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垭口至干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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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垭口至干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公示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08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中共正安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2〕18号、《中共正安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5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现将《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垭口至干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8号)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扶贫热线电话:12317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附:《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垭口至干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8号)


**日


正乡振领发〔2022〕218号

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垭口至干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芙蓉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垭口至干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中共正安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2〕18号、《中共正安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5号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批复内容

本次批复项目1个,投入资金21.24万元。资金来源: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21.2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二、项目管理

(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和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要求,并按已审查的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建设地点、运作模式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

(二)公示公告。项目批复后,实施单位务必于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区通过公开栏(墙)、项目标志牌等方式,公开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构成、资金规模、预期目标、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做好公示公告佐证资料收集。

(三)采购、补助或招标程序。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采购、补助或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采购或招投标标准的,项目实施单位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严格按照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检查。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拨款报账和资金决算有据可依。贵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建设内容、工程质量、项目进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概算控制、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定期开展日常检查。

(五)项目验收。在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相关股室开展自查验收,出具自查验收报告,再由项目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县相关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县级验收,出具县级验收报告。

(六)档案建立。严格按照正安县整合资金项目档案管理目录,认真收集、整理痕迹资料,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程序、严格管控,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严禁贪污、挪用、套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及时依法确定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把握项目建设原则,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并严格按照设计实施,高质量限时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二)抓紧完善好实施方案中未能及时上报的附件资料(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文件、项目实施前的有关会议纪要、施工主体相关证照等项目有关其它资料),并在12月1日前将纸质实施方案、申报书及相关资料报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四)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能擅自增加概算资金。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急需调整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调项,同时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完善土地、环保、林业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每月25日前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到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股)。

附件:1.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

2.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垭口至干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日


附件1

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管单位

实施单位

实施地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2年投入资金

备注

小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

1

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垭口至干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

乡村振兴局

芙蓉江镇

马河村

维修高粱凼至白果树水毁进寨路0.195公里,路基防护与加固、挡墙、路面厚15cm,砼C25水泥混凝土、护栏

21.24

21.24




合  计





21.24

21.24




附件2

正安县芙蓉江镇2022年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至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维修高粱凼至白果树水毁进寨路0.195公里,路基防护与加固、挡墙、路面厚15cm,砼C25水泥混凝土、护栏等。

实施地点:马河村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期限:6个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1.24万元,其中: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21.24万元。

绩效目标:该项目位于马河村晏家坝组。该产业路共覆盖村民83户286人(其中,已脱贫户21户109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促进马河村晏家坝组烤烟产业的发展,满足项目实施区域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对促进项目区社会稳定与发展,群众早日脱贫致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项目联系人:宋明    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部门: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负责人:谭义昌电话:*

项目实施部门:芙蓉江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张英电话:*

项目技术依托部门: 正安县交通局 

负责人:吕宗常电话:* 

一、编制依据

1.《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2.《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

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4.《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

5.《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

6.《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

7.中共正安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2〕18号。

8.中共正安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5号。

二、行业技术和标准等依据文件

由贵州 (略) 设计的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至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维修高粱凼至白果树水毁进寨路0.195公里,路基防护与加固、挡墙、路面厚15cm,砼C25水泥混凝土、护栏等。

四、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21.24万元,其中: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21.24万元。

具体投资总预算构成详见附件:《总预算表》。

表A.0.2-5 总预算表

建设项目名称:正安县芙蓉江镇马河村垭口至三白果树进寨路加宽项目


编制范围:K0+000~K0+195


第 1 页 



分项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技术经济指标

各项费用比例(%)

