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巨马索道缆车设备建设项目、荔波县甲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贵州省都匀市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巨马索道缆车设备建设项目、荔波县甲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贵州省都匀市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巨马索道缆车设备建设项目 、荔波县*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 、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 、 (略) 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巨马索道缆车设备建设项目 、荔波县*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 、 (略) 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州巨马索道缆车设备建设项目

(略) (略) 绿茵湖街道甘塘镇工业聚集园区1层

贵州 (略)

贵州四季 (略)

本项 (略) (略) 绿茵湖产业园区甘塘镇工业聚集园区1层(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北纬26.*°),属于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项目,占地面积*.6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为新建项目。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喷雾洒水降尘,尽量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弃土、弃石及时用于周边在建道路施工;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小起尘量;尽可能提高工程进度,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洗手废水收集后用于项目场地抑尘洒水;生活污水依托产业园区宿舍区的厕所,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长洲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多为点声源,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施工期设备非连续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项目仅昼间施工,夜间不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沉淀池、排水沟施工过程中有一定的挖填方量,产生的多余土方运至项目周边道路施工区用于道路平整。项目施工产生的少量废弃建材主要为钢材、彩钢板等收集后外售废品站。生活垃圾收集运至园区垃圾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喷漆废气采用水帘除尘器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加强厂房及车间封闭管理,无组织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焊接粉尘、切割粉尘等采取移动式收尘装置收集处理,厂界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车间车间清洁废水一起进入三格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长洲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喷漆房水幕除尘废水两个月更换一次,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折弯机、剪板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并合理布局,通过设置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弹簧和橡皮垫、隔声等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对生产车间的隔声管理,对设备定期保养,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金属切割材料等收集至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委托回收单位处置。

(2)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K≤10-10cm/s),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管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漆渣、喷漆房水幕除尘废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3)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危废泄漏等。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废机油应放置在有四防措施的收集装置里,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巡检维护,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2

荔波县*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

荔波县*良镇新场村、石板村

荔波 (略)

贵州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黔南州荔波县*良镇新场村、石板村,地理坐标:地块一中心坐标为:东经107度44分38.131秒,北纬25度34分43.960秒;地块二中心坐标为:东经 107度43分37.872秒,北纬 25度34分9.201秒;地块三中心坐标为:东经 107度43分37.871秒,北纬 25度34分9.201秒;地块四中心坐标为:东经 107度38分56.611秒,北纬 25度34分42.572秒;地块五中心坐标为:东经 107度39分32.612秒,北纬 25度34分14.611秒。属于太阳能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万元,占总投资的0.59%。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项目设计阶段,通过选址选线避让生态敏感区,施工作业避开雨季,避让重要物种的繁殖期、越冬期、迁徙洄游期等,减轻对动植物的破坏和影响;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恢复地表植被,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原地貌。电缆沟施工后应及时回填,并恢复原有地貌。施工过程中,减少地表开挖,合理设计高陡边坡支挡、加固措施,减少对脆弱生态的扰动,因地制宜,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选用乡土物种,防止外来生物入侵,构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结合项目施工工期、扰动范围,采取“边施工、边修复”的措施,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的伤害、景观的破坏和生境占用。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项目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采用的沙石、水泥等原料进厂后采用覆盖抑尘,施工场地内车辆限速行驶,施工车辆离开施工场地需要对车身进行清洗,避免车身带走泥土污染外环境,物料密闭运输;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临时用地内设临时排水沟、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洒水扬尘,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厕所和化粪池,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林草浇灌。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光伏电站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干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产生土石方用于回填、填筑道路等,建筑垃圾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太阳能设备安装时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废包装材料有原厂家回收利用,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成后,应合理搭配太阳能电池板下方的经济作物,减少土地裸露时间,加强经济作物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生长态势,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加强管理,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对光伏区鸟类死亡、受伤情况进行调查,设置超声波驱赶器驱赶鸟类,降低光伏板反射太阳光对区域鸟类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进行光伏发电,以及光伏阵列区的维护工作,不产生废气。项目营运期不新增运营职工,无饮食油烟产生。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运营期光伏阵列区废水主要是太阳能电池板的清洗废水,可直接流至地面用于地面植物的灌溉,不外排,对项目周边水体无影响。项目营运期不新增运营职工,无生活污水产生。

4.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电站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一般在 60dB(A)左右,且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均布置在逆变器室内,随着距离的衰减后,项目各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收集依托*良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项目营运期不新增运营职工,无生活垃圾产生。

6.光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太阳能光伏板作为能量采集装置,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对太阳能电池表面涂覆有防反射涂层,同时封装玻璃表面已经过防反射处理,因此太阳能光伏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其总反射率远低于玻璃幕栏,无眩光,产生光污染的影响较小。


