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关于《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日,“ (略) 南明区中曹司街道中坝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保验收组,根据《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794-2016)、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明区中坝幸福小区B5栋一、二层
投资总额:220万元
建设规模: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 (略) 南 (略) 投资建设的一处民生工程,项目总投资220万元,用地场所为租赁南明区现有中坝幸福小区现有建筑(B5栋一、二层),建筑面2000㎡。项目主要设妇科保健、儿科保育、口腔科等,日可接待看诊病人约50人。项目主要涉及妇科病治疗及保健治疗,生育检查及保育、婴儿游泳活动、中医保健、针灸推拿、输液开药、妇科小手术及人流手术等。生化室主要是尿液、血液等化验。院区拟定劳动定员35人,其中医生10名,护士10名,护工15人,工作制度为8小时一班,两班制,年工作365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保法规,南明区中曹司街道中坝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于2017年初编制了《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日 (略) 南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此项目的环评批复(文号:筑南环表17006)。项目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问题。
3、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占总投资的3.09%。
4、验收范围
南明区中曹司街道中坝卫生服务中心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南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南环表17006)”,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污水处理设备恶臭、食堂油烟原环评未评价。本次验收污水处理设备恶臭、食堂油烟处理方式的变动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生的医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等经预处理后排入项目配套建设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15m3,A/O处理工艺,占地2㎡),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
项目设煎药机,热水为采用空气源热泵加热水,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少量煎药异味。由于本项目所使用的煎药机位一体机,整个熬药过程均在密封空间内完成,其产生的异味很少,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轻微。
医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日处理能力15m3,A/O处理工艺,占地2㎡),满足环评要求, (略) 职工自行管理,在运行过程中有异味产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液体手动喷雾式除臭剂进行除臭(1周/次),确保主要污染物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本项目设置职工食堂,为职工提供三餐,职工食堂厨房设置标准灶头2个,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置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要求后,通过油烟管道至窗外排放。
(3)噪声
项目使用先进的设备,并通过加强保养,减震垫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少量药渣等,建设单位在各楼层均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及医疗废物收集桶,一楼南侧设置有一间独立的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5㎡,容积10m3)。院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均由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药渣产生量很少,单独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医疗过程中产生的过期药品(药物性废物HW03,代码:900-002-03),废医疗材料、废棉签、废纱布、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感染性废物HW01,代码:841-001-01)、废针头0.2t/a(损伤性废物HW01,代码:841-002-01)、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细胞组织(病理性废物HW01,代码:841-003-01)分类收集打包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 (略) 城投环境 (略) 签订处置协议(危险废物经营证号:GZ52031)并清运处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台账及日常管理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同建成了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15m3/d;工艺:A/O处理)对医疗废水等进行处理。根据贵州*洲 (略) 出具的检测报告(*洲同创[委]*号),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综合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粪大肠菌群、总余氯、色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及食堂油烟。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采用液体手动喷雾式除臭剂进行除臭,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窗外达标排放。根据贵州*洲 (略) (*洲同创[委]*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烷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项目食堂油烟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从事医疗救治活动,所用工具或仪器均为低噪声设备,基本不产生噪声。其噪声主要来自于看病人员就诊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及中央空调外机运行噪声。采取了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进行降噪。根据贵州*洲 (略) (*洲同创[委]*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垃圾、中药渣、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打包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5㎡,容积10m3), (略) 城投环境 (略) 清运处理。药渣产生量很少,未设置一般废物暂存区域,单独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6)排污许可管理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未纳入排污许管理范围。
(7)环境违法行为改正情况
不涉及。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通过合理的方式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后认为,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有关环境保护要求,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项目基本满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南明区中曹司街道中坝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南明区中坝幸福小区B5栋1-2
联系人:何永慧
联系电话:*
二、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南明区中曹司街道中坝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南明区中坝幸福小区B5栋1-2
联系人:何永慧
联系电话:*
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四、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洲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附件一:南明区中曹司街道中坝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报批
