苗单位建立有长期稳定的苗木合作关系;推广应用良种良法、测土配方施肥、密度调控、矮化早实、生态复合经营等高效先进实用技术;严格控制使用化肥和有毒农药,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有机生物肥料、专用配方复合肥;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林业有害生物。

(五)示范效益。推广应用审(认)定良种的覆盖率达90%以上,各类经济林产品单产高于全区平均水平30%以上或处于全区前列。

(六)建设运营。形成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和林农紧密相连的产业化格局。

(七)产业功能拓展。加强产业联动,带动周边相关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花卉苗木类示范区

(一)建设规模。面积300亩以上。

(二)硬件设施建设。道路通达,水源充足,电力保障;因地、因品种推广使用先进的温室、大棚和高效节水灌溉等设施和现代栽培技术;适当安装温控、水控、湿控、冷藏设施,有储藏、包装和初加工等采后处理场地和设施;建有现代化的苗圃、育苗室或组培室;以物联网、互联网为载体,建立栽培技术指导、病害防控、网上交易等信息化服务体系。

(三)科技研发与推广。 (略) 校 (略) 所为技术依托,并成为其实验、实训、实习或科普教育基地,形成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关系;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注重特色花卉苗木品种的创新研发和品牌打造,建立有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团队;生产档案齐全规范,主导产品制定有栽培技术规范,并按技术规程和相关要求组织生产;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有害生物。

研发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1个(项)以上,或者培育当地特色花卉苗木品种品牌;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覆盖率达60%以上;生产标准化普及率达60%以上。

(四)建设运营。建立示范区建设运营、管理协调机构,形成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大户)+林农的运作模式。

(五)产业功能拓展。主导产品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发展主导产业的基础上,注重景观效果的打造,造景、图案主题明确,色彩搭配合理,景观层次丰富,表现形式多样化;合理利用和开发示范区的休闲、观光、文化、生态、科教等功能,增强示范带动效应。

四、林下种养类示范区

(一)建设规模。经营面积500亩以上或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

(二)产品要求。品种特色明显,发展优势突出,产品100%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示范区主导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

(三)硬件设施建设。建设集贮藏、冷链、运输于一体的林下经济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开展互联网+林下经 (略) 场、林下经济产品展销平台和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实体展示和网络营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四)科技研发与推广。主导品种覆盖率达70%以上,主推技术覆盖率达80%以上,质量安全关键技术到位率达8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80%以上。

示范区内养殖片区普遍采用高效生态养殖模式,科学控制养殖密度,饲养品种集中。

(五)建设运营。各级示范区广泛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基本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体系培训制度以及生产档案制度、产地准出制度。食用菌等原料资源得到高效循环利用,有以种养管理、动物防疫、产品质量监测、投入品监管等为主体的追溯体系。

标准化生产比例达80%以上。

(六)环境保护。各级示范区林下种植、养殖模式符合绿色、循环、低碳的要求,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有利于改善周边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示范区动物疫病防控设施设备及粪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备。示范区内不能消纳的畜禽排泄物,通过有机肥加工、槽罐车等设施实现异地消纳,最大限度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林下旅游类园区有完善的垃圾、废物及生产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体系。

各类粪污无害化处理和消纳达85%以上。

五、林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区

(一)建设规模。已建成面积500亩以上,木(竹)材年综合加工能力30万立方米以上,林产化工年综合加工能力5000吨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或重点龙头企业3家以上。

(二)科技研发与推广。产品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在区内处于领先水平,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相互利用和再造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精深加工率(二次以上加工)达50%以上。

(三)硬件设施建设。水、电、路、通讯、网络、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经销展示、交易流通等设施布局合理。

(四)建设运营。建立完善高效可持续的建设运营机制,运行顺畅,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健全,技术、信息、法律、金融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备,满足园区企业发展需要。服务完善,管理到位,环境优良。