备注


1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

km

0.195

*.87

*.16

97.56



102

路基工程

km

0.195

*.31

*.68

48.34



LJ02

挖方

m3

548

30301.76

55.3

14.27



LJ0201

挖土方

m3

83

871.27

10.5

0.41



LJ0202

挖石方

m3

465

29430.49

63.29

13.86



LJ03

路基填方

m3

306

1773.94

5.8

0.84



LJ0303

利用石方填筑

m3

306

1773.94

5.8

0.84



LJ07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km

0.195

70596.62

*.92

33.24



LJ0701

挡墙

m3

165.5

70596.62

426.57

33.24



LJ*

M7.5浆砌片石挡墙

m3

165.5

70596.62

426.57

33.24



103

路面工程

km

0.195

72570.38

*.79

34.17



LM02

水泥混凝土路面

m2

734

72570.38

98.87

34.17



LM0203

路面垫层

m2

734

7987.67

10.88

3.76



LM*

5cm厚碎石垫层

m2

734

7987.67

10.88

3.76



LM0205

面层

m2

734

64582.71

87.99

30.40



LM*

15cmC25水泥混凝土

m2

734

64582.71

87.99

30.40



107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公路公里

0.195

20267.55

*.14

9.54



10701

交通安全设施

公路公里

0.195

20267.55

*.14

9.54



JA01

护栏

m

20

20267.55

1013.38

9.54



JA0102

现浇钢筋混凝土防护栏

m

20

20267.55

1013.38

9.54



110

专项费用


11718.63


5.52



11001

施工场地建设费


8656.14


4.08



11002

安全生产费

0.818

3062.5

3743.88

1.44



2

第二部分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km

0.195






3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km

0.195

5180.72

26567.81

2.44



301

建设项目管理费

公路公里

0.195






303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公路公里

0.195

5180.72

26567.81

2.44



30301

勘测设计费

km

0.195

5180.72

26567.81

2.44



4

第四部分 预备费

km

0.818






401

基本预备费







402

价差预备费







5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km

0.195

*.59

*.96

100.00



6

建设期贷款利息

km

0.195






7

基本造价

km

0.195

*.59

*.96

100.00


编制:陈远凤

复核:王干伦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1.24万元,其中: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21.24万元。

五、项目运作模式

由镇人民政府按照建设工程“四制管理”(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求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竞争性谈判方式依法确定承建单位,依照规定要求承建单位交足质量保证金,选派驻工代表并请监理进行质量监管及施工过程痕迹资料收集。严格按照乡级报账制相关要求和工程进度进行报账。项目竣工后,承建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工程资金结算资料》申请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合格,送县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镇人民政府凭工程管理档案资料、项目报账资料、工程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自查验收意见、竣工总结等资料,申请县级验收。

六、项目工程实施方案

(一)技术要求

1、道路硬化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升级改造,减少占地,保护基本农田;为预防内侧坍塌,外侧沉陷,内侧用地范围为公路排水沟外边缘以外,路基边坡开挖需严格按照设计坡比进行开挖;外侧路基用地为硬路肩外边缘以外不小于0.3m范围内的土地。 

2、道路施工横向采用同一净高,同一净宽,同一水平面,保证直线顺适、弯道圆滑。弯道按设计进行超高、加宽施工,超高横坡度不大于6%。

3、必须设置错车道。每公里不少于3处错车道,根据地形、视距确定间距,最大间距为500m.错车道路面有效长度不小于10m,路面全幅宽度不小于6m;错车道路基平整且加铺砂石压实,满足会车需要。

4、悬崖,越岭路线连续上坡(或下坡)路段,且纵坡比较大地段必须设置示警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5、道路施工路基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高度0.2-0.3m,同时要考虑地下水、毛细水不致影响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路基设计标高为路基中线标高。为预防路基积水;施工时要严格控制横坡。

6、道路设置排水设施,并与沿线桥涵形成通畅的排水系统,所设置土边沟、沟底宽和沟深不小于0.3m,能及时排出公路及周边积水。涵洞进水口和出水口跌井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7、路基宽度为3-3.5 m,路面统一为C30砼路面,用清水适宜。

8、路基调平后片石层视其路基坑凼而定。

(二)施工质量管理与质量责任

1、施工质量必须依据文件要求和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办法,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制定明确的岗位质量责任制,切实做好质量的全程控制,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工艺必须责任到人。

3、施工现场必须具有与施工工艺配套的压实、拌和、计量设备。施工工艺必须符合相应作业内容的质量控制要求。

(三)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1、路基填筑前:必须对软基地段进行特殊处理,可采用挖换或抛石挤淤等处理方式。

