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关村医院锅炉房建设项目-603b032b678b41a4b2d83031d1b3f980-拟审查项目
北京市中关村医院锅炉房建设项目-603b032b678b41a4b2d83031d1b3f980-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路12号( (略) (略) )综合楼地下二层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 :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项目所在建筑楼顶,通过一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调用现有员工,无生活污水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锅炉定期排水和软化设备排污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京北 (略) 清河再生水厂进行处理。3、噪声:本项目燃气锅炉及水泵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和锅炉燃烧器加装隔声罩,并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更换后负责回收处理。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科国衡(北京) (略)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路12号( (略) (略) )综合楼地下二层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 :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项目所在建筑楼顶,通过一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调用现有员工,无生活污水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锅炉定期排水和软化设备排污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京北 (略) 清河再生水厂进行处理。3、噪声:本项目燃气锅炉及水泵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和锅炉燃烧器加装隔声罩,并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更换后负责回收处理。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科国衡(北京) (略)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略)
北京
北京
北京
北京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