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拟审批意见公示】关于《合肥市庐阳区新民老年公寓项目(合肥新民康复医院迁址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评拟审批意见公示】关于《合肥市庐阳区新民老年公寓项目(合肥新民康复医院迁址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庐阳区新民老年公寓项目(合肥 (略) 迁址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略) 庐阳区新民老年公寓项目(合肥 (略) 迁址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庐阳经济开发区丽水路西、公交底站南地块 |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略) 庐阳经济开发区丽水路西、公交底站南地块。本 (略) 庐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8-*-83-03-*)。项目拟设置康复病床床位300张,拟设置1层为设置接待大厅、挂号收费室、药房、急诊大厅、放射科室、 (略) 等服务及医疗科室,2层为肌电、脑电、心电、胃镜、内窥镜室等医疗科室,12层-17层为康复病区,18层为手术室(OR)、污物消毒区、院办公室、设备间等以及相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7986.17m2,总投资为393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项目建成后年门诊7.56万人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特殊性质污水经分类 (略) 部废水、门诊部废水、康复医务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区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蒸汽消毒用水、绿化用水不外排。2.本项目不设食堂,无油烟废气。格栅井及各污水处理池加盖密封处理,定期投放除臭剂。3.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标。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渣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集中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5.建 (略) 内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识别标志,建立相应台账,贮存区应进行分区堆放,并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等措施。6.该项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不涉及辐射放射范围。项目单位若建设相关内容,须另行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陈述申辩及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通讯地址: | (略) 庐阳区北二环与大房郢路交口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庐阳区新民老年公寓项目(合肥 (略) 迁址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略) 庐阳区新民老年公寓项目(合肥 (略) 迁址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庐阳经济开发区丽水路西、公交底站南地块 |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略) 庐阳经济开发区丽水路西、公交底站南地块。本 (略) 庐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8-*-83-03-*)。项目拟设置康复病床床位300张,拟设置1层为设置接待大厅、挂号收费室、药房、急诊大厅、放射科室、 (略) 等服务及医疗科室,2层为肌电、脑电、心电、胃镜、内窥镜室等医疗科室,12层-17层为康复病区,18层为手术室(OR)、污物消毒区、院办公室、设备间等以及相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7986.17m2,总投资为393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项目建成后年门诊7.56万人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特殊性质污水经分类 (略) 部废水、门诊部废水、康复医务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区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蒸汽消毒用水、绿化用水不外排。2.本项目不设食堂,无油烟废气。格栅井及各污水处理池加盖密封处理,定期投放除臭剂。3.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标。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渣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集中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5.建 (略) 内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识别标志,建立相应台账,贮存区应进行分区堆放,并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等措施。6.该项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不涉及辐射放射范围。项目单位若建设相关内容,须另行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陈述申辩及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通讯地址: | (略) 庐阳区北二环与大房郢路交口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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