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发布规划环评信息公示。
一、规划概况
2014 (略) 编制了《莆田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总体规划》,2015年11月《莆田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环保厅出具的审查意见函(闽环保评[2015]47号)。
近年来,园区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产业。为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园区管委会于2021年对产业园的产业发展规划进行了修编,充分发挥区位、港口、 (略) 场优势,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化工新材料及相关产业,发展尼龙6产业链、*烷脱氢制*烯产业集群、再生聚酯纤维产业链,做强做优轻纺、涂料及油墨、生物医药及生物医用材料、新能源材料等产业。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略) 秀屿区临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略) 秀屿区东庄镇马厂村188号
联系人:杨悦婷 联系电话:0594-*
传真:0594-*电子邮箱:*@*63.com
三、规划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 (略) 环 (略)
联系地址: (略) 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电子邮箱:*@*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环境影响预测、报告书编制-征求意见稿公示-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评价主要内容
规划分析及环境影响识别、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实施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规划发展定位和目标的合理性;规划区内主导产业设置和布局的合理性;规划的功能分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规划的合理性;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与资源制约因素;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避免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3)公示地点和方式
(略) 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
(4)其它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公众意见表下载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示单位: (略) 秀屿区临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下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发布规划环评信息公示。
一、规划概况
2014 (略) 编制了《莆田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总体规划》,2015年11月《莆田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环保厅出具的审查意见函(闽环保评[2015]47号)。
近年来,园区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产业。为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园区管委会于2021年对产业园的产业发展规划进行了修编,充分发挥区位、港口、 (略) 场优势,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化工新材料及相关产业,发展尼龙6产业链、*烷脱氢制*烯产业集群、再生聚酯纤维产业链,做强做优轻纺、涂料及油墨、生物医药及生物医用材料、新能源材料等产业。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略) 秀屿区临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略) 秀屿区东庄镇马厂村188号
联系人:杨悦婷 联系电话:0594-*
传真:0594-*电子邮箱:*@*63.com
三、规划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 (略) 环 (略)
联系地址: (略) 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电子邮箱:*@*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环境影响预测、报告书编制-征求意见稿公示-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评价主要内容
规划分析及环境影响识别、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实施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规划发展定位和目标的合理性;规划区内主导产业设置和布局的合理性;规划的功能分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规划的合理性;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与资源制约因素;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避免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3)公示地点和方式
(略) 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
(4)其它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公众意见表下载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示单位: (略) 秀屿区临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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