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沙县疫情防控常态化集中医学观察点(方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英吉沙县疫情防控常态化集中医学观察点(方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于**日委托新疆荣祥 (略) 承担“英吉沙县疫情防控常态化集中医学观察点(方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英吉沙县疫情防控常态化集中医学观察点(方舱)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英吉沙县工业园服装产业园区西侧,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6°11′05.055″,北纬38°59′00.29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64.42亩,新建方舱式医学观察点2336间(隔离房间2048间,每个隔离房间1张床位;医护功能用房288间),配套供水、排水、电力设施、 道路、绿化(含防风林)、亮化(路灯),设汽车洗消间、医用污水处理设施、消防水池、水泵房、生活水池、垃圾暂存点、洗衣房、监控、网络、围墙等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投资:22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英吉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孟小伟
联系电话:130 3128 7012
联系地址:英吉沙县新城区人民路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荣祥 (略)
联系人:董志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单位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2层213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英吉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
我公司于**日委托新疆荣祥 (略) 承担“英吉沙县疫情防控常态化集中医学观察点(方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英吉沙县疫情防控常态化集中医学观察点(方舱)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英吉沙县工业园服装产业园区西侧,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6°11′05.055″,北纬38°59′00.29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64.42亩,新建方舱式医学观察点2336间(隔离房间2048间,每个隔离房间1张床位;医护功能用房288间),配套供水、排水、电力设施、 道路、绿化(含防风林)、亮化(路灯),设汽车洗消间、医用污水处理设施、消防水池、水泵房、生活水池、垃圾暂存点、洗衣房、监控、网络、围墙等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投资:22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英吉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孟小伟
联系电话:130 3128 7012
联系地址:英吉沙县新城区人民路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荣祥 (略)
联系人:董志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单位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2层213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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