2、路基填筑必须使用合格材料,路基填料内不得混有草皮、泥土、树根和超大粒径石块,确保填筑材料均匀。并逐层压实,确保坝基压实度和压实均匀性。

3、外购原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生产日期,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测,质量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保证材料规格、强度和质量符合标准。

4、加强配合比、水泥用量、拌和、运输、浇注、振捣、养护、切缝的质量控制。路面面层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交通的疏导与管制。

5、砌体必须选用无风化、无水锈石料,砂浆拌制采用重要法计量拌和。石料砌筑前应冲洗干净,大面朝下,*顺面按规范合理搭配,砂浆饱满。已完成砌体不得扰动,注意养护。

(四)混凝土路面施工

1、选择原材料

水泥:购进有产品合格证及化验单的P.C42.5水泥堆放整齐,不同标号的不能混合堆放并标识,注意防水防潮,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场使用。

砂:采符合规定级配细度模数在2.5以上且坚韧耐磨、表面粗糙有棱角、杂质含量低的中粗砂或采用泥土杂质含量小于3%的细砂。

碎石:选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级配符合规范要求、最大粒径小于40mm且接近正方体料形的碎石。

2、路面施工

测量放样:放出路线中心及路面边线,在路线布设临时水准点复核标高。

制备混凝土混合料:拌制混凝土时准确掌握配合比,准确过称进入拌和机的原材料。根据天气变化情况,调整拌制时的实际用水量,搅拌时间应根据搅拌机的性能和易性而定,时间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

4、混合料的运输

宜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车厢加盖帐布密封运输,运输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冬季60-90分钟。出料铺筑高度不大于1.5米,每天工作结束要及时冲洗干净。

5、摊铺混凝土

人工均匀找补混合料,要明显应重新拌匀。在模板附近用方铲采取扣铲法铺撒混合料并插入捣几次而避免空洞蜂窝现象。摊铺时的松散混凝土略高过模板顶面设计高度的10%。施工间歇不超过1小时,因帮故停工1小时内用麻袋覆盖,耙松后再恢复施工,停工1小时以上应作施工缝处理。遇雨时停止施工。

6、混凝土振捣

振捣器在第一位置振捣持续时间以拌和物停止下沉且不再冒气泡并泛出水泥砂浆为止,不宜少振也不能过振,用平板振捣器振捣不少于30S,插入式不小于20S。先插入振捣再平板振捣,避免出现蜂窝现象。

7、接缝施工

横向缩缝:根据经验选择控制在混凝土获得足够的强度而收缩应力未走出超出其强度的范围时间内切缝。

横向施工缝:每日施工完了在胀缝和缩缝处设置横向施工缝。

填缝:养护期满且在干燥状态下将缝内杂物清扫干净及时填封接缝。

8、收水抹面及表面拉毛

混凝土终凝前清边整缝、清除粘浆、修实掉边缺角后收水抹面拉毛。

9、养护

混凝土表面有相当硬度时用塑料薄膜覆盖,遇大雨大风要及时盖膜。

10、拆膜

取下模板支撑、铁钎后用扁头撬棍棒插入模板 下混凝土间,慢慢向外撬动拆去模板。

11、夏季施工

夏季施工为防止水分过早蒸发,根据情况增加单位用水量,各施工环节紧密衔接,采取遮凉措施避免表面烈日暴晒,表面过分干燥时少量洒水收抹面。

(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办法,负责施工路段安全监督和检查,爆破、机械操作等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施工路段要设置施工标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配证上岗,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运输、保管和使用,必须符合公安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项目实施管理

(一)实施组织与职责分工

成立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交管站、监察室、乡村振兴服务站、财政所、国土所、村建所、林业站、安监站、项目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并下设项目办公室及资金协调组、质量监督组、安全施工监督组、群众工作调处组、项目工程验收组,各施其职、各尽其职、责任到人(文件附后)。

(二)项目公示

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镇人民政府一是要在项目启动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情况、招标落实情况等在公开栏(墙)上进行公告;二是在每次资金支付报账前,通过政务公开栏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后方可报账;三是项目自检后县级验收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项目县级验收后,要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通过验收。公示公告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举报电话等。