3

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

(略) 黔南州平塘县者密镇龙平村

平塘县水务局

贵州帆盛 (略)

本项 (略) 黔南州平塘县者密镇龙平村,本次河道治理工程位于平塘风景名胜区六硐河景区(二级保护区)大桥下游段,综合治理长度350m。治理起始于龙平村大桥,终点在龙平大桥下游约350m,工程建设征地4.56亩,其中永久占地0.29亩(水田),临时占地4.27亩(未利用地),永久占地为河堤区占地,临时占地主要为场内施工临时公路、施工设施占地。建设内容主要为清淤疏浚河段350m及新建格宾石笼挡墙及雷诺护垫护坡318.0m(全部为左岸)。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采用湿法作业抑制扬尘,对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及时清理施工运输道路,弃渣运输车辆路线应避开居民区,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避免对周边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对项目作业场地及运输道路及时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在切实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的前提下,周边敏感点处颗粒物在施工高峰期不会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基坑废水可直接向基坑内投加絮凝剂,沉淀后的基坑废水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防尘;在清淤底泥临时堆场周边设置截水沟及沉砂池(容量5m3),将滤出的余水收集后投加絮凝剂对废水进行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使用,不外排;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产生量为1m3/d,设置1个可移动式铁皮水池(容量5m3),将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收集后投加絮凝剂对废水进行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使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修建的旱厕处理后作为附近农田的农家肥使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项目回填利用后产生弃渣量约100m3,产生建筑垃圾约为2t,弃渣及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需维修的施工机械应拖至景区外的专门的维修部进行维修处理,禁止在施工场地内及景区范围内进行机械维修活动,因此不会产生废机油,不会对周边环境及景区造成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平塘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意见施工,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禁止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及周边环境,避免发生水污染事故,根据施工总体平面布置,确定施工用地范围,严禁任意越界破坏周围植被,加强施工人员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教育,做到文明施工,竣工后及时拆除材料仓库等临时设施,并进行迹地恢复,严格按照占多少还多少的原则,进行土地恢复、农业复垦,尽可能地恢复景区植被,增大植被覆盖度,减小对景区景观的影响。

(二)营运期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为河道清淤、防洪堤及沿岸绿化带建设,并非污染性项目,其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运营期无任何生产设备,运营期无任何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4

(略) 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略) 黔南布依族苗族 (略) 茶园村

(略) 茶园水库服务中心

贵州帆盛 (略)

茶园水库于1994年开工建设,2002年10月工程完工,2003年4月正式下闸蓄水,主要功能是防洪兼供水,是黔南自治州州府 (略) 的主要防洪水库之一,工程枢纽由挡水大坝、泄水建筑物、供水建筑物三部分组成,挡水大坝为混凝土砌毛石抛物线双曲拱坝,坝顶高程856.0m,最大坝高48.5m,总库容1960万m3,工程规模为Ⅲ等中型水库。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颗粒物,工程作业区和交通道路距离周边村庄均较远,受施工和交通扬尘影响较小,在切实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的前提下,周边敏感点处颗粒物在施工高峰期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及机械冲洗含油废水

施工期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5m3)加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回用,含油废水经沉沙滤油池(25m3)经沉淀后回用施工,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施工生活污水利用水库原化粪池收集后由吸粪车外运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区和办公生活区位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产生弃方约23412m3,主要为回填剩余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废弃混凝土,废弃焊条及防腐材料等,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定期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堆放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需对施工人员进行保护动物的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杜绝施工期的捕杀行为,保证其顺利迁移。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场前,对工程占地区域界限用绳索拦护,并用醒目标志示意,严令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非施工区严禁烟火、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经专用烟道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管理人员维持现状不变,所以水库除险加固后污水产生量与除险加固前污水产生量一致,生活污水依托原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即由原化粪池(30m3)收集后由吸粪车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泵站运行产生的噪声,泵站噪声源强约85dB(A)。泵站四周1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居住,因此泵站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垃圾均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占地区内主要为一些常见*生动物种类,不存在珍稀保护动物。工程建成后,水库周边仍然可能成为动物比较适宜的生存生境,工程建设不会对其产生较大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茶园水库下泄水能够满足生态用水需求量。根据《报告书》对水库20年的运行结果分析,水库的运行不会导致下游土壤环境的土壤盐渍化、潜育化,水库对*地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基本维持在现状水平。

报批稿

贵州巨马索道缆车设备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荔波县*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略) 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贵州巨马索道缆车设备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荔波县*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略) 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建设单位开展份公众参与情况

