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2-11-16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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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2-11-1612:48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日—**日。环评文件全本见附件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传真:*,通讯地址: (略) 开州区文峰街道南山东路1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 (略) 口服固体制剂、液体制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略) 开州区赵家街道东浦大道2号

重庆 (略)

国药集团重 (略)

重庆 (略) 口服固体制剂、液体制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略) 开州区赵家街道东浦大道2号和10号,项目在天致老厂进行技改,提高中药饮片和中药浸膏的生产能力,取消胃膜素、胃蛋白酶、胰酶的生产,同时取消天致新厂中消毒剂的生产线,调整口服固体制剂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粉碎废气、包衣机废气、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粉碎废气(DA001排气筒)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包衣机废气(DA002排气筒)经两级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锅炉废气(DA003排气筒)经9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DA004排气筒)经8m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 (略) 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污水处理站臭气(DA005排气筒)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硫化氢、氨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氯化氢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废水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后老厂的生产废水接入新厂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和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再经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通过减振、隔震、设消声器等措施进行治理。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噪声昼、夜间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中药渣定期交开州区德银农业科技中心综合利用;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材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不合格的玻璃瓶、不合格的塑料瓶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交生产厂家回收;生化污泥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药品、截留粉尘、洁净区空气净化废过滤材料、废膜过滤器、质检中心废液、质检中心固体废物、临期药品、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沾有药品的废玻璃瓶或废塑料瓶、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处理。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出具相关手续,项目代码:2020-*-27-03-*

网上公示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日—**日。环评文件全本见附件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传真:*,通讯地址: (略) 开州区文峰街道南山东路1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 (略) 口服固体制剂、液体制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略) 开州区赵家街道东浦大道2号

重庆 (略)

国药集团重 (略)

重庆 (略) 口服固体制剂、液体制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略) 开州区赵家街道东浦大道2号和10号,项目在天致老厂进行技改,提高中药饮片和中药浸膏的生产能力,取消胃膜素、胃蛋白酶、胰酶的生产,同时取消天致新厂中消毒剂的生产线,调整口服固体制剂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粉碎废气、包衣机废气、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粉碎废气(DA001排气筒)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包衣机废气(DA002排气筒)经两级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锅炉废气(DA003排气筒)经9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DA004排气筒)经8m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 (略) 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污水处理站臭气(DA005排气筒)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硫化氢、氨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氯化氢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废水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后老厂的生产废水接入新厂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和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再经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通过减振、隔震、设消声器等措施进行治理。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噪声昼、夜间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中药渣定期交开州区德银农业科技中心综合利用;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材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不合格的玻璃瓶、不合格的塑料瓶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交生产厂家回收;生化污泥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药品、截留粉尘、洁净区空气净化废过滤材料、废膜过滤器、质检中心废液、质检中心固体废物、临期药品、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沾有药品的废玻璃瓶或废塑料瓶、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处理。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出具相关手续,项目代码:2020-*-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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