(五)环境保护。园区企业废水、废弃物排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不断完善园区环保设施设备,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六)产业功能拓展。产业上下游互补关联的营造林、林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商贸物流类等企业以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方式形成完善的产业体系。

六、森林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

(一)建设规模。 (略) 级以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森林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文化村屯或1处以森林旅游为主要特色的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为主体,年接待游客20万人次以上或年旅游总消费600万元以上。

(二)硬件设施建设。示范区具有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园区道路(含栈道、步道)、旅游厕所、停车场、餐饮住宿、游玩休憩、休闲娱乐、现代导览等基础设施齐全和综合服务能力完善,景观特色明显。

(三)建设运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旅游景区的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有效;示范区周边群众崇尚生态文化,形成尊重自然、爱护环境的村规民约和良好习惯。

(四)产业功能拓展。旅游品牌特色突出,森林旅游文化氛围浓厚,集旅游、观赏、休闲、体验、养生、科普等功能于一体;通过流转租赁土地(林地)、资产入股分红、农林产品销售、餐饮住宿服务、劳务用工等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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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县级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建设参考标准

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的基本创建要求是,经营管理科学,运行机制高效,基础设施完备,生产装备先进,科技水平领先,产业体系完善,产业集聚效应较强,主导产业相对集中连片,特色优势明显,文化内涵丰富,有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品牌效应和知名度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一、珍贵树种与优势用材林类示范区

(一)建设规模。面积500亩以上。

(二)主要品种。适宜广西生长的松、杉、桉、樟、竹子等乡土树种和列入广西重点发展珍贵树种参考名录的红椎、西南桦、秃杉、沉香、降香黄檀、格木、柚木、檀香等。

(三)硬件设施建设。道路、防火、管护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全;林道、防火带和防火林带设置合理规范。

(四)科技研发与推广。建有现代育苗场所和设施,或与现代规模化育苗单位建立有长期稳定的苗木合作关系;推广应用良种良法、测土配方施肥、密度调控、生态复合经营等现代先进实用高产栽培技术,管理水平先进,种源清晰;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有相应的科研支撑单位,有科技人员定期开展技术指导。

(五)产业示范。活立木年生长量比其他同类品种高20%以上;生态效益显著,能有效改善林分结构和增加生物多样性;实施产业化经营,形成较完整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产业链;以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把一家一户农民组织起来,进行技术推广、试验示范。

(六)产业功能拓展。强化产业联动,带动周边地区开展森林旅游、生态休闲等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联动,实现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二、特色经济林类示范区

(一)建设规模。面积500亩以上。

(二)主要品种。油茶、核桃、八角、板栗、肉桂、澳洲坚果及其他特色林果等经济林。

(三)硬件设施建设。道路、防火、管护等林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因地、因品种推广使用高效节水灌溉、抚育施肥先进设施;有储藏、包装和初加工等采后处理场地和设施。

(四)科技研发与推广。建有现代育苗场所和设施,或与现代规模化育苗单位建立有长期稳定的苗木合作关系;推广应用良种良法、测土配方施肥、密度调控、矮化早实、生态复合经营等高效先进实用技术;严格控制使用化肥和有毒农药,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有机生物肥料、专用配方复合肥;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林业有害生物。

(五)示范效益。推广应用审(认)定良种的覆盖率达90%以上,各类经济林产品单产高于全区平均水平30%以上或处于全区前列。

(六)建设运营。形成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和林农紧密相连的产业化格局。

(七)产业功能拓展。加强产业联动,带动周边相关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花卉苗木类示范区

(一)建设规模。面积300亩以上。

(二)硬件设施建设。道路通达,水源充足,电力保障;因地、因品种推广使用先进的温室、大棚和高效节水灌溉等设施和现代栽培技术;适当安装温控、水控、湿控、冷藏设施,有储藏、包装和初加工等采后处理场地和设施;建有现代化的苗圃、育苗室或组培室;以物联网、互联网为载体,建立栽培技术指导、病害防控、网上交易等信息化服务体系。