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建设单位开展份公众参与情况.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略) 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单位开展份公众参与情况.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评估意见.pd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巨马索道缆车设备建设项目 、荔波县*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 、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 、 (略) 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巨马索道缆车设备建设项目 、荔波县*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 、 (略) 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州巨马索道缆车设备建设项目

(略) (略) 绿茵湖街道甘塘镇工业聚集园区1层

贵州 (略)

贵州四季 (略)

本项 (略) (略) 绿茵湖产业园区甘塘镇工业聚集园区1层(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北纬26.*°),属于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项目,占地面积*.6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为新建项目。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喷雾洒水降尘,尽量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弃土、弃石及时用于周边在建道路施工;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小起尘量;尽可能提高工程进度,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洗手废水收集后用于项目场地抑尘洒水;生活污水依托产业园区宿舍区的厕所,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长洲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多为点声源,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施工期设备非连续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项目仅昼间施工,夜间不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沉淀池、排水沟施工过程中有一定的挖填方量,产生的多余土方运至项目周边道路施工区用于道路平整。项目施工产生的少量废弃建材主要为钢材、彩钢板等收集后外售废品站。生活垃圾收集运至园区垃圾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喷漆废气采用水帘除尘器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加强厂房及车间封闭管理,无组织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焊接粉尘、切割粉尘等采取移动式收尘装置收集处理,厂界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车间车间清洁废水一起进入三格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长洲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喷漆房水幕除尘废水两个月更换一次,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折弯机、剪板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并合理布局,通过设置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弹簧和橡皮垫、隔声等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对生产车间的隔声管理,对设备定期保养,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金属切割材料等收集至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委托回收单位处置。

(2)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K≤10-10cm/s),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管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漆渣、喷漆房水幕除尘废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3)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危废泄漏等。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废机油应放置在有四防措施的收集装置里,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巡检维护,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2

荔波县*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

荔波县*良镇新场村、石板村

荔波 (略)

贵州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黔南州荔波县*良镇新场村、石板村,地理坐标:地块一中心坐标为:东经107度44分38.131秒,北纬25度34分43.960秒;地块二中心坐标为:东经 107度43分37.872秒,北纬 25度34分9.201秒;地块三中心坐标为:东经 107度43分37.871秒,北纬 25度34分9.201秒;地块四中心坐标为:东经 107度38分56.611秒,北纬 25度34分42.572秒;地块五中心坐标为:东经 107度39分32.612秒,北纬 25度34分14.611秒。属于太阳能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万元,占总投资的0.59%。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项目设计阶段,通过选址选线避让生态敏感区,施工作业避开雨季,避让重要物种的繁殖期、越冬期、迁徙洄游期等,减轻对动植物的破坏和影响;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恢复地表植被,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原地貌。电缆沟施工后应及时回填,并恢复原有地貌。施工过程中,减少地表开挖,合理设计高陡边坡支挡、加固措施,减少对脆弱生态的扰动,因地制宜,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选用乡土物种,防止外来生物入侵,构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结合项目施工工期、扰动范围,采取“边施工、边修复”的措施,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的伤害、景观的破坏和生境占用。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项目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采用的沙石、水泥等原料进厂后采用覆盖抑尘,施工场地内车辆限速行驶,施工车辆离开施工场地需要对车身进行清洗,避免车身带走泥土污染外环境,物料密闭运输;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临时用地内设临时排水沟、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洒水扬尘,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厕所和化粪池,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林草浇灌。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光伏电站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干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产生土石方用于回填、填筑道路等,建筑垃圾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太阳能设备安装时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废包装材料有原厂家回收利用,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成后,应合理搭配太阳能电池板下方的经济作物,减少土地裸露时间,加强经济作物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生长态势,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加强管理,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对光伏区鸟类死亡、受伤情况进行调查,设置超声波驱赶器驱赶鸟类,降低光伏板反射太阳光对区域鸟类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进行光伏发电,以及光伏阵列区的维护工作,不产生废气。项目营运期不新增运营职工,无饮食油烟产生。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运营期光伏阵列区废水主要是太阳能电池板的清洗废水,可直接流至地面用于地面植物的灌溉,不外排,对项目周边水体无影响。项目营运期不新增运营职工,无生活污水产生。

4.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电站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一般在 60dB(A)左右,且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均布置在逆变器室内,随着距离的衰减后,项目各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收集依托*良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项目营运期不新增运营职工,无生活垃圾产生。

6.光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太阳能光伏板作为能量采集装置,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对太阳能电池表面涂覆有防反射涂层,同时封装玻璃表面已经过防反射处理,因此太阳能光伏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其总反射率远低于玻璃幕栏,无眩光,产生光污染的影响较小。