**日,“ (略) 南明区中曹司街道中坝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保验收组,根据《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794-2016)、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明区中坝幸福小区B5栋一、二层
投资总额:220万元
建设规模: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 (略) 南 (略) 投资建设的一处民生工程,项目总投资220万元,用地场所为租赁南明区现有中坝幸福小区现有建筑(B5栋一、二层),建筑面2000㎡。项目主要设妇科保健、儿科保育、口腔科等,日可接待看诊病人约50人。项目主要涉及妇科病治疗及保健治疗,生育检查及保育、婴儿游泳活动、中医保健、针灸推拿、输液开药、妇科小手术及人流手术等。生化室主要是尿液、血液等化验。院区拟定劳动定员35人,其中医生10名,护士10名,护工15人,工作制度为8小时一班,两班制,年工作365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保法规,南明区中曹司街道中坝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于2017年初编制了《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日 (略) 南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此项目的环评批复(文号:筑南环表17006)。项目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问题。
3、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占总投资的3.09%。
4、验收范围
南明区中曹司街道中坝卫生服务中心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南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南环表17006)”,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污水处理设备恶臭、食堂油烟原环评未评价。本次验收污水处理设备恶臭、食堂油烟处理方式的变动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生的医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等经预处理后排入项目配套建设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15m3,A/O处理工艺,占地2㎡),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
项目设煎药机,热水为采用空气源热泵加热水,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少量煎药异味。由于本项目所使用的煎药机位一体机,整个熬药过程均在密封空间内完成,其产生的异味很少,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轻微。
医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日处理能力15m3,A/O处理工艺,占地2㎡),满足环评要求, (略) 职工自行管理,在运行过程中有异味产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液体手动喷雾式除臭剂进行除臭(1周/次),确保主要污染物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本项目设置职工食堂,为职工提供三餐,职工食堂厨房设置标准灶头2个,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置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要求后,通过油烟管道至窗外排放。
(3)噪声
项目使用先进的设备,并通过加强保养,减震垫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少量药渣等,建设单位在各楼层均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及医疗废物收集桶,一楼南侧设置有一间独立的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5㎡,容积10m3)。院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均由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药渣产生量很少,单独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医疗过程中产生的过期药品(药物性废物HW03,代码:900-002-03),废医疗材料、废棉签、废纱布、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感染性废物HW01,代码:841-001-01)、废针头0.2t/a(损伤性废物HW01,代码:841-002-01)、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细胞组织(病理性废物HW01,代码:841-003-01)分类收集打包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 (略) 城投环境 (略) 签订处置协议(危险废物经营证号:GZ52031)并清运处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台账及日常管理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同建成了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15m3/d;工艺:A/O处理)对医疗废水等进行处理。根据贵州*洲 (略) 出具的检测报告(*洲同创[委]*号),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综合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粪大肠菌群、总余氯、色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及食堂油烟。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采用液体手动喷雾式除臭剂进行除臭,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窗外达标排放。根据贵州*洲 (略) (*洲同创[委]*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烷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项目食堂油烟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从事医疗救治活动,所用工具或仪器均为低噪声设备,基本不产生噪声。其噪声主要来自于看病人员就诊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及中央空调外机运行噪声。采取了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进行降噪。根据贵州*洲 (略) (*洲同创[委]*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垃圾、中药渣、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打包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5㎡,容积10m3), (略) 城投环境 (略) 清运处理。药渣产生量很少,未设置一般废物暂存区域,单独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6)排污许可管理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未纳入排污许管理范围。
(7)环境违法行为改正情况
不涉及。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通过合理的方式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后认为,南明区中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有关环境保护要求,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项目基本满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南明区中曹司街道中坝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南明区中坝幸福小区B5栋1-2
联系人:何永慧
联系电话:*
二、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南明区中曹司街道中坝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南明区中坝幸福小区B5栋1-2
联系人:何永慧
联系电话:*
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四、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洲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附件一:南明区中曹司街道中坝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报批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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