(三)科技研发与推广。 (略) 校 (略) 所为技术依托,并成为其实验、实训、实习或科普教育基地,形成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关系;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注重特色花卉苗木品种的创新研发和品牌打造,建立有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团队;生产档案齐全规范,主导产品制定有栽培技术规范,并按技术规程和相关要求组织生产;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有害生物。

研发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1个(项)以上,或者培育当地特色花卉苗木品种品牌;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覆盖率达60%以上;生产标准化普及率达60%以上。

(四)建设运营。建立示范区建设运营、管理协调机构,形成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大户)+林农的运作模式。

(五)产业功能拓展。主导产品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发展主导产业的基础上,注重景观效果的打造,造景、图案主题明确,色彩搭配合理,景观层次丰富,表现形式多样化;合理利用和开发示范区的休闲、观光、文化、生态、科教等功能,增强示范带动效应。

四、林下种养类示范区

(一)建设规模。经营面积500亩以上或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

(二)产品要求。品种特色明显,发展优势突出,产品100%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示范区主导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

(三)硬件设施建设。建设集贮藏、冷链、运输于一体的林下经济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开展互联网+林下经 (略) 场、林下经济产品展销平台和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实体展示和网络营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四)科技研发与推广。主导品种覆盖率达70%以上,主推技术覆盖率达80%以上,质量安全关键技术到位率达8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80%以上。

示范区内养殖片区普遍采用高效生态养殖模式,科学控制养殖密度,饲养品种集中。

(五)建设运营。各级示范区广泛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基本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体系培训制度以及生产档案制度、产地准出制度。食用菌等原料资源得到高效循环利用,有以种养管理、动物防疫、产品质量监测、投入品监管等为主体的追溯体系。

标准化生产比例达80%以上。

(六)环境保护。各级示范区林下种植、养殖模式符合绿色、循环、低碳的要求,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有利于改善周边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示范区动物疫病防控设施设备及粪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备。示范区内不能消纳的畜禽排泄物,通过有机肥加工、槽罐车等设施实现异地消纳,最大限度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林下旅游类园区有完善的垃圾、废物及生产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体系。

各类粪污无害化处理和消纳达85%以上。

五、林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区

(一)建设规模。已建成面积500亩以上,木(竹)材年综合加工能力30万立方米以上,林产化工年综合加工能力5000吨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或重点龙头企业3家以上。

(二)科技研发与推广。产品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在区内处于领先水平,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相互利用和再造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精深加工率(二次以上加工)达50%以上。

(三)硬件设施建设。水、电、路、通讯、网络、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经销展示、交易流通等设施布局合理。

(四)建设运营。建立完善高效可持续的建设运营机制,运行顺畅,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健全,技术、信息、法律、金融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备,满足园区企业发展需要。服务完善,管理到位,环境优良。

(五)环境保护。园区企业废水、废弃物排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不断完善园区环保设施设备,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六)产业功能拓展。产业上下游互补关联的营造林、林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商贸物流类等企业以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方式形成完善的产业体系。

六、森林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

(一)建设规模。 (略) 级以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森林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文化村屯或1处以森林旅游为主要特色的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为主体,年接待游客20万人次以上或年旅游总消费600万元以上。

(二)硬件设施建设。示范区具有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园区道路(含栈道、步道)、旅游厕所、停车场、餐饮住宿、游玩休憩、休闲娱乐、现代导览等基础设施齐全和综合服务能力完善,景观特色明显。

(三)建设运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旅游景区的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有效;示范区周边群众崇尚生态文化,形成尊重自然、爱护环境的村规民约和良好习惯。

(四)产业功能拓展。旅游品牌特色突出,森林旅游文化氛围浓厚,集旅游、观赏、休闲、体验、养生、科普等功能于一体;通过流转租赁土地(林地)、资产入股分红、农林产品销售、餐饮住宿服务、劳务用工等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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