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海环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阿荣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阿荣旗海环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阿荣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阿荣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岭东农畜林产品开发区阿荣旗产业园,建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中的海尔生态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1台300t/d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1套6000k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
生产系统:工程整个工艺系统由垃圾接收及储运系统、生活垃圾预处理系统、点火助燃系统、垃圾焚烧系统、汽轮机及发电系统、烟气净化处理系统、排渣系统、除灰系统、化水处理系统及除臭系统等组成。
产品方案:本项目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蒸汽推动汽轮机发电,除部分电力自用外,其余全部接入距离本项目2.2公里的110kV阿伦变电站。
二、主要污染分析
1、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焚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重金属及二噁英,焚烧过程采用“3T+E”焚烧工艺+SNCR 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60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及其修改单要求;垃圾预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全部负压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引入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储油罐呼吸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水泥罐、石灰储罐等罐区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罐顶自带的除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作业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烟道排放;尿素使用过程产生的氨无组织逸散,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要求。
2、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化水车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冷却塔排污水直接排入厂区设置的排污降温池内作为除渣、脱硫脱硝、飞灰固化稳定等过程用水,不外排;垃圾暂存过程产生的渗滤液、车间路面清洗及卸料平台、垃圾车清洗方面产生的废冲洗水及初期雨水产生后排污车间设置的渗滤液收集池,排入项目区北侧的《阿荣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一期处理(80t/d)工程》,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排放质量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由管道排至那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渗滤液浓缩液由封闭水罐车送至填埋场回灌,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作为生化仓补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汽轮发电机、空压机、水泵、风机以及锅炉高压气体排空等。建设方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对余热锅炉安全排气阀、点火排气阀安装消声器,发电机外加隔声罩和减振措施等。采取措施后可以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污染及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预处理筛选物可利用部分外售,不可外售部分清运至当地指定处置场所;焚烧过程产生的炉渣先暂存至渣库内,定期运往阿荣旗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飞灰经固化车间处理后,定期运往阿荣旗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化水车间产生的废过滤介质及废渗透膜产生后直接更换由厂界带走,不落地;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布袋及废活性炭定期由生产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及废包装物直接送焚烧炉焚烧处理;汽轮机及变压器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矿物油及废变压器油先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环评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
根据大气预测结果,拟建项目正常排放下,新增源各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各污染物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新增污染源中的基本污染物在同步叠加基准年的全年逐日现状浓度后,相应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新增污染源中的其他污染物在叠加补充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各污染物的短期浓度也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综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
本项目垃圾贮坑渗滤液、垃圾卸料区冲洗排水等排入阿荣旗 (略) 建设的《阿荣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一期处理(80t/d)工程》内,该工程位于本项目北侧,距离较近,管线建设工程合理可行,且本项目与该工程签订了《渗滤液处置协议》。清净下水排入排污降温池内,回用于除渣机、烟气脱硝脱酸及飞灰稳定固化工段用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内,排入垃圾综合处理车间,作为生化仓补水。
此外,项目设置了事故水池用于储存事故排水及相关防止事故状态下垃圾渗滤液废水外流的措施,待事故结束后再匀质排入依托的渗滤液处理系统。
综上所述,在以上措施实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从地表水环境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土壤环境
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正常工况下重金属大气沉降以及非正常情况下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均可接受。
4、固体废物
根据分析,拟建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应分别收集、贮存和运输,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满足环保要求。
5、声环境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主要产噪工序均布局在场地中间,厂界四侧昼、夜噪声的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3类及4类标准要求。同时,在项目核心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另外评价建议加强主厂房四周的绿化措施,如种植高大的乔木等,尽可能的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不会产生扰民影响。
四、环评结论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功能现状,在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水质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合理且能得到有效处置,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后,环境风险程度处于可接受水平。通过调查结果统计得出,公众对项目的建设都给予了肯定,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实施满足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后,评价认为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网络平台或联系建设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七、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_*.htm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方式。
建设单位:阿荣旗 (略)
联系人:孙彤
