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2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江阴市)-年产80套沥青搅拌设备技改扩能项目
2022年11月22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江阴市)-年产80套沥青搅拌设备技改扩能项目
2022年1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年产80套沥青搅拌设备技改扩能项目 | (略) 徐霞客镇峭岐霞光路1号 | (略) 鑫海 (略) | (略) 远盛 (略) | (略) 鑫海 (略) 成立于**日, (略) 徐霞客镇峭岐霞光路1号,主要从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 (略) 场需求变化,企业拟利用自有厂房26285.4平方米,调整设备布局,新增喷砂、喷塑工艺,同时加购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压型机、剪板机、折弯机、空压机、喷砂房、喷塑房、烘房等设备,提高沥青搅拌设备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技改投产后将具有年产80套沥青搅拌设备的生产能力。 |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外排。全厂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 (略) 源通 (略) 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本项目下料、焊接、拼装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直接排放;抛丸、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喷漆、晾干、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经过滤棉+活性炭+R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大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其他未捕集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涉及非*烷总烃等含有多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因此确定该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际调查,本项目1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故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激光切割机、冲床、抛丸机、喷粉线等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风机等辅助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85dB(A)。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焊渣、废钢丸、废钢砂、废包装袋、废布袋、废滤筒,收集 (略)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漆渣、废空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 0510-* *@*63.com |
公开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2年1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年产80套沥青搅拌设备技改扩能项目 | (略) 徐霞客镇峭岐霞光路1号 | (略) 鑫海 (略) | (略) 远盛 (略) | (略) 鑫海 (略) 成立于**日, (略) 徐霞客镇峭岐霞光路1号,主要从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 (略) 场需求变化,企业拟利用自有厂房26285.4平方米,调整设备布局,新增喷砂、喷塑工艺,同时加购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压型机、剪板机、折弯机、空压机、喷砂房、喷塑房、烘房等设备,提高沥青搅拌设备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技改投产后将具有年产80套沥青搅拌设备的生产能力。 |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外排。全厂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 (略) 源通 (略) 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本项目下料、焊接、拼装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直接排放;抛丸、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喷漆、晾干、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经过滤棉+活性炭+R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大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其他未捕集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涉及非*烷总烃等含有多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因此确定该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际调查,本项目1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故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激光切割机、冲床、抛丸机、喷粉线等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风机等辅助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85dB(A)。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焊渣、废钢丸、废钢砂、废包装袋、废布袋、废滤筒,收集 (略)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漆渣、废空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 0510-* *@*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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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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