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综合保税区海关联检大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拉萨综合保税区海关联检大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
附件2:关于调整拉萨综合保税区海关联检大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文号:拉经开发字【2018】5号
附件3: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国土规划类专题会议纪要”【2018】67号
附件4:<关于《拉萨综合保税区海关联检大楼及其附属建筑物环评办理等级的函》的复函>藏环函[2018]156号
附件5:《关于出具<拉萨综合保税区(筹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文号:拉环函【2017】193号
西藏地处中国西南边陲,毗邻“一带一路”区域的新疆、青海、四川、 (略) 区,同时又与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南亚国家接壤,是联系内外的重要枢纽,是我国面向南亚的战略枢纽和开放门户,是国家确定的沿边地区开放开发重点区域和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也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重要门户。随着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深入推进,西藏作为我国连接南亚国家的重要物流通道和枢纽地位更加凸显,与周边国家的互联互通效应将明显提升,经贸合作水平将显著提高。 (略) 作为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和贸易物流中心,是“一带一路”建设的 (略) [T4] 。
2016年为推动拉萨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略) 组织开展了申报拉萨综合保税区工作。拉萨综合保税区的发展定位是中国联系南亚地区的物流和贸易枢纽,综合保税区将具备口岸作业、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和综合服务等四大功能,保税区将重点服务羊毛加工业、汽车及机械装配业、净土健康产业、民族手工业、现代物流、现代服务业等六大产业。 (略) 人民政府于2017年8月批准了《拉萨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号:拉政函【2017】195号, (略) 环境保护局2017年12月出具了《关于出具<拉萨综合保税区(筹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文号:拉环函【2017】193号。
申建拉萨综合保税区是拉萨积极响应党中央“治边稳藏”战略方针,促进西藏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拉萨综合保税区的功能作用,需在拉萨综合保税区建设查验监管区和检疫处理区,通过设立围网和卡口,实现拉萨综合保税区与区外隔离,并增加集拼仓库满足货物的集拼需求,同时拉萨综合保税区正常运营需要一定的办公和商业配套,需要建设联检大楼工程。联检大楼及配套工程(本项目)是拉萨综合保税区尽快完成并通过国家验收、封关运行的必备设施。
因此,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投资39781.4万元在拉萨综合保税区建设“拉萨综合保税区海关联检大楼及配套工程”[T5] (本项目),项目已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准立项 文号:拉经开发字【2018】5号。本项目承载拉萨综合保税区查验监管、检疫处理、综合服务以及实现综合保税区外隔离等功能,是保障未来综合保税区正常运行的必要前提条件。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占地面积72380.45㎡,主要建设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工程、卡口工程(主卡口、行政卡口、内卡口)、查验监管区工程、检疫处理区工程、隔离围网等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8082.58㎡。
3环评工作过程项目的实施,难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为了考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T6] ,本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本项目涉及一般工业固废焚烧属于“三十四、环境治理业 1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 采取填埋和焚烧方式”,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已出具<关于《拉萨综合保税区海关联检大楼及其附属建筑物环评办理等级的函》的复函>藏环函[2018]156号对本项目环评等级给予复函。为此,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4月正式委托我单位承担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经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开展了环境现状监测工作,针对项目特征进行工程分析、影响预测、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完成了《拉萨综合保税区海关联检大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以供上级部门决策。
4环评关注的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运营期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因此,本次评价将上述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作为重点内容。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有停车场汽车尾气、熏蒸废气、焚烧和热处理产生的废气、食堂油烟,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尾气。
(1)熏蒸废气
项目熏蒸房178.6m2,高3.5m,采用溴*烷气化熏蒸方式对集装箱进行密闭熏蒸,熏蒸工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是熏蒸结束后排放的溴*烷气体,先经熏蒸气体回收再利用系统回收后,再由出风口导管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至熏蒸房外。正常排放工况下,熏蒸废气溴*烷满足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污染较小。
(2)焚烧烟气
本项目设1套处理规模为2t/d的焚烧炉,每天工作8小时,主要用作处理不符合检验检疫要求且需要焚烧处理的货物,焚烧烟气经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拟采用“冷热交换器+旋风集尘器+除酸装置+活性炭粉喷射+布袋除尘器)”,风量约2000m3/h。正常排放工况下,焚烧炉烟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T7] 要求,经预测烟气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污染较小。
(3)汽车尾气
项目车辆产生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是CO、NOx、THC,项目地下车库设有机械送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为6次/h,设5个风机房,地下车库产生的尾气由排风抽至地面绿化带风井处排放。周边绿化较好,植物吸收废气效果较好,停车废气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食堂油烟
食堂能源使用电和天然气,均属清洁能源。食堂的建设规模为中型,油烟净化装置的去除效率应达到75%以上,油烟经过处理后,由烟道收集至食堂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5)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
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抽排风系统抽至地面排风口处排放(地面绿化带附近)。由于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量很小,完全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只有在停电时使用,备用发电机使用的频率很小,废气的排放间断性强,同时,环评建议项目使用0#号柴油,0#柴油属于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较少,可进一步降低对外环境的不良影响。
(6)防护距离
