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夏禹路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夏禹路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波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同意夏禹路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海资〔2022〕3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夏禹路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211-*-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海曙区夏禹路和看经交叉口,夏禹公园的西侧,南面面向河流。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地块为其中HS06-02-02a及HS06-02-02e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7,045.00㎡。其中HS06-02-02a地块用地面积为12,783.00㎡,将建设全民健身中心以及配套设施,包含建设羽毛球馆、网球馆、多功能健身房、篮球馆、乒乓球馆、屋面足球场、配套档案及办公楼以及室外综合健身休闲广场,总建筑面约为29,141.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8,343.00㎡,地下建筑面积为9,748.00㎡,容积率为1.52,建筑密度为38.00%。HS06-02-02e地块用地面积为4,262.00㎡,主要为同步建设的沿河健身游步道。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8170.86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计划于2023年10月开工,2025年9月完工。

为协助本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我局采取容缺审批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在征地拆迁、控规调整、农转用报批、 规划选址办理过程中,同意项目单位同步开展方案论证、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涉及打包项目的,子项在实施前需单独另外进行项目审批。

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宁波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同意夏禹路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海资〔2022〕3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夏禹路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211-*-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海曙区夏禹路和看经交叉口,夏禹公园的西侧,南面面向河流。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地块为其中HS06-02-02a及HS06-02-02e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7,045.00㎡。其中HS06-02-02a地块用地面积为12,783.00㎡,将建设全民健身中心以及配套设施,包含建设羽毛球馆、网球馆、多功能健身房、篮球馆、乒乓球馆、屋面足球场、配套档案及办公楼以及室外综合健身休闲广场,总建筑面约为29,141.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8,343.00㎡,地下建筑面积为9,748.00㎡,容积率为1.52,建筑密度为38.00%。HS06-02-02e地块用地面积为4,262.00㎡,主要为同步建设的沿河健身游步道。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8170.86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计划于2023年10月开工,2025年9月完工。

为协助本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我局采取容缺审批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在征地拆迁、控规调整、农转用报批、 规划选址办理过程中,同意项目单位同步开展方案论证、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涉及打包项目的,子项在实施前需单独另外进行项目审批。

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