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11月21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11月21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万平方米包装系列产品加工生产线项目 | 东屏街道 | 南京 (略) | 南京名环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东屏街道朝阳路8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包装系列产品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0万平方米包装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纸板分切、印刷、覆膜、贴面、模切、打钉/粘盒、检验打包。本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印刷辊、墨槽、印刷版清洗废水经絮凝压滤净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相应标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印刷、危废仓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覆膜废气有效收集经冷却器+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万平方米包装系列产品加工生产线项目 | 东屏街道 | 南京 (略) | 南京名环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东屏街道朝阳路8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包装系列产品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0万平方米包装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纸板分切、印刷、覆膜、贴面、模切、打钉/粘盒、检验打包。本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印刷辊、墨槽、印刷版清洗废水经絮凝压滤净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相应标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印刷、危废仓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覆膜废气有效收集经冷却器+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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