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南山智造深汕高新产业园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南山智造深汕高新产业园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南山智造深汕高新产业园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深汕大道北侧、圳美绿道西侧,本项目已于**日取得《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SS-2022-0020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办理变更南山智造深汕高新产业园的《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总平面图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一、结合人防意见,取消3栋二单元、4栋三单元“二类汽车库”标注,并将“厂房附属设施”标注修改成“厂房附属用房”。
二、将3栋二单元、4栋三单元首层停车位全部调整至室外地面,调整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车位布局,充电桩停车位由53辆修改为52辆。
三、结合测绘意见,3栋二单元与4栋三单元之间消防车道(241.11㎡)、3栋二单元南侧消防车道(305.13㎡)无需计入建筑面积,进而修改架空连廊建筑面积。
四、结合测绘意见,3栋二单元、4栋三单元周边台阶(无盖室外梯)下方空间(883.90㎡),需计规定建筑面积,进而修改核增建筑面积及规定建筑面积。
五、根据测绘意见,进一步修正相关建筑面积指标。
六、根据以上修改,总建筑面积由*.43㎡修改为*.93㎡,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07㎡修改为*.32㎡,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7618.36㎡修改为7581.61㎡。规定建筑面积由*.58㎡修改为*.76㎡(其中厂房由*.18㎡修改为*.07㎡、设备用房由1242.64㎡修正为1199.23㎡、垃圾房由404.12㎡修正为399.82㎡)。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6081.49㎡修改为4733.56㎡(其中架空连廊由2675.04㎡修改为1327.11㎡)。
经审查,上述修改后的总平面图仍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修改后的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日起至**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深汕管理局二楼大厅以及项目现场同时进行展示。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附件:
南山智造深汕高新产业园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深汕大道北侧、圳美绿道西侧,本项目已于**日取得《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SS-2022-0020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办理变更南山智造深汕高新产业园的《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总平面图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一、结合人防意见,取消3栋二单元、4栋三单元“二类汽车库”标注,并将“厂房附属设施”标注修改成“厂房附属用房”。
二、将3栋二单元、4栋三单元首层停车位全部调整至室外地面,调整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车位布局,充电桩停车位由53辆修改为52辆。
三、结合测绘意见,3栋二单元与4栋三单元之间消防车道(241.11㎡)、3栋二单元南侧消防车道(305.13㎡)无需计入建筑面积,进而修改架空连廊建筑面积。
四、结合测绘意见,3栋二单元、4栋三单元周边台阶(无盖室外梯)下方空间(883.90㎡),需计规定建筑面积,进而修改核增建筑面积及规定建筑面积。
五、根据测绘意见,进一步修正相关建筑面积指标。
六、根据以上修改,总建筑面积由*.43㎡修改为*.93㎡,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07㎡修改为*.32㎡,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7618.36㎡修改为7581.61㎡。规定建筑面积由*.58㎡修改为*.76㎡(其中厂房由*.18㎡修改为*.07㎡、设备用房由1242.64㎡修正为1199.23㎡、垃圾房由404.12㎡修正为399.82㎡)。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6081.49㎡修改为4733.56㎡(其中架空连廊由2675.04㎡修改为1327.11㎡)。
经审查,上述修改后的总平面图仍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修改后的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日起至**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深汕管理局二楼大厅以及项目现场同时进行展示。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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