根据《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国质检通[2007]149k号)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质检办通[2007]179号),熏蒸库与生活区及工作区距离不小于50m,根据调查,本项目熏蒸库不涉及生活区和工作区。
环评要求:以熏蒸库边界向外50m范围为项目防护距离,此防护距离范围内不适宜建设生活区和工作区。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涉及生活污水。项目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拟建1座5m3的隔油池、1座120m3化粪池、1座2m3化粪池,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由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达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拉萨河。因此,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1)交通噪声
本项目联检大楼正前方设置朝向西环路活动广场,场地西侧设置通往西环路的主出入口,东侧设置至纬一路;检疫处理区通过通寺路与外部联系;卡口位于通勤路上。项目涉及纬一路、通寺路及通勤路, (略) 支路,设计车速50km/h,车辆交通噪声可达到71.6-83.7dB(A);通寺路属四级公路,设计车速30km/h,车辆交通噪声可达到63.9-75.6dB(A); (略) 支路,设计车速20km/h,车辆交通噪声可达到57.78-69.3dB(A)。经预测噪声主要通勤路(道路红线宽9.5m)、通寺路(道路红线宽4.5m)路肩10m外,纬一路路肩15m左右(道路红线宽32m)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项目实施后,交通噪声对规划道路中心线两边35m范围内敏感点有一定影响。本项目运营期运输车辆在纬一路、通勤路、通寺路行驶,根据调查涉及道路中心线两侧35m均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实施对声环境有一定影响,但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2)设备噪声
营运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有发电机房备用柴油发电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针对各类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消声防治措施后,运营期场界昼夜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T8] 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3)社会活动噪声
本项目社会活动噪声主要来源于进出保税区联检大楼及查验监管区人群活动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周边绿化带隔离降噪,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问题废物、问题货物焚烧产生的炉渣和飞灰。[T9]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定期转运至堆龙德庆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然后由环卫部门采用密闭式垃圾压缩车等先进垃圾储运设备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T10] ;化粪池会产生少量污泥定期清掏[T11]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问题货物经拟建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炉产生的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可外售作为制砖原料;焚烧炉产生的飞灰属危险废物,需进行固化处理后经检测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的要求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废活性炭更换后交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评价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当前产业政策,符合地方的环境管理要求,选址合理,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总量能够实现区域内平衡。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可行。
附件:
附件2:关于调整拉萨综合保税区海关联检大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文号:拉经开发字【2018】5号
附件3: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国土规划类专题会议纪要”【2018】67号
附件4:<关于《拉萨综合保税区海关联检大楼及其附属建筑物环评办理等级的函》的复函>藏环函[2018]156号
附件5:《关于出具<拉萨综合保税区(筹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文号:拉环函【2017】193号
西藏地处中国西南边陲,毗邻“一带一路”区域的新疆、青海、四川、 (略) 区,同时又与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南亚国家接壤,是联系内外的重要枢纽,是我国面向南亚的战略枢纽和开放门户,是国家确定的沿边地区开放开发重点区域和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也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重要门户。随着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深入推进,西藏作为我国连接南亚国家的重要物流通道和枢纽地位更加凸显,与周边国家的互联互通效应将明显提升,经贸合作水平将显著提高。 (略) 作为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和贸易物流中心,是“一带一路”建设的 (略) [T4] 。
2016年为推动拉萨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略) 组织开展了申报拉萨综合保税区工作。拉萨综合保税区的发展定位是中国联系南亚地区的物流和贸易枢纽,综合保税区将具备口岸作业、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和综合服务等四大功能,保税区将重点服务羊毛加工业、汽车及机械装配业、净土健康产业、民族手工业、现代物流、现代服务业等六大产业。 (略) 人民政府于2017年8月批准了《拉萨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号:拉政函【2017】195号, (略) 环境保护局2017年12月出具了《关于出具<拉萨综合保税区(筹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文号:拉环函【2017】193号。
申建拉萨综合保税区是拉萨积极响应党中央“治边稳藏”战略方针,促进西藏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拉萨综合保税区的功能作用,需在拉萨综合保税区建设查验监管区和检疫处理区,通过设立围网和卡口,实现拉萨综合保税区与区外隔离,并增加集拼仓库满足货物的集拼需求,同时拉萨综合保税区正常运营需要一定的办公和商业配套,需要建设联检大楼工程。联检大楼及配套工程(本项目)是拉萨综合保税区尽快完成并通过国家验收、封关运行的必备设施。
因此,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投资39781.4万元在拉萨综合保税区建设“拉萨综合保税区海关联检大楼及配套工程”[T5] (本项目),项目已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准立项 文号:拉经开发字【2018】5号。本项目承载拉萨综合保税区查验监管、检疫处理、综合服务以及实现综合保税区外隔离等功能,是保障未来综合保税区正常运行的必要前提条件。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占地面积72380.45㎡,主要建设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工程、卡口工程(主卡口、行政卡口、内卡口)、查验监管区工程、检疫处理区工程、隔离围网等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8082.58㎡。
