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属镓回收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金属镓回收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金属镓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日—**日)。
联系电话:0358—*
通讯地址: (略) 兴县黄 (略) 六楼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
金属镓回收项目 | (略) 氧化铝厂内 | (略) | 山西清朗 (略) | 采用树脂吸附酸法脱附技术分期建设60t/a(一期40t/a+二期20t/a)金属镓生产线。总投资4989万元,环保投资112万元。主要工艺流程为含镓的拜耳法母液进入树脂吸附塔,经吸附、脱附流程后,镓富集液经沉淀分离、除杂形成电解原液,电解后得到成品金属镓。一期40吨建设主要内容:建设母液净化系统、吸附脱附系统、槽罐区及冷却系统、分离除杂系统、电解精制系统、循环水及软水站。二期20吨建设主要内容:新增1台压滤机、2座吸附塔、2台树脂漏斗、1台反应釜、1台电解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 1.废气:建设单位配酸过程采用全封闭自动配酸工艺,解析剂槽(4%硫酸槽)顶部留有排气孔,酸配工程中产生的硫酸雾通过在解析剂槽排气孔处接管道引至酸雾净化塔进行吸收处理,废气通过一根30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 2.废水: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质、分类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确保全厂废水不外排。(1)树脂吸附后的吸附尾液排至本项目厂区尾液槽,然后通过尾液泵返回厂区种分母液系统;(2)树脂饱洗工段所产生的饱洗尾液先排至本项目污水槽,然后通过管道回用于厂区二次利用水系统。(3)软水站排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二次利用水系统。(4)离心废液通过管道排至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二次利用水系统。(5)漂洗废水少量用于精制工序,剩余部分通过管道排至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氧化铝二次利用水系统。(6)电解尾液通过管道回用于厂区二次利用水系统。(7)精制尾液回用于配酸工序。(8)酸雾净化塔排水通过管道回用于厂区二次利用水系统。 3.噪声:(1)生产设计时、建设时使用振动小的低噪音设备,对高音设备配备消音器等设施;(2)建设密封的厂房,安装减振基础及减震器等;(3)为职工配备耳塞、耳罩的劳动保护用品。 4.固体废物:(1)母液压滤过程产生的压滤渣与吸附尾液一起排至厂区种分母液池。(2)解析液沉淀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渣定期清理后运至赤泥堆场进行填埋处理。(3)解析液除杂过程中产生的滤饼定期清理后运至赤泥堆场进行填埋处理。(4)废包装材料定期由供应厂家回收。(5)失效树脂、废机油、机油桶、废棉纱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对厂区可能泄露污染物的区域和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同时建设废水收集系统,及时收集并回收。对土壤环境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等防护措施。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分别以网络、报纸、公告三种方式进行了三次公示。 | 请在公示日期之内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6.com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金属镓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日—**日)。
联系电话:0358—*
通讯地址: (略) 兴县黄 (略) 六楼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
金属镓回收项目 | (略) 氧化铝厂内 | (略) | 山西清朗 (略) | 采用树脂吸附酸法脱附技术分期建设60t/a(一期40t/a+二期20t/a)金属镓生产线。总投资4989万元,环保投资112万元。主要工艺流程为含镓的拜耳法母液进入树脂吸附塔,经吸附、脱附流程后,镓富集液经沉淀分离、除杂形成电解原液,电解后得到成品金属镓。一期40吨建设主要内容:建设母液净化系统、吸附脱附系统、槽罐区及冷却系统、分离除杂系统、电解精制系统、循环水及软水站。二期20吨建设主要内容:新增1台压滤机、2座吸附塔、2台树脂漏斗、1台反应釜、1台电解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 1.废气:建设单位配酸过程采用全封闭自动配酸工艺,解析剂槽(4%硫酸槽)顶部留有排气孔,酸配工程中产生的硫酸雾通过在解析剂槽排气孔处接管道引至酸雾净化塔进行吸收处理,废气通过一根30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 2.废水: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质、分类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确保全厂废水不外排。(1)树脂吸附后的吸附尾液排至本项目厂区尾液槽,然后通过尾液泵返回厂区种分母液系统;(2)树脂饱洗工段所产生的饱洗尾液先排至本项目污水槽,然后通过管道回用于厂区二次利用水系统。(3)软水站排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二次利用水系统。(4)离心废液通过管道排至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二次利用水系统。(5)漂洗废水少量用于精制工序,剩余部分通过管道排至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氧化铝二次利用水系统。(6)电解尾液通过管道回用于厂区二次利用水系统。(7)精制尾液回用于配酸工序。(8)酸雾净化塔排水通过管道回用于厂区二次利用水系统。 3.噪声:(1)生产设计时、建设时使用振动小的低噪音设备,对高音设备配备消音器等设施;(2)建设密封的厂房,安装减振基础及减震器等;(3)为职工配备耳塞、耳罩的劳动保护用品。 4.固体废物:(1)母液压滤过程产生的压滤渣与吸附尾液一起排至厂区种分母液池。(2)解析液沉淀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渣定期清理后运至赤泥堆场进行填埋处理。(3)解析液除杂过程中产生的滤饼定期清理后运至赤泥堆场进行填埋处理。(4)废包装材料定期由供应厂家回收。(5)失效树脂、废机油、机油桶、废棉纱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对厂区可能泄露污染物的区域和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同时建设废水收集系统,及时收集并回收。对土壤环境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等防护措施。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分别以网络、报纸、公告三种方式进行了三次公示。 | 请在公示日期之内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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