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南横引河2022年护岸应急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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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南横引河2022年护岸应急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2〕914号


崇明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崇明区南横引河2022年护岸应急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沪崇水务〔2022〕19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消除南横引河部分护岸的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确保区域防汛安全,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崇明区南横引河2022年护岸应急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堤顶高程不低于4.0米。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按现状河口线实施,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开挖土方1306.79立方米,堤顶回填土方837.90立方米,回填袋装土927.29立方米,回填水泥土2973.94立方米,墙前抛石233.99立方米,新(改)建护岸4036.68米、护坡2617.15平方米、防汛通道3095.97平方米、箱涵6座,种植绿化15843.10平方米(*域绿化5601.06平方米、斜坡绿化10242.04平方米)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项目总投资4832.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48.75万元,独立费用553.84万元,预备费230.13万元。工程 (略) 给予补贴。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 (略) 崇明区农村水利管理所。

六、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崇明区财政局,崇明区发展改革委。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

沪水务〔2022〕914号


崇明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崇明区南横引河2022年护岸应急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沪崇水务〔2022〕19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消除南横引河部分护岸的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确保区域防汛安全,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崇明区南横引河2022年护岸应急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堤顶高程不低于4.0米。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按现状河口线实施,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开挖土方1306.79立方米,堤顶回填土方837.90立方米,回填袋装土927.29立方米,回填水泥土2973.94立方米,墙前抛石233.99立方米,新(改)建护岸4036.68米、护坡2617.15平方米、防汛通道3095.97平方米、箱涵6座,种植绿化15843.10平方米(*域绿化5601.06平方米、斜坡绿化10242.04平方米)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项目总投资4832.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48.75万元,独立费用553.84万元,预备费230.13万元。工程 (略) 给予补贴。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 (略) 崇明区农村水利管理所。

六、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崇明区财政局,崇明区发展改革委。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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