(三)监管检查

由项目质量监督组采取一月一督查、不定期检查、配合县相关监管(理)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分别对路面开挖、浆砌堡坎与涵洞工程、路基垫层及调平、混凝土检测与路面硬化及相关附属工程等阶段进行监督检查(混凝土检测以承建单位报有资质的质监部门检测依据为准)。

环节检查:检查时若存在问题,应现场向承建单位下达限期整改书面通知,承建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后,书面报告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镇及时现场核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后仍然存在质量问题则继续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并作好图片、检查记录、整改通知、整改落实及复查情况资料的收集,以此为监管检查的依据。

进度报告:每月25日前镇乡村振兴服务站向县乡村振兴项目股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并附图片。

(四)项目验收

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项目村负责人对项目建设分阶段验收并收集好痕迹资料,验收不合格下发整改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验收,整改到合格为止。

1、阶段验收:一是对路面开挖、浆砌堡坎与涵洞工程、路基垫层及调平相继完工后开展第一阶段验收;二是对混凝土检测与路面硬化及相关附属工程完工后后开展第二阶段验收(坡度大的路段可采取垫层调平完成后一次性硬化,实行分路段实施的,务必做好各路段施工环节的监管和记录);

2、综合自检及请验:项目竣工后,承建单位分别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工程资金结算资料》,申请镇人民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合格后送县审计部门进行竣(完)工决算审计。镇人民政府凭《工程竣工资料》、《资金结算报告》、《工程监理报告》、《竣(完)工决算审计报告》、《自查验收意见》、《竣工总结》及监管资料等资料,申请县级验收;

3、复检:县级验收合格一年后,镇人民政府再对项目复查验收,若存在质量问题则书面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直到复查验收合格为止。

(五)后续管理

项目建成后,建立标志牌,作好项目移交,制定项目后续管护措施,明确管护人员,落实管护经费,建立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成效益最大化。镇乡村振兴服务站负责项目建设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管理,一式二份,留存一份,报县相关部一份。

八、项目资金管理

(一)资金使用管理

资金支付使用实行乡级报账制,根据《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1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规定,镇对资金使用情况全权监管。在工程建设完成经镇乡村振兴服务站组织人员验收后,按照工程进度兑现资金给承建单位。

(二)资金报账流程

资金支付使用实行镇级报账制,根据《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规定,按照“361”的比例进行,即完成工程量50%且验收合格后拨付30%的项目资金;完成总工程量且验收合格拨60%;项目竣工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对剩余10%的资金进行拨付报账(剩余资金按竣工决算审计据实支付,审增不补,审减结余按程序原渠道缴回)。项目资金按比例拨付到位后首先据实兑现农民工工资,并以兑现农民工工资花名册或银行流水为依据,资金拨付到位后未兑现农民工工资的,停拨下一期项目资金,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质量保证金按照正府办发〔2022〕2号、3号文件规定,在与承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承建单位应缴纳不高于施工合同或协议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到镇人民政府,项目竣工验收后进入质保期,一年后经县主管部门复检合格后全额(不计息)退还承建单位,若通过复查验收不合格,督促承建单位直到整改合格后,退还其质量保证金。

九、实施项目进度安排

开工时间:2022年11月。

竣工时间:2023年4月。

十、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该产业路竣工后,可覆盖农户83户28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1户109人),可有效推动该组核桃产业、稻鱼共生产业和畜牧产业的发展。大大降低农副产品外运的运输物流成本,且方便群众出行。

(二)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将彻底改善了该村群众的交通不便状况和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状况,促进核桃、稻鱼共生及畜牧产业发展,对于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乡村振兴步伐,促进项目区社会稳定与发展,群众早日致富,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同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体现了党的惠民政策对群众的关怀,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生态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套,加快农业生态环境向良性化方向发展,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群众效益

该项目覆盖83户286人(其中,已脱贫户21户109人),该产业路的实施对促进项目区社会稳定与发展,群众早日脱贫致富,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加之项目建设中和建成后,可转移项目区部分剩余劳动力,还可使周边群众可以就近做工增加收入,这为主导产业与辅助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增强项目区及周边农民脱贫致富和自我发展信心和决心,其群众效果非常明显。

