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汾酒2030技改原酒产储能扩建项目(一期)2022-25(A)、...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汾酒2030技改原酒产储能扩建项目(一期)2022-25(A)、...
项目名称:汾酒2030技改原酒产储能扩建项目(一期)
用地单位:山西杏花 (略)
用地位置: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南沟以东、黄沙沟以西、五寨路以南、青银高速以北。
用地面积:
2022-25(A)号宗地占地41.5815公顷。
2022-25(B)号宗地占地0.0427公顷。
2022-26(A)号宗地占地72.8206公顷。
用地性质:2022-25(A)、2022-25(B)、2022-26(A)号宗地均为工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建筑容积率0.7≤FAR≤2.0;建筑系数≥40%,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退让用地要求:2022-25(A)、2022-25(B)地块南、北退用地边界线均不小于4.5米;东、西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3米。2022-26(A)地块南、北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3米;东、西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4.5米。且需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退让要求;若毗邻用地已统一编制详细规划(总平面)的。建筑退界距离按照标准的规划执行。主要出入口方向:向北;距离道路红线交叉口7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机动车停车位:工业建筑(厂房和仓库)为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2车位;办公建筑(生产研发科研设计)为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8车位;附属配套餐饮娱乐为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车位;附属配套商业设施为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5车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能耗控制≥20万元/tce。环境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二氧化硫<30mg/m3,氮氧化物<50mg/m3,颗粒物<5mg/m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COD<40mg/L,氨氮<2mg/L。建筑节能:应符合《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公示类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公示单位: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公示时间:**日至**日
附:2022-25(A)、2022-25(B)、2022-26(A)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平面图
我区拟向用地单位核发该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予公示。 (略) 民提出意见,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358-*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日
项目名称:汾酒2030技改原酒产储能扩建项目(一期)
用地单位:山西杏花 (略)
用地位置: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南沟以东、黄沙沟以西、五寨路以南、青银高速以北。
用地面积:
2022-25(A)号宗地占地41.5815公顷。
2022-25(B)号宗地占地0.0427公顷。
2022-26(A)号宗地占地72.8206公顷。
用地性质:2022-25(A)、2022-25(B)、2022-26(A)号宗地均为工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建筑容积率0.7≤FAR≤2.0;建筑系数≥40%,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退让用地要求:2022-25(A)、2022-25(B)地块南、北退用地边界线均不小于4.5米;东、西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3米。2022-26(A)地块南、北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3米;东、西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4.5米。且需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退让要求;若毗邻用地已统一编制详细规划(总平面)的。建筑退界距离按照标准的规划执行。主要出入口方向:向北;距离道路红线交叉口7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机动车停车位:工业建筑(厂房和仓库)为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2车位;办公建筑(生产研发科研设计)为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8车位;附属配套餐饮娱乐为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车位;附属配套商业设施为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5车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能耗控制≥20万元/tce。环境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二氧化硫<30mg/m3,氮氧化物<50mg/m3,颗粒物<5mg/m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COD<40mg/L,氨氮<2mg/L。建筑节能:应符合《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公示类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公示单位: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公示时间:**日至**日
附:2022-25(A)、2022-25(B)、2022-26(A)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平面图
我区拟向用地单位核发该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予公示。 (略) 民提出意见,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358-*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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