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超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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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超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 | 天津 (略)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号路9号 | (略) (略) |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号路9号,建筑面积329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车间内建设1条废旧锂离子电池包回收拆解线(设计回收拆解能力20000吨/年);1条锂离子电池梯次利用组合装配线(设计组装生产能力10000吨/年);1条全自动电池单体破碎分选线(设计破碎分选能力10000吨/年)。 | 1.运营期梯次利用焊接工序产生焊接烟尘应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分选1、分选2工序产生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净化,分选3、分选4工序产生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旋风分离器净化,净化后废气与破碎、电解液蒸发工序废气一并经“过滤箱+二级冷凝+RTO+三级碱式喷淋塔”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润滑油、含油棉纱、氢氧化钠废包装袋、氢氧化钙废包装袋、废电解液、喷淋塔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碱液再生系统产生滤饼外售处理;废布袋、废固定结构、废尼龙扎带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陶瓷蓄热体、废抹布、废隔膜、废包装壳体、生活垃圾等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 (略) 环保局《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日至**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超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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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 | 天津 (略)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号路9号 | (略) (略) |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号路9号,建筑面积329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车间内建设1条废旧锂离子电池包回收拆解线(设计回收拆解能力20000吨/年);1条锂离子电池梯次利用组合装配线(设计组装生产能力10000吨/年);1条全自动电池单体破碎分选线(设计破碎分选能力10000吨/年)。 | 1.运营期梯次利用焊接工序产生焊接烟尘应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分选1、分选2工序产生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净化,分选3、分选4工序产生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旋风分离器净化,净化后废气与破碎、电解液蒸发工序废气一并经“过滤箱+二级冷凝+RTO+三级碱式喷淋塔”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润滑油、含油棉纱、氢氧化钠废包装袋、氢氧化钙废包装袋、废电解液、喷淋塔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碱液再生系统产生滤饼外售处理;废布袋、废固定结构、废尼龙扎带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陶瓷蓄热体、废抹布、废隔膜、废包装壳体、生活垃圾等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 (略) 环保局《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日至**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超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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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略)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 | 天津 (略)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号路9号 | (略) (略) |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号路9号,建筑面积329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车间内建设1条废旧锂离子电池包回收拆解线(设计回收拆解能力20000吨/年);1条锂离子电池梯次利用组合装配线(设计组装生产能力10000吨/年);1条全自动电池单体破碎分选线(设计破碎分选能力10000吨/年)。 | 1.运营期梯次利用焊接工序产生焊接烟尘应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分选1、分选2工序产生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净化,分选3、分选4工序产生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旋风分离器净化,净化后废气与破碎、电解液蒸发工序废气一并经“过滤箱+二级冷凝+RTO+三级碱式喷淋塔”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润滑油、含油棉纱、氢氧化钠废包装袋、氢氧化钙废包装袋、废电解液、喷淋塔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碱液再生系统产生滤饼外售处理;废布袋、废固定结构、废尼龙扎带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陶瓷蓄热体、废抹布、废隔膜、废包装壳体、生活垃圾等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 (略) 环保局《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日至**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超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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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 | 天津 (略)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号路9号 | (略) (略) |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号路9号,建筑面积329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车间内建设1条废旧锂离子电池包回收拆解线(设计回收拆解能力20000吨/年);1条锂离子电池梯次利用组合装配线(设计组装生产能力10000吨/年);1条全自动电池单体破碎分选线(设计破碎分选能力10000吨/年)。 | 1.运营期梯次利用焊接工序产生焊接烟尘应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分选1、分选2工序产生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净化,分选3、分选4工序产生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旋风分离器净化,净化后废气与破碎、电解液蒸发工序废气一并经“过滤箱+二级冷凝+RTO+三级碱式喷淋塔”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润滑油、含油棉纱、氢氧化钠废包装袋、氢氧化钙废包装袋、废电解液、喷淋塔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碱液再生系统产生滤饼外售处理;废布袋、废固定结构、废尼龙扎带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陶瓷蓄热体、废抹布、废隔膜、废包装壳体、生活垃圾等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 (略) 环保局《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日至**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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