十一、有关附件

1、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文件

2、《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08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中共正安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2〕18号、《中共正安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5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现将《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垭口至干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8号)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扶贫热线电话:12317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附:《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垭口至干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8号)


**日


正乡振领发〔2022〕218号

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垭口至干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芙蓉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垭口至干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中共正安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2〕18号、《中共正安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5号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批复内容

本次批复项目1个,投入资金21.24万元。资金来源: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21.2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二、项目管理

(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和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要求,并按已审查的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建设地点、运作模式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

(二)公示公告。项目批复后,实施单位务必于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区通过公开栏(墙)、项目标志牌等方式,公开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构成、资金规模、预期目标、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做好公示公告佐证资料收集。

(三)采购、补助或招标程序。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采购、补助或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采购或招投标标准的,项目实施单位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严格按照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检查。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拨款报账和资金决算有据可依。贵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建设内容、工程质量、项目进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概算控制、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定期开展日常检查。

(五)项目验收。在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相关股室开展自查验收,出具自查验收报告,再由项目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县相关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县级验收,出具县级验收报告。

(六)档案建立。严格按照正安县整合资金项目档案管理目录,认真收集、整理痕迹资料,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程序、严格管控,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严禁贪污、挪用、套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及时依法确定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把握项目建设原则,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并严格按照设计实施,高质量限时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二)抓紧完善好实施方案中未能及时上报的附件资料(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文件、项目实施前的有关会议纪要、施工主体相关证照等项目有关其它资料),并在12月1日前将纸质实施方案、申报书及相关资料报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四)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能擅自增加概算资金。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急需调整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调项,同时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完善土地、环保、林业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每月25日前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到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股)。

附件:1.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

2.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垭口至干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日


附件1

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管单位

实施单位

实施地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2年投入资金

备注

小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

1

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垭口至干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

乡村振兴局

芙蓉江镇

马河村

维修高粱凼至白果树水毁进寨路0.195公里,路基防护与加固、挡墙、路面厚15cm,砼C25水泥混凝土、护栏

21.24

21.24




合  计





21.24

21.24




附件2

正安县芙蓉江镇2022年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至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维修高粱凼至白果树水毁进寨路0.195公里,路基防护与加固、挡墙、路面厚15cm,砼C25水泥混凝土、护栏等。

实施地点:马河村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期限:6个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1.24万元,其中: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21.24万元。

绩效目标:该项目位于马河村晏家坝组。该产业路共覆盖村民83户286人(其中,已脱贫户21户109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促进马河村晏家坝组烤烟产业的发展,满足项目实施区域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对促进项目区社会稳定与发展,群众早日脱贫致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项目联系人:宋明    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部门: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负责人:谭义昌电话:*

项目实施部门:芙蓉江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张英电话:*

项目技术依托部门: 正安县交通局 

负责人:吕宗常电话:* 

一、编制依据

1.《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2.《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

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4.《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

5.《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

6.《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

7.中共正安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2〕18号。

8.中共正安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5号。

二、行业技术和标准等依据文件

由贵州 (略) 设计的芙蓉江镇马河村高粱凼至白果树水毁进寨路维修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维修高粱凼至白果树水毁进寨路0.195公里,路基防护与加固、挡墙、路面厚15cm,砼C25水泥混凝土、护栏等。

四、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21.24万元,其中: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21.24万元。

具体投资总预算构成详见附件:《总预算表》。

表A.0.2-5 总预算表

建设项目名称:正安县芙蓉江镇马河村垭口至三白果树进寨路加宽项目


编制范围:K0+000~K0+195


第 1 页 



分项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技术经济指标

各项费用比例(%)

