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汕头110千伏西陇(西)输变电工程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汕头110千伏西陇(西)输变电工程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汕头110千伏西陇(西)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
联系电话:0754-*
传真:07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110千伏西陇(西)输变电工程 |
建设单位 | (略) 汕头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略) 金平区岐山街道潮州路与区间路交界处西北角(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6.6906,北纬23.4148) |
环评机构 | (略) 核工业辐 (略) ( (略) 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项目概况 | (略) 汕头供电局拟于金平区岐山街道潮州路与区间路交界处西北角新建110kV西陇西站及其配套输电线路。变电站总征地面积4447㎡,围墙内占地面积3955㎡,采用全户内布置,本期建设规模为主变容量2×63MVA,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32回,无功补偿装置2×(3×5)Mvar;配套线路2回为新建红莲池站至西陇西站110kV双回输电线路,线路路径长约2×2.94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2.64km,红莲池站侧出线新建电缆线路长约2×0.3km(站外0.1km);对侧220kV红莲池站内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0类声环境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机械设备燃油废气采取洒水防尘、设置围挡、加强材料和废物转运管理等措施。 2、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作洗车及喷洒降尘用水,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住地已有设施,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卫生间收集后抽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个标后回用于绿化。 3、噪声: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高噪机械、安装消声器和隔振垫并加强管理,营运期采取优化变电站平面布局、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 4、固废: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废土石运至指定受纳场所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营运期废旧蓄电池、变压器事故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电磁环境:项目营运期变电站采取设置围墙,合理选用设备,合理布局站内配电装置,管廊尽量远离环境保护目标,采用金属板和金属网来进行电磁场的屏蔽等措施。 6、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采取临时堆土围挡、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合理堆放或回填弃土石、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与植被恢复等措施。施工期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采取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立施工营地、取弃土场及牵张场等、施工中的临时堆土点应设置在塔基附近且尽量远离水源保护区、施工废水和固废杜绝向水源地保护区水体排放等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汕头110千伏西陇(西)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
联系电话:0754-*
传真:07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110千伏西陇(西)输变电工程 |
建设单位 | (略) 汕头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略) 金平区岐山街道潮州路与区间路交界处西北角(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6.6906,北纬23.4148) |
环评机构 | (略) 核工业辐 (略) ( (略) 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项目概况 | (略) 汕头供电局拟于金平区岐山街道潮州路与区间路交界处西北角新建110kV西陇西站及其配套输电线路。变电站总征地面积4447㎡,围墙内占地面积3955㎡,采用全户内布置,本期建设规模为主变容量2×63MVA,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32回,无功补偿装置2×(3×5)Mvar;配套线路2回为新建红莲池站至西陇西站110kV双回输电线路,线路路径长约2×2.94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2.64km,红莲池站侧出线新建电缆线路长约2×0.3km(站外0.1km);对侧220kV红莲池站内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0类声环境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机械设备燃油废气采取洒水防尘、设置围挡、加强材料和废物转运管理等措施。 2、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作洗车及喷洒降尘用水,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住地已有设施,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卫生间收集后抽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个标后回用于绿化。 3、噪声: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高噪机械、安装消声器和隔振垫并加强管理,营运期采取优化变电站平面布局、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 4、固废: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废土石运至指定受纳场所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营运期废旧蓄电池、变压器事故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电磁环境:项目营运期变电站采取设置围墙,合理选用设备,合理布局站内配电装置,管廊尽量远离环境保护目标,采用金属板和金属网来进行电磁场的屏蔽等措施。 6、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采取临时堆土围挡、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合理堆放或回填弃土石、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与植被恢复等措施。施工期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采取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立施工营地、取弃土场及牵张场等、施工中的临时堆土点应设置在塔基附近且尽量远离水源保护区、施工废水和固废杜绝向水源地保护区水体排放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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