3环评工作过程项目的实施,难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为了考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T6] ,本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本项目涉及一般工业固废焚烧属于“三十四、环境治理业 1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 采取填埋和焚烧方式”,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已出具<关于《拉萨综合保税区海关联检大楼及其附属建筑物环评办理等级的函》的复函>藏环函[2018]156号对本项目环评等级给予复函。为此,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4月正式委托我单位承担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经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开展了环境现状监测工作,针对项目特征进行工程分析、影响预测、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完成了《拉萨综合保税区海关联检大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以供上级部门决策。
4环评关注的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运营期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因此,本次评价将上述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作为重点内容。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有停车场汽车尾气、熏蒸废气、焚烧和热处理产生的废气、食堂油烟,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尾气。
(1)熏蒸废气
项目熏蒸房178.6m2,高3.5m,采用溴*烷气化熏蒸方式对集装箱进行密闭熏蒸,熏蒸工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是熏蒸结束后排放的溴*烷气体,先经熏蒸气体回收再利用系统回收后,再由出风口导管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至熏蒸房外。正常排放工况下,熏蒸废气溴*烷满足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污染较小。
(2)焚烧烟气
本项目设1套处理规模为2t/d的焚烧炉,每天工作8小时,主要用作处理不符合检验检疫要求且需要焚烧处理的货物,焚烧烟气经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拟采用“冷热交换器+旋风集尘器+除酸装置+活性炭粉喷射+布袋除尘器)”,风量约2000m3/h。正常排放工况下,焚烧炉烟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T7] 要求,经预测烟气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污染较小。
(3)汽车尾气
项目车辆产生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是CO、NOx、THC,项目地下车库设有机械送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为6次/h,设5个风机房,地下车库产生的尾气由排风抽至地面绿化带风井处排放。周边绿化较好,植物吸收废气效果较好,停车废气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食堂油烟
食堂能源使用电和天然气,均属清洁能源。食堂的建设规模为中型,油烟净化装置的去除效率应达到75%以上,油烟经过处理后,由烟道收集至食堂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5)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
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抽排风系统抽至地面排风口处排放(地面绿化带附近)。由于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量很小,完全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只有在停电时使用,备用发电机使用的频率很小,废气的排放间断性强,同时,环评建议项目使用0#号柴油,0#柴油属于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较少,可进一步降低对外环境的不良影响。
(6)防护距离
根据《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国质检通[2007]149k号)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质检办通[2007]179号),熏蒸库与生活区及工作区距离不小于50m,根据调查,本项目熏蒸库不涉及生活区和工作区。
环评要求:以熏蒸库边界向外50m范围为项目防护距离,此防护距离范围内不适宜建设生活区和工作区。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涉及生活污水。项目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拟建1座5m3的隔油池、1座120m3化粪池、1座2m3化粪池,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由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达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拉萨河。因此,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1)交通噪声
本项目联检大楼正前方设置朝向西环路活动广场,场地西侧设置通往西环路的主出入口,东侧设置至纬一路;检疫处理区通过通寺路与外部联系;卡口位于通勤路上。项目涉及纬一路、通寺路及通勤路, (略) 支路,设计车速50km/h,车辆交通噪声可达到71.6-83.7dB(A);通寺路属四级公路,设计车速30km/h,车辆交通噪声可达到63.9-75.6dB(A); (略) 支路,设计车速20km/h,车辆交通噪声可达到57.78-69.3dB(A)。经预测噪声主要通勤路(道路红线宽9.5m)、通寺路(道路红线宽4.5m)路肩10m外,纬一路路肩15m左右(道路红线宽32m)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项目实施后,交通噪声对规划道路中心线两边35m范围内敏感点有一定影响。本项目运营期运输车辆在纬一路、通勤路、通寺路行驶,根据调查涉及道路中心线两侧35m均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实施对声环境有一定影响,但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2)设备噪声
营运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有发电机房备用柴油发电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针对各类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消声防治措施后,运营期场界昼夜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T8] 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3)社会活动噪声
本项目社会活动噪声主要来源于进出保税区联检大楼及查验监管区人群活动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周边绿化带隔离降噪,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问题废物、问题货物焚烧产生的炉渣和飞灰。[T9]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定期转运至堆龙德庆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然后由环卫部门采用密闭式垃圾压缩车等先进垃圾储运设备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T10] ;化粪池会产生少量污泥定期清掏[T11]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问题货物经拟建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炉产生的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可外售作为制砖原料;焚烧炉产生的飞灰属危险废物,需进行固化处理后经检测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的要求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废活性炭更换后交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评价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当前产业政策,符合地方的环境管理要求,选址合理,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总量能够实现区域内平衡。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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