备注


1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

km

0.195

*.87

*.16

97.56



102

路基工程

km

0.195

*.31

*.68

48.34



LJ02

挖方

m3

548

30301.76

55.3

14.27



LJ0201

挖土方

m3

83

871.27

10.5

0.41



LJ0202

挖石方

m3

465

29430.49

63.29

13.86



LJ03

路基填方

m3

306

1773.94

5.8

0.84



LJ0303

利用石方填筑

m3

306

1773.94

5.8

0.84



LJ07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km

0.195

70596.62

*.92

33.24



LJ0701

挡墙

m3

165.5

70596.62

426.57

33.24



LJ*

M7.5浆砌片石挡墙

m3

165.5

70596.62

426.57

33.24



103

路面工程

km

0.195

72570.38

*.79

34.17



LM02

水泥混凝土路面

m2

734

72570.38

98.87

34.17



LM0203

路面垫层

m2

734

7987.67

10.88

3.76



LM*

5cm厚碎石垫层

m2

734

7987.67

10.88

3.76



LM0205

面层

m2

734

64582.71

87.99

30.40



LM*

15cmC25水泥混凝土

m2

734

64582.71

87.99

30.40



107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公路公里

0.195

20267.55

*.14

9.54



10701

交通安全设施

公路公里

0.195

20267.55

*.14

9.54



JA01

护栏

m

20

20267.55

1013.38

9.54



JA0102

现浇钢筋混凝土防护栏

m

20

20267.55

1013.38

9.54



110

专项费用


11718.63


5.52



11001

施工场地建设费


8656.14


4.08



11002

安全生产费

0.818

3062.5

3743.88

1.44



2

第二部分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km

0.195






3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km

0.195

5180.72

26567.81

2.44



301

建设项目管理费

公路公里

0.195






303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公路公里

0.195

5180.72

26567.81

2.44



30301

勘测设计费

km

0.195

5180.72

26567.81

2.44



4

第四部分 预备费

km

0.818






401

基本预备费







402

价差预备费







5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km

0.195

*.59

*.96

100.00



6

建设期贷款利息

km

0.195






7

基本造价

km

0.195

*.59

*.96

100.00


编制:陈远凤

复核:王干伦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1.24万元,其中: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补助资金21.24万元。

五、项目运作模式

由镇人民政府按照建设工程“四制管理”(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求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竞争性谈判方式依法确定承建单位,依照规定要求承建单位交足质量保证金,选派驻工代表并请监理进行质量监管及施工过程痕迹资料收集。严格按照乡级报账制相关要求和工程进度进行报账。项目竣工后,承建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工程资金结算资料》申请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合格,送县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镇人民政府凭工程管理档案资料、项目报账资料、工程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自查验收意见、竣工总结等资料,申请县级验收。

六、项目工程实施方案

(一)技术要求

1、道路硬化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升级改造,减少占地,保护基本农田;为预防内侧坍塌,外侧沉陷,内侧用地范围为公路排水沟外边缘以外,路基边坡开挖需严格按照设计坡比进行开挖;外侧路基用地为硬路肩外边缘以外不小于0.3m范围内的土地。 

2、道路施工横向采用同一净高,同一净宽,同一水平面,保证直线顺适、弯道圆滑。弯道按设计进行超高、加宽施工,超高横坡度不大于6%。

3、必须设置错车道。每公里不少于3处错车道,根据地形、视距确定间距,最大间距为500m.错车道路面有效长度不小于10m,路面全幅宽度不小于6m;错车道路基平整且加铺砂石压实,满足会车需要。

4、悬崖,越岭路线连续上坡(或下坡)路段,且纵坡比较大地段必须设置示警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5、道路施工路基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高度0.2-0.3m,同时要考虑地下水、毛细水不致影响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路基设计标高为路基中线标高。为预防路基积水;施工时要严格控制横坡。

6、道路设置排水设施,并与沿线桥涵形成通畅的排水系统,所设置土边沟、沟底宽和沟深不小于0.3m,能及时排出公路及周边积水。涵洞进水口和出水口跌井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7、路基宽度为3-3.5 m,路面统一为C30砼路面,用清水适宜。

8、路基调平后片石层视其路基坑凼而定。

(二)施工质量管理与质量责任

1、施工质量必须依据文件要求和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办法,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制定明确的岗位质量责任制,切实做好质量的全程控制,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工艺必须责任到人。

3、施工现场必须具有与施工工艺配套的压实、拌和、计量设备。施工工艺必须符合相应作业内容的质量控制要求。

(三)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1、路基填筑前:必须对软基地段进行特殊处理,可采用挖换或抛石挤淤等处理方式。

