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吉纳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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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吉纳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吉纳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 (略) 贡嘎县岗堆镇境内,工程建设内容为:加固取水枢纽上游雍水坝一处,长441m,加固下游雍水坝一处,长220m,更换原引水枢纽冲沙闸2扇,更换引水渠沿途冲沙闸3扇,改造引水渠一条,长1400m;在引水渠末端即干渠桩号K0+000处新建泄洪冲沙闸1座;改造干渠1条,总长6.74km,干渠设计流量0.883m3/s,加大流量1.148m3/s;改造新建支,斗渠9条,总长16.066km,新建改造渠系建筑物187座(其中:新建干渠节制闸2座、新建干渠分水闸8座、改造干渠农桥5座、新建干渠人行桥15座、新建排洪桥2座、新建支渠农桥9座、新建支渠人行桥4座、新建支渠分水口141座)。工程总投资2729.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干渠、支渠、斗渠等)、辅助工程(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05年西藏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和委托相关人员编制了《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续配套节水改造规划报告》,在通过水利部水利水电 (略) 的审批后,水利部以水规计[2005]45号文下达了《关于对“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续配套节水改造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吉纳子灌区是《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续配套节水改造规划报告》中规划建设的子项目之一。

(2)20 (略) 批准《“十二五”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本项目属于《“十二五”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3)**日,受山南地区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编制《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吉纳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2年11月完成报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日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4)**日,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出具关于《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吉纳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藏水保[2012]77号)的批复。

(5)**日,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藏环审[2013]121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6)**日,西藏山南地区发展和改革委以“山发改基建[2015]227号”对该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进行了批复。

(7)2016年3月,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吉纳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开工建设,于2016年12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并投入运行。

(8)**日,山南地区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平凉 (略) 西藏分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略) 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室于2018年6月 (略) 组织了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吉纳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平凉 (略) 西藏分公司)、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环评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5名,成立《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吉纳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需加强运营灌渠取水调度管理措施,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水土流失的防治有一定的效果,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2:验收意见

附件3: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情况

附件4:验收会议现场照片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吉纳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 (略) 贡嘎县岗堆镇境内,工程建设内容为:加固取水枢纽上游雍水坝一处,长441m,加固下游雍水坝一处,长220m,更换原引水枢纽冲沙闸2扇,更换引水渠沿途冲沙闸3扇,改造引水渠一条,长1400m;在引水渠末端即干渠桩号K0+000处新建泄洪冲沙闸1座;改造干渠1条,总长6.74km,干渠设计流量0.883m3/s,加大流量1.148m3/s;改造新建支,斗渠9条,总长16.066km,新建改造渠系建筑物187座(其中:新建干渠节制闸2座、新建干渠分水闸8座、改造干渠农桥5座、新建干渠人行桥15座、新建排洪桥2座、新建支渠农桥9座、新建支渠人行桥4座、新建支渠分水口141座)。工程总投资2729.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干渠、支渠、斗渠等)、辅助工程(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05年西藏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和委托相关人员编制了《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续配套节水改造规划报告》,在通过水利部水利水电 (略) 的审批后,水利部以水规计[2005]45号文下达了《关于对“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续配套节水改造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吉纳子灌区是《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续配套节水改造规划报告》中规划建设的子项目之一。

(2)20 (略) 批准《“十二五”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本项目属于《“十二五”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3)**日,受山南地区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编制《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吉纳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2年11月完成报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日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4)**日,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出具关于《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吉纳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藏水保[2012]77号)的批复。

(5)**日,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藏环审[2013]121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6)**日,西藏山南地区发展和改革委以“山发改基建[2015]227号”对该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进行了批复。

(7)2016年3月,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吉纳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开工建设,于2016年12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并投入运行。

(8)**日,山南地区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平凉 (略) 西藏分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略) 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室于2018年6月 (略) 组织了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吉纳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平凉 (略) 西藏分公司)、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环评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5名,成立《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江南灌区吉纳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需加强运营灌渠取水调度管理措施,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水土流失的防治有一定的效果,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2:验收意见

附件3: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情况

附件4:验收会议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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