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诊断试剂生产项目(第一次公示)
兽用诊断试剂生产项目(第一次公示)
兽用诊断试剂生产项目(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环发【2018】48号)的相关要求,对兽用诊断试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兽用诊断试剂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潍坊高新区高新二路36号潍坊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G座;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生物医药产业园G座402-404室,建筑面积200m2,购置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电子天平、冷冻离心机等检测设备19台(套)。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生产兽用诊断试剂。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潍坊分公司
联系人:孙焕贞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开展环评工作(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反馈公众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书→报环保局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①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②分析评价建设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分析评价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去向及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项目本身的影响;
④提出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⑤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控与管理计划;
⑥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的二、三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 (略) (略) 潍坊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2.10.25
兽用诊断试剂生产项目(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环发【2018】48号)的相关要求,对兽用诊断试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兽用诊断试剂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潍坊高新区高新二路36号潍坊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G座;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生物医药产业园G座402-404室,建筑面积200m2,购置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电子天平、冷冻离心机等检测设备19台(套)。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生产兽用诊断试剂。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潍坊分公司
联系人:孙焕贞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开展环评工作(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反馈公众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书→报环保局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①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②分析评价建设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分析评价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去向及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项目本身的影响;
④提出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⑤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控与管理计划;
⑥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的二、三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 (略) (略) 潍坊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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