2、路基填筑必须使用合格材料,路基填料内不得混有草皮、泥土、树根和超大粒径石块,确保填筑材料均匀。并逐层压实,确保坝基压实度和压实均匀性。

3、外购原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生产日期,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测,质量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保证材料规格、强度和质量符合标准。

4、加强配合比、水泥用量、拌和、运输、浇注、振捣、养护、切缝的质量控制。路面面层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交通的疏导与管制。

5、砌体必须选用无风化、无水锈石料,砂浆拌制采用重要法计量拌和。石料砌筑前应冲洗干净,大面朝下,*顺面按规范合理搭配,砂浆饱满。已完成砌体不得扰动,注意养护。

(四)混凝土路面施工

1、选择原材料

水泥:购进有产品合格证及化验单的P.C42.5水泥堆放整齐,不同标号的不能混合堆放并标识,注意防水防潮,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场使用。

砂:采符合规定级配细度模数在2.5以上且坚韧耐磨、表面粗糙有棱角、杂质含量低的中粗砂或采用泥土杂质含量小于3%的细砂。

碎石:选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级配符合规范要求、最大粒径小于40mm且接近正方体料形的碎石。

2、路面施工

测量放样:放出路线中心及路面边线,在路线布设临时水准点复核标高。

制备混凝土混合料:拌制混凝土时准确掌握配合比,准确过称进入拌和机的原材料。根据天气变化情况,调整拌制时的实际用水量,搅拌时间应根据搅拌机的性能和易性而定,时间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

4、混合料的运输

宜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车厢加盖帐布密封运输,运输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冬季60-90分钟。出料铺筑高度不大于1.5米,每天工作结束要及时冲洗干净。

5、摊铺混凝土

人工均匀找补混合料,要明显应重新拌匀。在模板附近用方铲采取扣铲法铺撒混合料并插入捣几次而避免空洞蜂窝现象。摊铺时的松散混凝土略高过模板顶面设计高度的10%。施工间歇不超过1小时,因帮故停工1小时内用麻袋覆盖,耙松后再恢复施工,停工1小时以上应作施工缝处理。遇雨时停止施工。

6、混凝土振捣

振捣器在第一位置振捣持续时间以拌和物停止下沉且不再冒气泡并泛出水泥砂浆为止,不宜少振也不能过振,用平板振捣器振捣不少于30S,插入式不小于20S。先插入振捣再平板振捣,避免出现蜂窝现象。

7、接缝施工

横向缩缝:根据经验选择控制在混凝土获得足够的强度而收缩应力未走出超出其强度的范围时间内切缝。

横向施工缝:每日施工完了在胀缝和缩缝处设置横向施工缝。

填缝:养护期满且在干燥状态下将缝内杂物清扫干净及时填封接缝。

8、收水抹面及表面拉毛

混凝土终凝前清边整缝、清除粘浆、修实掉边缺角后收水抹面拉毛。

9、养护

混凝土表面有相当硬度时用塑料薄膜覆盖,遇大雨大风要及时盖膜。

10、拆膜

取下模板支撑、铁钎后用扁头撬棍棒插入模板 下混凝土间,慢慢向外撬动拆去模板。

11、夏季施工

夏季施工为防止水分过早蒸发,根据情况增加单位用水量,各施工环节紧密衔接,采取遮凉措施避免表面烈日暴晒,表面过分干燥时少量洒水收抹面。

(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办法,负责施工路段安全监督和检查,爆破、机械操作等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施工路段要设置施工标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配证上岗,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运输、保管和使用,必须符合公安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项目实施管理

(一)实施组织与职责分工

成立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交管站、监察室、乡村振兴服务站、财政所、国土所、村建所、林业站、安监站、项目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并下设项目办公室及资金协调组、质量监督组、安全施工监督组、群众工作调处组、项目工程验收组,各施其职、各尽其职、责任到人(文件附后)。

(二)项目公示

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镇人民政府一是要在项目启动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情况、招标落实情况等在公开栏(墙)上进行公告;二是在每次资金支付报账前,通过政务公开栏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后方可报账;三是项目自检后县级验收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项目县级验收后,要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通过验收。公示公告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举报电话等。

