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地区洛扎县新城区防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
西藏山南地区洛扎县新城区防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西藏山南地区洛扎县新城区防洪工程位于洛扎县新城区,工程于2016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5月完工。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总长6.25km,新建防洪堤总长度7.900km,新建加布沟排洪渠0.1343km。防洪堤包括新建主河道堤防7.245km,新建散珠沟段堤防0.594km,延伸堤防长0.061km。主河道堤防为左右两岸布置,左岸堤防共计2.053km,分3段布置;右岸堤防长5.192km,分6段布置。延伸堤防主要布置在仲麦沟、加布沟2冲沟处,其中仲麦沟延伸堤防长48.4m,均布置在沟右岸;加布沟延伸堤防长12.5m,左岸延伸7.3m,右岸延伸5.2m。新建建筑物33座,其中水渠进水闸4座,排水涵洞17座,下河梯步7座,农道桥1座、排洪渠出口护砌1处、堤防裹头3座。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防洪堤)、附属工程(排洪渠、进水闸、排水涵洞、下河梯步、农道桥)及辅助工程(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15年5月,山南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关于洛扎县新城区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山发改农经[2015]522号)对该项目进行立项。
(2)**日, (略) 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西藏山南地区洛扎县新城区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6月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
(3)**日, (略) 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 (略) 环保局申报登记,根据《西藏山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报审核表》(编号:2015-14),项目级别为报告表。
(4)**日, (略) 环境保护局以“山环审[2015]19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5)2016年7月,西藏山南地区洛扎县新城区防洪工程开工建设,于2017年5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6)**日, (略) 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平凉 (略) 西藏分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略) 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18年6月 (略) 组织了西藏山南地区洛扎县新城区防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平凉 (略) 西藏分公司)、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环评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5名,成立《西藏山南地区洛扎县新城区防洪工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需加强后期水利设施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水土流失的防治有一定的效果,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西藏山南地区洛扎县新城区防洪工程位于洛扎县新城区,工程于2016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5月完工。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总长6.25km,新建防洪堤总长度7.900km,新建加布沟排洪渠0.1343km。防洪堤包括新建主河道堤防7.245km,新建散珠沟段堤防0.594km,延伸堤防长0.061km。主河道堤防为左右两岸布置,左岸堤防共计2.053km,分3段布置;右岸堤防长5.192km,分6段布置。延伸堤防主要布置在仲麦沟、加布沟2冲沟处,其中仲麦沟延伸堤防长48.4m,均布置在沟右岸;加布沟延伸堤防长12.5m,左岸延伸7.3m,右岸延伸5.2m。新建建筑物33座,其中水渠进水闸4座,排水涵洞17座,下河梯步7座,农道桥1座、排洪渠出口护砌1处、堤防裹头3座。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防洪堤)、附属工程(排洪渠、进水闸、排水涵洞、下河梯步、农道桥)及辅助工程(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15年5月,山南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关于洛扎县新城区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山发改农经[2015]522号)对该项目进行立项。
(2)**日, (略) 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西藏山南地区洛扎县新城区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6月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
(3)**日, (略) 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 (略) 环保局申报登记,根据《西藏山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报审核表》(编号:2015-14),项目级别为报告表。
(4)**日, (略) 环境保护局以“山环审[2015]19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5)2016年7月,西藏山南地区洛扎县新城区防洪工程开工建设,于2017年5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6)**日, (略) 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平凉 (略) 西藏分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略) 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18年6月 (略) 组织了西藏山南地区洛扎县新城区防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平凉 (略) 西藏分公司)、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环评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5名,成立《西藏山南地区洛扎县新城区防洪工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需加强后期水利设施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水土流失的防治有一定的效果,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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