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方案核准书)
安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方案核准书)
项目名称 | 安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设计 | |
招标单位(项目法人) | (略) 管理局 | |
法人代表 | 唐强平 | |
核准书编号 | 安发改核字〔2022〕32号 | |
招标 方案 核准 意见 |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安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一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本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监督网、安福县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江西 (略) 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七、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监督小组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等重要内容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日 | |
抄送 | 住建局 | |
领导 审批 |
项目名称 | 安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设计 | |
招标单位(项目法人) | (略) 管理局 | |
法人代表 | 唐强平 | |
核准书编号 | 安发改核字〔2022〕32号 | |
招标 方案 核准 意见 |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安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一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本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监督网、安福县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江西 (略) 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七、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监督小组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等重要内容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日 | |
抄送 | 住建局 | |
领导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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