(三)监管检查

由项目质量监督组采取一月一督查、不定期检查、配合县相关监管(理)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分别对路面开挖、浆砌堡坎与涵洞工程、路基垫层及调平、混凝土检测与路面硬化及相关附属工程等阶段进行监督检查(混凝土检测以承建单位报有资质的质监部门检测依据为准)。

环节检查:检查时若存在问题,应现场向承建单位下达限期整改书面通知,承建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后,书面报告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镇及时现场核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后仍然存在质量问题则继续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并作好图片、检查记录、整改通知、整改落实及复查情况资料的收集,以此为监管检查的依据。

进度报告:每月25日前镇乡村振兴服务站向县乡村振兴项目股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并附图片。

(四)项目验收

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项目村负责人对项目建设分阶段验收并收集好痕迹资料,验收不合格下发整改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验收,整改到合格为止。

1、阶段验收:一是对路面开挖、浆砌堡坎与涵洞工程、路基垫层及调平相继完工后开展第一阶段验收;二是对混凝土检测与路面硬化及相关附属工程完工后后开展第二阶段验收(坡度大的路段可采取垫层调平完成后一次性硬化,实行分路段实施的,务必做好各路段施工环节的监管和记录);

2、综合自检及请验:项目竣工后,承建单位分别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工程资金结算资料》,申请镇人民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合格后送县审计部门进行竣(完)工决算审计。镇人民政府凭《工程竣工资料》、《资金结算报告》、《工程监理报告》、《竣(完)工决算审计报告》、《自查验收意见》、《竣工总结》及监管资料等资料,申请县级验收;

3、复检:县级验收合格一年后,镇人民政府再对项目复查验收,若存在质量问题则书面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直到复查验收合格为止。

(五)后续管理

项目建成后,建立标志牌,作好项目移交,制定项目后续管护措施,明确管护人员,落实管护经费,建立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成效益最大化。镇乡村振兴服务站负责项目建设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管理,一式二份,留存一份,报县相关部一份。

八、项目资金管理

(一)资金使用管理

资金支付使用实行乡级报账制,根据《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1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规定,镇对资金使用情况全权监管。在工程建设完成经镇乡村振兴服务站组织人员验收后,按照工程进度兑现资金给承建单位。

(二)资金报账流程

资金支付使用实行镇级报账制,根据《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规定,按照“361”的比例进行,即完成工程量50%且验收合格后拨付30%的项目资金;完成总工程量且验收合格拨60%;项目竣工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对剩余10%的资金进行拨付报账(剩余资金按竣工决算审计据实支付,审增不补,审减结余按程序原渠道缴回)。项目资金按比例拨付到位后首先据实兑现农民工工资,并以兑现农民工工资花名册或银行流水为依据,资金拨付到位后未兑现农民工工资的,停拨下一期项目资金,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质量保证金按照正府办发〔2022〕2号、3号文件规定,在与承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承建单位应缴纳不高于施工合同或协议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到镇人民政府,项目竣工验收后进入质保期,一年后经县主管部门复检合格后全额(不计息)退还承建单位,若通过复查验收不合格,督促承建单位直到整改合格后,退还其质量保证金。

九、实施项目进度安排

开工时间:2022年11月。

竣工时间:2023年4月。

十、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该产业路竣工后,可覆盖农户83户28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1户109人),可有效推动该组核桃产业、稻鱼共生产业和畜牧产业的发展。大大降低农副产品外运的运输物流成本,且方便群众出行。

(二)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将彻底改善了该村群众的交通不便状况和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状况,促进核桃、稻鱼共生及畜牧产业发展,对于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乡村振兴步伐,促进项目区社会稳定与发展,群众早日致富,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同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体现了党的惠民政策对群众的关怀,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生态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套,加快农业生态环境向良性化方向发展,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群众效益

该项目覆盖83户286人(其中,已脱贫户21户109人),该产业路的实施对促进项目区社会稳定与发展,群众早日脱贫致富,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加之项目建设中和建成后,可转移项目区部分剩余劳动力,还可使周边群众可以就近做工增加收入,这为主导产业与辅助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增强项目区及周边农民脱贫致富和自我发展信心和决心,其群众效果非常明显。

十一、有关附件

1、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文件

2、《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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