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段)河道治理工程
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段)河道治理工程
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贡嘎县境内有3段,分别为吉纳段、森布日段、杰德秀段;扎囊县境内有1段为扎其段;乃东县境内有1段为金鲁段;桑日县境内有1段为华新水泥厂段。共需新建干流堤防2段、总长13.938km;新建护坡2处、总长13.938km;新建护岸4段、长10.657km;新建穿堤涵管3座。
本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27357.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2.6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3%。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堤防、护坡、护岸及穿堤涵管等)、辅助工程(施工区、临时道路等)。
三、项目建设过程
1、**日,西藏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 (略) 国环 (略) 编制《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林芝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原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
2、**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关于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林芝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环审[2015]133号)文予以批复;
3、2018年8月,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段)河道治理工程开工建设,于2021年9月底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4、2021年10月, (略) 水利局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略) 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踏勘了工程区现场。
四、项目验收过程
(略) 水利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 (略) 组织了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建设项目环评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3名,成立《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段)河道治理工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
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建设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日至**日,公示20个工作日
2、公示内容
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公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报告全文本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水利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海强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凯大厦一层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891-*
电子邮箱:*@*q.com
联系人:程工
附件:
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贡嘎县境内有3段,分别为吉纳段、森布日段、杰德秀段;扎囊县境内有1段为扎其段;乃东县境内有1段为金鲁段;桑日县境内有1段为华新水泥厂段。共需新建干流堤防2段、总长13.938km;新建护坡2处、总长13.938km;新建护岸4段、长10.657km;新建穿堤涵管3座。
本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27357.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2.6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3%。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堤防、护坡、护岸及穿堤涵管等)、辅助工程(施工区、临时道路等)。
三、项目建设过程
1、**日,西藏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 (略) 国环 (略) 编制《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林芝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原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
2、**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关于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林芝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环审[2015]133号)文予以批复;
3、2018年8月,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段)河道治理工程开工建设,于2021年9月底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4、2021年10月, (略) 水利局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略) 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踏勘了工程区现场。
四、项目验收过程
(略) 水利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 (略) 组织了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建设项目环评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3名,成立《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段)河道治理工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
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建设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日至**日,公示20个工作日
2、公示内容
雅鲁藏布江干流(山南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公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报告全文本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水利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海强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凯大厦一层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891-*
电子邮箱:*@*q.com
联系人: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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