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宇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南昌宇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昌 (略) 新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南昌经开区城管局)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枫林大街经开区管委会633室,邮编:*
项目名称 | 南昌 (略) 新建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南昌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以南,白水湖路以东报关报检大楼二层206、207室 |
建设单位 | 南昌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清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南昌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以南,白水湖路以东报关报检大楼二层206、207室(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2′38.739″,北纬28°45′36.841″)。租赁厂房面积为1000平方米,为新建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主体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00m2;包括实验室及办公区; 环保工程: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 主要设备: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红外测油仪等。 项目建成后可主要从事水质检测、环境空气检测、工业废气检测、土壤检测、噪声检测、环评监测、验收监测等专业环境检测服务。 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含重金属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包括2~n次清洗废水及最终清洗废水)和浓水。办公生活污水进入厂 (略) 政管网进入白水湖污水处理厂;不含重金属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包括2~n次清洗废水及最终清洗废水)和浓水经小型实验废水处理装置内,酸碱中和反应调节pH至中性后排入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白水湖污水处理厂。 废气污染防治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检测有机废气及酸性气体。项目在实验室样品处理及溶液配制过程中,使用硝酸、盐酸、硫酸等会产生少量的酸雾废气,酸性气体的主要污染物为HCl、硫酸雾、氮氧化物(硝酸使用);项目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过程化学试剂挥发产生,以非*烷总烃计。 项目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均由通风橱收集后排入净化系统(碱性吸附+活性碳吸附),经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到的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直接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其中硝酸雾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 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振荡器等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弃一般包装材料、破碎玻璃器皿、废反渗透膜、未沾染试剂的废土样,危险固废为实验室废液、清洗废液(含初次清洗废液及含重金属等有毒物质清洗废液)、废药品及废样品、废试剂盒、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实验用一次性手套等、废培养基、废吸附剂、废活性炭。 项目生活垃圾、一般包装材料、破碎玻璃器皿、废反渗透膜、未沾染试剂的废土样,经 (略) 城管局统一协调处置处理。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液、清洗废液(含初次清洗废液及含重金属等有毒物质清洗废液)、废药品及废样品、废试剂盒、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实验用一次性手套等、废培养基、废吸附剂、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一般工业固废采用库房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执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昌 (略) 新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南昌经开区城管局)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枫林大街经开区管委会633室,邮编:*
项目名称 | 南昌 (略) 新建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南昌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以南,白水湖路以东报关报检大楼二层206、207室 |
建设单位 | 南昌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清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南昌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以南,白水湖路以东报关报检大楼二层206、207室(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2′38.739″,北纬28°45′36.841″)。租赁厂房面积为1000平方米,为新建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主体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00m2;包括实验室及办公区; 环保工程: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 主要设备: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红外测油仪等。 项目建成后可主要从事水质检测、环境空气检测、工业废气检测、土壤检测、噪声检测、环评监测、验收监测等专业环境检测服务。 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含重金属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包括2~n次清洗废水及最终清洗废水)和浓水。办公生活污水进入厂 (略) 政管网进入白水湖污水处理厂;不含重金属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包括2~n次清洗废水及最终清洗废水)和浓水经小型实验废水处理装置内,酸碱中和反应调节pH至中性后排入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白水湖污水处理厂。 废气污染防治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检测有机废气及酸性气体。项目在实验室样品处理及溶液配制过程中,使用硝酸、盐酸、硫酸等会产生少量的酸雾废气,酸性气体的主要污染物为HCl、硫酸雾、氮氧化物(硝酸使用);项目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过程化学试剂挥发产生,以非*烷总烃计。 项目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均由通风橱收集后排入净化系统(碱性吸附+活性碳吸附),经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到的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直接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其中硝酸雾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 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振荡器等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弃一般包装材料、破碎玻璃器皿、废反渗透膜、未沾染试剂的废土样,危险固废为实验室废液、清洗废液(含初次清洗废液及含重金属等有毒物质清洗废液)、废药品及废样品、废试剂盒、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实验用一次性手套等、废培养基、废吸附剂、废活性炭。 项目生活垃圾、一般包装材料、破碎玻璃器皿、废反渗透膜、未沾染试剂的废土样,经 (略) 城管局统一协调处置处理。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液、清洗废液(含初次清洗废液及含重金属等有毒物质清洗废液)、废药品及废样品、废试剂盒、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实验用一次性手套等、废培养基、废吸附剂、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一般工业固废采用库房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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