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己内酰胺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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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己内酰胺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略) (略) (略) 开展“ (略) 己内酰胺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征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己内酰胺项目(三期工程)

项目选址:拟建厂 (略) (略) 秀屿区东庄镇石门澳产业园内。

项目概要: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环己酮装置、己内酰胺装置(包含氨肟化装置、己内酰胺精制装置、硫铵装置)、双氧水装置、硫酸装置、环己烷脱氢装置;本项目配套的中控室、给排水、空压空分、变配电系统、储运系统、厂内外工程等公用工程设施。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依托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深海排放,废气经处理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后排放。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单位地址: (略) 秀屿区东庄镇石门澳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4-*

联系邮箱:*@*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者邮箱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略)


202210月31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略) (略) (略) 开展“ (略) 己内酰胺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征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己内酰胺项目(三期工程)

项目选址:拟建厂 (略) (略) 秀屿区东庄镇石门澳产业园内。

项目概要: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环己酮装置、己内酰胺装置(包含氨肟化装置、己内酰胺精制装置、硫铵装置)、双氧水装置、硫酸装置、环己烷脱氢装置;本项目配套的中控室、给排水、空压空分、变配电系统、储运系统、厂内外工程等公用工程设施。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依托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深海排放,废气经处理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后排放。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单位地址: (略) 秀屿区东庄镇石门澳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4-*

联系邮箱:*@*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者邮箱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略)


2022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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