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源通 (略)
联系人:李国栋
联系方式:*
阿荣旗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阿荣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岭东农畜林产品开发区阿荣旗产业园,建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中的海尔生态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1台300t/d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1套6000k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
生产系统:工程整个工艺系统由垃圾接收及储运系统、生活垃圾预处理系统、点火助燃系统、垃圾焚烧系统、汽轮机及发电系统、烟气净化处理系统、排渣系统、除灰系统、化水处理系统及除臭系统等组成。
产品方案:本项目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蒸汽推动汽轮机发电,除部分电力自用外,其余全部接入距离本项目2.2公里的110kV阿伦变电站。
二、主要污染分析
1、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焚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重金属及二噁英,焚烧过程采用“3T+E”焚烧工艺+SNCR 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60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及其修改单要求;垃圾预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全部负压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引入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储油罐呼吸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水泥罐、石灰储罐等罐区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罐顶自带的除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作业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烟道排放;尿素使用过程产生的氨无组织逸散,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要求。
2、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化水车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冷却塔排污水直接排入厂区设置的排污降温池内作为除渣、脱硫脱硝、飞灰固化稳定等过程用水,不外排;垃圾暂存过程产生的渗滤液、车间路面清洗及卸料平台、垃圾车清洗方面产生的废冲洗水及初期雨水产生后排污车间设置的渗滤液收集池,排入项目区北侧的《阿荣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一期处理(80t/d)工程》,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排放质量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由管道排至那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渗滤液浓缩液由封闭水罐车送至填埋场回灌,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作为生化仓补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汽轮发电机、空压机、水泵、风机以及锅炉高压气体排空等。建设方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对余热锅炉安全排气阀、点火排气阀安装消声器,发电机外加隔声罩和减振措施等。采取措施后可以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污染及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预处理筛选物可利用部分外售,不可外售部分清运至当地指定处置场所;焚烧过程产生的炉渣先暂存至渣库内,定期运往阿荣旗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飞灰经固化车间处理后,定期运往阿荣旗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化水车间产生的废过滤介质及废渗透膜产生后直接更换由厂界带走,不落地;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布袋及废活性炭定期由生产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及废包装物直接送焚烧炉焚烧处理;汽轮机及变压器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矿物油及废变压器油先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环评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
根据大气预测结果,拟建项目正常排放下,新增源各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各污染物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新增污染源中的基本污染物在同步叠加基准年的全年逐日现状浓度后,相应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新增污染源中的其他污染物在叠加补充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各污染物的短期浓度也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综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
本项目垃圾贮坑渗滤液、垃圾卸料区冲洗排水等排入阿荣旗 (略) 建设的《阿荣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一期处理(80t/d)工程》内,该工程位于本项目北侧,距离较近,管线建设工程合理可行,且本项目与该工程签订了《渗滤液处置协议》。清净下水排入排污降温池内,回用于除渣机、烟气脱硝脱酸及飞灰稳定固化工段用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内,排入垃圾综合处理车间,作为生化仓补水。
此外,项目设置了事故水池用于储存事故排水及相关防止事故状态下垃圾渗滤液废水外流的措施,待事故结束后再匀质排入依托的渗滤液处理系统。
综上所述,在以上措施实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从地表水环境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土壤环境
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正常工况下重金属大气沉降以及非正常情况下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均可接受。
4、固体废物
根据分析,拟建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应分别收集、贮存和运输,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满足环保要求。
5、声环境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主要产噪工序均布局在场地中间,厂界四侧昼、夜噪声的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3类及4类标准要求。同时,在项目核心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另外评价建议加强主厂房四周的绿化措施,如种植高大的乔木等,尽可能的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不会产生扰民影响。
四、环评结论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功能现状,在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水质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合理且能得到有效处置,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后,环境风险程度处于可接受水平。通过调查结果统计得出,公众对项目的建设都给予了肯定,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实施满足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后,评价认为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网络平台或联系建设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七、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_*.htm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方式。
建设单位:阿荣旗 (略)
联系人:孙彤
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源通 (略)
联系人:李国栋
联系方式:*
阿荣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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