3

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

(略) 黔南州平塘县者密镇龙平村

平塘县水务局

贵州帆盛 (略)

本项 (略) 黔南州平塘县者密镇龙平村,本次河道治理工程位于平塘风景名胜区六硐河景区(二级保护区)大桥下游段,综合治理长度350m。治理起始于龙平村大桥,终点在龙平大桥下游约350m,工程建设征地4.56亩,其中永久占地0.29亩(水田),临时占地4.27亩(未利用地),永久占地为河堤区占地,临时占地主要为场内施工临时公路、施工设施占地。建设内容主要为清淤疏浚河段350m及新建格宾石笼挡墙及雷诺护垫护坡318.0m(全部为左岸)。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采用湿法作业抑制扬尘,对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及时清理施工运输道路,弃渣运输车辆路线应避开居民区,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避免对周边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对项目作业场地及运输道路及时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在切实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的前提下,周边敏感点处颗粒物在施工高峰期不会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基坑废水可直接向基坑内投加絮凝剂,沉淀后的基坑废水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防尘;在清淤底泥临时堆场周边设置截水沟及沉砂池(容量5m3),将滤出的余水收集后投加絮凝剂对废水进行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使用,不外排;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产生量为1m3/d,设置1个可移动式铁皮水池(容量5m3),将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收集后投加絮凝剂对废水进行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使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修建的旱厕处理后作为附近农田的农家肥使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项目回填利用后产生弃渣量约100m3,产生建筑垃圾约为2t,弃渣及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需维修的施工机械应拖至景区外的专门的维修部进行维修处理,禁止在施工场地内及景区范围内进行机械维修活动,因此不会产生废机油,不会对周边环境及景区造成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平塘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意见施工,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禁止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及周边环境,避免发生水污染事故,根据施工总体平面布置,确定施工用地范围,严禁任意越界破坏周围植被,加强施工人员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教育,做到文明施工,竣工后及时拆除材料仓库等临时设施,并进行迹地恢复,严格按照占多少还多少的原则,进行土地恢复、农业复垦,尽可能地恢复景区植被,增大植被覆盖度,减小对景区景观的影响。

(二)营运期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为河道清淤、防洪堤及沿岸绿化带建设,并非污染性项目,其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运营期无任何生产设备,运营期无任何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4

(略) 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略) 黔南布依族苗族 (略) 茶园村

(略) 茶园水库服务中心

贵州帆盛 (略)

茶园水库于1994年开工建设,2002年10月工程完工,2003年4月正式下闸蓄水,主要功能是防洪兼供水,是黔南自治州州府 (略) 的主要防洪水库之一,工程枢纽由挡水大坝、泄水建筑物、供水建筑物三部分组成,挡水大坝为混凝土砌毛石抛物线双曲拱坝,坝顶高程856.0m,最大坝高48.5m,总库容1960万m3,工程规模为Ⅲ等中型水库。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颗粒物,工程作业区和交通道路距离周边村庄均较远,受施工和交通扬尘影响较小,在切实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的前提下,周边敏感点处颗粒物在施工高峰期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及机械冲洗含油废水

施工期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5m3)加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回用,含油废水经沉沙滤油池(25m3)经沉淀后回用施工,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施工生活污水利用水库原化粪池收集后由吸粪车外运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区和办公生活区位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产生弃方约23412m3,主要为回填剩余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废弃混凝土,废弃焊条及防腐材料等,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定期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堆放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需对施工人员进行保护动物的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杜绝施工期的捕杀行为,保证其顺利迁移。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场前,对工程占地区域界限用绳索拦护,并用醒目标志示意,严令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非施工区严禁烟火、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经专用烟道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管理人员维持现状不变,所以水库除险加固后污水产生量与除险加固前污水产生量一致,生活污水依托原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即由原化粪池(30m3)收集后由吸粪车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泵站运行产生的噪声,泵站噪声源强约85dB(A)。泵站四周1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居住,因此泵站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垃圾均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占地区内主要为一些常见*生动物种类,不存在珍稀保护动物。工程建成后,水库周边仍然可能成为动物比较适宜的生存生境,工程建设不会对其产生较大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茶园水库下泄水能够满足生态用水需求量。根据《报告书》对水库20年的运行结果分析,水库的运行不会导致下游土壤环境的土壤盐渍化、潜育化,水库对*地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基本维持在现状水平。

报批稿

贵州巨马索道缆车设备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荔波县*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略) 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贵州巨马索道缆车设备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荔波县*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略) 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建设单位开展份公众参与情况

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建设单位开展份公众参与情况.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略) 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单位开展份公众参与情况.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评估意见.pd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